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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我絕不殺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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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是你的殺父仇人呢?

「如果他即將要殺死你呢?」

明珀的問話,一句比一句更加鋒銳。

而陳秉文則冷靜處理:「我會如此發誓……就是因為我的父親便因此而死。」

他沉默了一會,才緩緩說道:「我的父親是一名法官。

「二十多年前……當年的法律還不夠完善,治安也遠沒有現在那麼好。

「曾有一夥混混當街對婦女有不軌之行,但路上卻沒人敢幹涉。有人此時挺身而出,見義勇為。

「但他只有一人,對方卻有四人。並且對方人多勢眾,還有兩人手持水果刀,那人也不敢手軟。

「他拿著路邊肉攤的刀,便直接沖了上去。最終造成三死一重傷,他自己也受了輕傷。」

說到這裡,陳秉文深深喘息著。

他下意識十指交握,就像是要絞斷自己的手指一般。

「……因為主觀目的是阻止不法侵害,防衛意圖成立,排除故意殺人罪;以一敵四對方又是持刀,也具備防衛必要性。

「但因為對方只有兩人持刀,卻造成三人死亡……防衛超出必要限度,需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同時也沒有自首情節……綜合來看,基準刑期應該在7-10年,法官自由裁量空間相當有限。

「根據當時的法律條件,同時致使多人死亡的案件甚至沒有緩刑的餘地。最終父親因為正義動機、立功表現與對方重大過錯,判了五年有期徒刑。這已經是他權限範圍內能做到的極限了。」

陳秉文說到這裡,深吸一口氣:「但是……輿論仍然非常不滿。原告與被告都要上訴。

「同城所有報紙都刊登此案,還有近四十餘人在審判大廳中拉橫幅支持無罪。而在最終宣判結果後,法庭內充滿了爭吵聲。有人滿意,有人不滿。有人大哭,有閃光燈亮起。報紙上有專家認為應該判無罪,『被判有罪,那以後誰還敢站出來見義勇為?英雄就應該得到大家的支持』。

「而當時……我還在上小學。我的同學們後來告訴了我這件事,說我是『惡法官』的孩子。

「我去問了父親,父親說他已經做到了極限。他對我講了很久……他講了法律,講了正義。他接受了記者的採訪,進行了申辯。他認為『樸素的正義感』值得讚揚,但必須在合理範圍內。就比如說冤冤相報的同態復仇,也是行不通的。

「可就在採訪現場,他卻被飛來的板磚砸中了後腦,當場昏迷。輿論因此進一步爆炸……最終被介入並管控。

「等父親醒來之後,沉默了許久。他選擇了離職。最終留下一封意義不明的書信之後就失蹤了。」

陳秉文說到這裡,深吸一口氣。

他沉默了很久,垂下了目光。

他低聲說道:「而在父親失蹤之後,有媒體將目光投向了我。

「那天,我放學的路上有一個記者模樣的男人攔住了我。他問我:『你的父親認為,冤冤相報的同態復仇是行不通的。那你如果有機會,是否願意對害死你父親的人復仇?』

「我認為父親沒有錯。他已經做到了他能做的極限。如果他有問題,也是法律本身的問題,而不是他的問題。」

他抬起頭來,認真地看向了明珀:「我當時就發誓——我絕不會故意殺人。我只會在正當防衛的條件下對他人反擊,除非是正要殺死我的人……哪怕是曾經想要殺死我的人,哪怕是害死了我父親的人,我也不會謀害他。

「不管你說我這是偽善也好,藉口也罷……

「只有如此,我才能證明父親是對的。

「如果我有朝一日,能退出這個遊戲……我會讓這一切從未發生。即使這有可能會改變我……甚至摧毀現在的『我』。

「——這個答案,你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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