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被謀殺的林雅(1/2)
說到這裡,黑貓脖子上掛著的眼睛,饒有意味地看向了浣熊。
浣熊意識到了什麼,面色一白。
因為沒有面具的遮擋,她的表情瞬間就暴露在了其他幾人眼中。
結合她的身份與死因,她的罪行基本上已是不言而喻。
「……原來如此,越靠前的罪行越淺嗎。」
狐狸倒是很快反應了過來:「那看起來,熊老頭真的沒有殺人……」
「哼哼哼……」
黑貓脖子上掛著的嘴巴愉悅地笑著:「慶幸吧,你們遇到的是我,其他主持人可沒有我這麼多話……但我從以前就不喜歡當謎語人。只要有新人能發現遊戲不合理之處並向我發問,我就會儘量回答。」
「我懂了,」狐狸低聲呢喃著,「因為座次其實是在確定遊戲前就已經決定了,所以它並不屬於這個遊戲的規則,而是整個『欺世遊戲』的潛規則……」
說到這裡,狐狸突然愣住。
他猛然抬起頭來,看向了狼。
如果說……
座位越靠後的罪行越重,那連座位都沒有的狼,豈不是……?
「按照我原本的計劃,給你們玩的不是這個遊戲,而應該是【逃離羊圈】。只可惜,有一個人在遊戲開始之前就死了……人就不夠了。」
黑貓背上的嘴巴嘆了口氣,慢條斯理地說著,嘴角卻譏諷地上揚:「不如說,慶幸吧。
「『狼』原本就是與你們敵對的那一方。若不是恰好有人找死,在確認遊戲之前就意外死掉,再加上兔子的邀請的話……
「從你們的性格和團結程度來看,假如原本的遊戲正常進行,恐怕在『狼』的狩獵下能逃出去的『羊』,最多不會超過兩人,甚至可能全軍覆沒。」
……狼是我們的敵人?
兔子、狐狸和浣熊聽到這話,頓感愕然。
因為按照主持人的說法——這遊戲是「公平」的。
如果按照這樣的底層規則……
也就是說,狼一個人與他們十二個人的力量差不多是持平的!
他們十二個人裡面,有像是狐狸和魚這樣的聰明人,有熊和蝴蝶這樣帶情報回來的二周目玩家,有狗這樣體能極為強力的武將。而他們這個團隊加起來,才被主持人判斷為和狼一個水平嗎?
也正因為狼太強,所以才選擇了這個基本沒有什麼博弈空間,很大程度上都靠運氣的遊戲……來拖累他的發揮、平衡他的實力?
兔子驟然屏住呼吸。
她的大腦一片空白,心中浮起的後怕與恐懼,讓她像是哮喘一樣止不住的喘息著。
她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為什麼她出門的時候,看到地上那個人渾身上下鮮血淋漓,但「艾先生」全身上下卻只有左腳的鞋尖上有幾滴血?
他當時身上完全沒有搏鬥的痕跡,也沒有攜帶利器。可那個人身上的傷口,卻像是逃開了巨劍處刑、卻渾身迸裂的狗一樣誇張。
除非……
被狼攻擊一次,就會死!
這個遊戲大廳沒有其他任何裝飾,卻偏偏有一扇沒有門把手、只能出不能進的大門,就像是「羊圈的門」。
假如他們遊戲通關就可以離開這裡,其實根本用不到這扇門。
而當初兔子看得很清楚,門外是一個沒有色彩和聲音的灰色世界。
已知這個遊戲正常情況下就是應該有十三個人,他們頭上懸掛著十二把墜落就會處刑人的巨劍,還有著「以罪行排布、越靠後越不利的位次」……
那麼這場遊戲原本的機制和規則應該是什麼?
林雅恍惚間猜到了真相。
恐怕要麼是類似躲貓貓,要麼是類似第五人格的那種逃離狩獵。
他們大概需要按順序離開,如果不滿足某種條件就會被巨劍處刑……
林雅感覺自己的心臟止不住的跳動,心跳泵動到脖頸都能清晰感覺到的程度。
——這樣殘酷而危險的遊戲,狐狸還要參加第二次嗎?
如果是她的話,絕不敢再參加這種殘忍的遊戲。
她只想活過來而已。
林雅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死。
她只記得,在自己感覺喘不過氣、意識模糊的時候,她的身體卻是如此沉重、根本動彈不得。她的眼皮就像是被水泥封住一般,身體一動也不能動。
那應該是某種安眠藥起效果了。
最糟糕的是,她的死亡很容易被判斷為自殺。
因為就在前一天,她才剛在情緒激動之下寫下了遺書。
但其實她在寫完之後,就已經舒服多了。就像是減肥計劃,只是列出來就仿佛已經運動過了一樣。
在那之後,她找了幾個親近的人來家裡吃了頓火鍋、喝了不少酒。
林雅被網暴的原因很簡單。
因為那天她在直播的時候,如往常一般,直播連線鑑定了一個看起來相當痴情的小男孩。
他是個高職技校生,女朋友和他是青梅竹馬的小學同學,如今兩人同城但不在一個學校。前不久,他有個朋友告訴他,說是發現了他女朋友還在夜總會當公關。於是那個愣頭青就當場和那朋友大吵了一架,甚至大打出手,把朋友打住院了。
之後他親自找了過去,發現朋友說的是真的。然後他和女朋友又在大庭廣眾之下吵了一架,那女孩情緒激動當場大哭、讓保安把那小伙給丟出去了。
然後他就來諮詢林雅。問問她,覺得這段感情還有必要維持下去嗎?
林雅覺得,那當然是沒必要啊。
因此在對方向她諮詢的時候,她非常肯定的說出了「對方不喜歡你」、「她應該更尊重你的意見」,並反覆強調勸對方儘早分手。
雖然她當時已經感覺到對方語氣不太對了,一邊說話一邊嗚咽,說話開始有些牛頭不對馬嘴。
但當時同接人數非常多、她感覺這個故事做成切片能大火,於是就沒有安撫對方,而是不斷強調讓那小伙立刻打電話和對方說清楚,並且要求對方不要掛同接——甚至見小伙不情願,她還說「可以讓她來質問對方」。
結果林雅完全料不到……那小伙竟然連和對方對質、吵架或者分手的過程都沒有,就直接跳樓了。
雖然沒有當場死亡,但是落了個癱瘓、植物人且終生殘疾。
他的母親從鄉下趕來,拉著橫幅鬧事大哭,還要告她、向她索賠。
這事一時鬧得沸沸揚揚。
雖然林雅諮詢過律師,確認自己應該不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至少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然而網民卻認為她至少要負間接責任——因為如果她當時態度不那麼強硬、情緒不那麼激烈,或是當時主張勸和,亦或是安撫一下對方的情緒,事情就不會發展到這種程度。
林雅感到非常委屈。
因為直播就是要情緒激烈啊!
既然連線主播,那就已經做好了成為節目效果和切片的準備。她給連線人準備的變聲就是為了做成視頻而不侵犯他人隱私的。
林雅認為,她既沒有煽動對方去死、也沒有說謊,甚至還勸說對方去分手,好好生活對自己好點。然而對方沒聽她的,自己選擇了跳樓,這和她有什麼關係呢?
難道遇到神人就該自己倒霉嗎?
於是林雅就和網友大吵一架。
結果直接就被人開盒,翻出來了過往的極端言論來攻擊她。
她已經無法正常開播。雖然帳號沒有被封禁,但是她一旦開播要麼就是有人「慕名而來」、要麼就是過來宣洩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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