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2)
江陵縣城是有宵禁的,一更三點敲響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點敲響晨鐘後,才開禁通行。
換算成前世的時間,一更三點大約相當於是晚上的八點鐘,五更三點則大約相當於是早上的六點鐘。
如果違反了宵禁,被稱為「犯夜」,這是很嚴重的罪行,輕則拘禁,重則就地正法。
林旭擔心今晚不回去的話,若蘭在家裡會擔心,便在傍晚時分,出了城。
今天早上,他們拉著一頭黑熊和數隻野兔進城,傍晚拉了一車日用品和布匹回去,也算是滿載而歸了。
只不過,賣黑熊和野兔的錢,也被林旭花掉了七七八八。
這種花錢如流水的魄力,張烈看在眼裡,佩服在心裡!
暮春的傍晚,天色黑的很快,再加上山路難走,等他們回到家的時候,已經到辰時中期了。
若蘭早就不知道跑到門口張望過多少回了,終於看到了林旭,心情激動之下,也顧不得矜持,直接跑著迎了上去!
「官人,你們可算回來了!」
「不好意思,讓你等的著急了。」
林旭笑了笑,從懷裡拿出來一支鳳尾簪子,插在了她的頭髮上。
「這是什麼呀?」
若蘭摸了摸簪子,好奇的問道。
「這叫簪子!純銀做的,上面還鑲嵌了寶石,妹夫專門買了送給你的!」
不等林旭開口呢,張烈就主動介紹上了,還問了一句:「你知道這個簪子多少錢嗎?」
「多少?」
「一貫錢!」
「一貫錢?!」
若蘭驚呆了,這一支簪子,就足夠買幾百斤粗糧了!
「不行!不行!官人,這支簪子太貴重了,你把它退了吧!」
若蘭一邊說著,一邊要把簪子拔下來。
林旭抓住了她的手,還摸了摸她的頭,微笑道:「你嫁給我一年多了,這還是我第一次送給你禮物,你可不能拒絕啊!」
張烈也幫腔道:「就是啊,若蘭,這可是妹夫的一番心意,你要是不收,多不給妹夫面子啊!除了這支簪子,妹夫還給你買了好幾種布料,說是要給你做衣服呢!」
若蘭是個溫順的女子,聽到他們這麼說,便不再堅持了,臉上卻飛起了兩朵幸福的紅暈。
「看看我們還買了什麼好東西!」
張烈掀開蓋在板車上的麻布,獻寶般的說道。
「你怎麼買了這麼多吃喝的東西?竟然還買了豬肉?!會過日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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