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們是要羞辱原配(1/2)
「兒子你瘋了!她根本就是要小凌死!怎麼能這麼輕易放過她!」王春霞氣兒子太沒用
秦翔知道母親不會輕易放過盛錦兮,勸道:「小兮的性子烈,這事要是壓下來,她一定會打官司要房子。」
他知道母親看重物質,便希望從這點下手勸服她老人家。
萬小凌悽慘地哭著,一邊哭,一邊說:「我的命好苦啊,秦翔我從大學的時候就喜歡你,你怎麼能這麼對我!她是要殺了我,你竟然維護一個殺人犯。」
「閉嘴!」秦翔被吵得煩死了,「要不息事寧人,要不你就把孩子打了!」
「……」萬小凌和王春霞傻了。
南離適時道:「雖然盛小姐不能懷孕對一個家庭是缺點,但秦先生和她沒有離婚就跟別的女人弄出這種事,這要是鬧大了,大家都不好過。」
她沒有直接說對他們名聲不好,這婆婆和小三一看就不是省油的角色,她得說話圓滑些。
萬小凌想到她爸爸是個暴脾氣,這事要是鬧大了,給他丟了人。她的確沒好日子過。
「也不是不能和解。」她對女警南離說。
南離眼睛一亮,還沒開口就聽見萬小凌補充:「但我受傷是因為她,她得留下來照顧我一直到出院。」
「……」南離傻了,讓原配照顧小三?還擺明了要羞辱原配!
萬小凌:「不然就不和解,是她自己不能懷孕,秦翔可以去告她,從人道主義來說秦翔有要孩子的權利,哪怕她不願意離婚,也是可以申訴離婚的!」
南離皺眉,前不久有個官司鬧上了熱搜。
丈夫不願意要孩子,妻子一怒之下把丈夫告了。法院判了妻子贏,雙方離婚。丈夫還要補償精神費給妻子。
打官司耗時耗力耗錢,哪怕是贏的那一方也有弊端。
王春霞:「小凌說的對,我們就照她說的做!她要是能放棄房子又照顧小凌,我們就選擇和解!」
秦翔皺著眉沒有說話,他從來沒想過要告小兮。
可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母親偏袒萬小凌,他又不能傷害到母親。只能多委屈些小兮。
南離走出病房,看見盛錦兮坐在不遠處的走廊上,看起來很孤獨。
她疾步上前,讓站在一旁的同事離開,坐到盛錦兮身邊的椅子上。
「盛小姐,和解的條件來了,你要聽嗎?」
「他們開了什麼條件?」盛錦兮淡淡地問,臉上沒有喜怒。
「要你簽一份放棄婚房的合同,還有在萬小姐住院期間你要照顧她。」
「呵,」盛錦兮低笑了聲,她就知道選擇和解沒那麼簡單。
讓她照顧萬小凌,顯然是要羞辱她!
南離猶豫了下,「你要是覺得太難了,咱們就去打官司吧?」
「不了,我不想浪費時間。住院一周,我照顧她。」盛錦兮諷刺一笑,看向南離說:「不過我希望你們警方作證,等她出院後,這事一律揭過!」
「這個必定的,我剛剛已經和他們說得很明白了。」南離頓了下,「只是你和秦先生的婚房,在婚後購買的話,是夫妻共同財產。你真的不打算要了?」
「不要了!」盛錦兮失望透頂,看到萬小凌坐在客廳那一刻,她就被噁心到了!
那房子徹底髒了,她根本不稀罕擁有!
而且秦翔把她湊的首付已經給了她,那房子她沒興趣。
她只想趕緊解決當下的事!
南離露出佩服的表情,拍了拍盛錦兮的肩膀,「萬小姐住院這段日子就辛苦你了,有什麼需要你可以打電話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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