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窮不過三代(2/2)
她現在承擔不起,就算承擔得起,這麼被強迫著她也不願意。
夢夏正打著自己的算盤,爺爺沒有耐心地用拐杖在她鞋上敲了下,「啞巴了嗎?」
「不是說娘們不能插嘴嗎?」夢夏道。
爺爺氣的給了她一個『不中用』的眼神,又轉向司北冥,「小司,你是一家之主,而且以你的經濟條件,伸這把手跟打發街邊乞丐是一樣的,你不會不管不問吧?」
司北冥道:「爺爺,您也知道我們現在進入了商品經濟時世,這事用市場經濟的話來說叫『投資』
舉個例子,好比我們買期貨,買的是某件商品未來的價值,它未來的收益當然很重要,但這件事裡,最重要的是這件商品將來歸誰持有。」
幾句話說的夢爺爺雲裡霧裡,但自恃做過村官的他,又抹不開面子問,只好裝認同的跟著點頭。
「你接著說!」
接下來司北冥就開始說他能聽懂的了。
「我們再說回繼承香火的問題,您的意思是您的小兒子沒有兒子需要夢星辰來替他繼承香火,所以必須對夢星辰給予幫助,否則會被祖宗怪罪。」
「對,就是這個意思」夢爺爺見他如此上道,臉上終於露出欣慰的笑。
「我們可以管夢星辰上學包括生活的一切費用……」
司北冥話還沒說完夢爺爺就已經激動地打斷道:「好,還是我小孫女婿明事理。」
在這個地方打斷,不僅夢夏震驚不已,連在陽台拿著手機瞧熱鬧的楚天都覺得司北冥是不是有什麼大病。
見有人替自己解除了危機,楚天這才裝忙完事的回來坐好,頗為同情地在司北冥肩上拍了拍,做夢家女婿不容易啊!
卻不想一秒後司北冥的話讓他覺得小丑是他自己,人家一點也沒覺得不容易。
司北冥道:「本著誰投資誰獲利的原則,為避免將來出現紛爭,我們到民政局辦個收養,按老一輩的說法應該叫過繼,把相關的手續辦一下,你們可以放心,我跟夢夏會把他親生孩子對待的。」
這話一出,夢夏手在他胳膊上碰了碰,在只有他才能看到的地方豎了個拇指。
妙啊!
夢爺爺臉上的表情一百八十度大轉彎,由剛才的烈日高照變成我疾風驟雨。
「過繼給她?想得美」夢爺爺道:「有本事讓她媽再給她生個弟弟,別人家的兒子,憑什麼過繼給她?」
夢夏彎了抹笑,「爺爺,您也知道夢星辰是別人家的兒子啊?」
夢爺爺知道自己說錯了話,立馬改口道:「星辰是你爸親侄孫,跟親孫子沒任何區別,用不著過繼,一樣的。」
夢瑤適時道:「夢星辰過繼給夢夏,按輩分算也是大伯親侄孫,既然親孫子跟侄孫是一樣的,為什麼不能過繼?」
夢奶奶道:「他們剛結婚又這麼年輕,肯定會有自己的孩子,過繼我們星辰算怎麼回事?」
夢瑤道:「養孩就是投資,國家政策允許,他們又有能力,多投資一個不是問題。」
夢奶奶道:「既然他們有能力,多養一個不算什麼,何必非要往自己名下過繼,放下誰名下不是一樣的?」
夢瑤道:「那怎麼能一樣呢?連小孩子都知道東西分你的我的。
而且在城裡上學可不是一筆小的費用,投資能不能獲利先不談,投資歸屬總是要談的。
就好比是種地,別人的地,夢夏無論花多少心血種,等收穫的時候只要主人一句『這塊地是我的』她就等於顆粒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