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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請不要再發表情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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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心把女兒交給別人?

兩次賣她的時候怎麼不說不放心。

如果男人的嘴是騙人的鬼,那夢建國的嘴就是沖不乾淨的馬桶,散發著陣陣惡臭。

「前幾天警察叔叔應該告訴過你拐賣婦女是什麼罪吧?」

「……」夢建國有些怕了。

「我嫁了什麼人跟你沒關係,別打聽,打聽了也沒用,錢你一分都不可能拿到,我手上還留著你兩次賣我的證據,你要是再敢去找姐的麻煩,我就把證據交給警察。」

夢建國安靜了一會兒倏地爆發,拍著桌子道:「別嚇唬老子,老子不是嚇大的,你是我女兒,老子給女兒找婆家天經地義,說破天也算不上拐賣。」

「看守所待了兩天,還沒搞清楚什麼是法律是吧?」夢夏道:「拐賣婦女罪的定性是『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

「第一,你拿了錢定義就是賣,第二,使用暴力,第三脅迫。」

「根據刑法第240條的規定,拐賣婦女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夢建國沒讀過什麼書,更沒什麼見識,別看在家裡橫衝直撞脾氣大,其實膽子小一點不經嚇。

正因為知道這點,夢夏才這麼嚇唬他。

聽完夢建國嘴張了半天說不出一個字,「……」

「我要說的都說完了,不許再找我姐麻煩,否則我就報警,時間不早了,我該回去了。」

「你……」夢建國聽說夢夏嫁得不錯,原來還想搞點錢花花,沒成想被她抓住了把柄,他梗著脖子強撐道:「你少嚇唬我,你說你有證據,證據呢?拿來我看看啊!」

「你是不是覺得我沒能力找到證據,那你好好回憶下,東街的黑賭場開了十幾年都沒事,為什麼突然就被警察查封了,告訴你,證據是我提供的,你要想進去陪賭場老闆的話我可以成全你的。」

這下夢建國全信了,嚇得癱坐到地上,張著嘴說不出話。

「別再打媽了,家裡裝了針孔攝像頭,打了就算家暴,家暴也是要坐牢的。」

走到樓道口林愛華才追出來。

「夏夏,你……真要告你爸?」

夢夏還以為林愛華是來關心她的近況的,沒想到是為了夢建國。

她有些失望地看了看林愛華,「他不去找我姐麻煩我不會告他的。」

「你爸……他其實挺可憐的,身體不好找工作沒人要,你真的不管我們了嗎?」

「我說過,只要你願意跟他離婚,我會養著你,否則我是不會管你們的。」

林愛華抿了抿唇,「那你好好照顧自己,有空就回家看看。」

夢夏打車回到龍灣花園已經九點多,打開門時差點以為自己走錯門了。

廚房裡的廚具電器都裝好了,客廳也按照她設計的樣子弄好了,最驚喜的就是陽台。

說是陽台,其實是個大露台,差不多有十來個平方,整齊地放了兩排種菜的木框,裡面的土都放好了。

邊上的一個框子裡放著各種秧苗和種子,上面蓋著個文件夾,打開是種植注意事項。

沒想到司北冥辦事效率這麼高,夢夏高興地拍了好幾張照片發給他。

夢夏:很漂亮,謝謝司先生。

後面還跟了個眨眼比心的表情包,愛你哦!

點開微信時司北冥正跟許言清喝著酒,不熟悉表情包的他看了半天才明白是什麼意思。

愛你哦?

這是能隨便發的嗎?

年輕人還真是輕浮。

司北冥皺眉打了行字發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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