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賣房賣地那是敗家(1/2)
對夏明慧來說,十萬塊錢是個大數,當然,在八十年代初,十萬也不是人人都能說得出口的數字。
從上了初中起就開始賺錢,五六年下來,夏明慧積了一份在爾河看不算小的家業,可是現在看,之前做的那些全是小打小鬧。
對楊勝利說「機遇」,但其實遇到楊勝利對夏明慧來說何嘗不是一個大機遇?
現在看,想入股「鶯歌」那是絕不可能的事兒,事實上是,八十年代初大部分廠都是國有或是集體的,想入股哪間廠都是不大可能的事兒。
而且因為之前和李廠長不愉快的聊天,現在她就是想憑「先見之明」從李廠長那再多得幾年優先權的合同都很困難。
按說如果不是那位顧陽顧主任獅子大開口,一連開了三個不讓人那麼愉快的條件,小街電子廠對夏明慧來說真的是個不錯的選擇。隨身聽如果能順利推出,小街可能就是第二個鶯歌。
可,十萬塊錢真的不是說拿就拿得出來的。哪怕夏明慧今生已經決意從商,可還不是那種魄力十足,可以一句話就敲定十萬大投資的商人。
哪怕明知道賺錢,那也得考慮自己能不能拿得出這筆錢,更何況現在隨身聽的研發還沒完全成功,她這十萬會不會打水漂都不好說。
在前世,人家城裡人買房都貸款了,可夏明慧還是那種「呀,也沒那麼多錢買房啊」的人,沒錢,還要欠人國家銀行的錢買房?那怎麼能成呢?
這會兒,她是沒那麼迂腐了,可現在也沒地兒貸款去啊!
表面鎮定地向楊勝利提出建議,夏明慧心裡其實緊張得很。
看到楊勝利皺眉時,她就更是緊張了。
「那啥……小夏同志,我知道你看好我的小錄音機,但……對不住啊!我不能離開我們廠。一是我研究小錄音機就是想讓我們廠再紅火起來——雖說現在看挺難的,但我也不能這麼啥也不管地走啊!二來我就是研城人,你又不是我們本地人,總不能讓我跟你跑到黑省去吧?」
這話說得實在,夏明慧都沒法子反駁了。
雖說研究出隨身聽的雛形,但楊勝利到底不是真的書呆子,考慮事情還是很現實的。
「我知道了,楊哥,這樣吧,我再好好考慮下……」
不好再多說什麼,夏明慧只能先把這事擱下。
當天定了回黑省的車票,還是一樣要到省城再轉回爾河,坐車也要兩天多,這兩天,夏明慧幾乎就沒怎麼睡,心裡翻來覆去想的都是小街電子廠的事兒。
在筆記本上,分列出利弊,一條一條地比較,這是夏明慧這兩年養成的習慣,做事之前先想清楚明白,再不能像之前一樣想都不想就去做。
臨下車之前,夏明慧終於下定了決心。
回到爾河,她立刻張羅賣鋪子。
她現在手裡的現錢不夠十萬,只有把鋪子賣掉才能賺齊了這十萬塊錢。
夏明慧做生意的事兒,夏飛仙和張長康一直都是不干涉的,她怎樣做,他們都只有支持。
但這次,聽說夏明慧要賣鋪子,張長康立刻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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