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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 收穫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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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法庭可以,但損害他們小街廠利益的事兒還是得算,錢要賠,包裝要換,宣傳要改……啥?想用我們「隨身聽」三個字?那可不成,註冊的商品名,要是我隨便答應了,我們廠里的工人都敢把我吃了。

像油鹽不浸的石頭,夏明慧可是把李廠長噁心夠嗆,你不是硬氣嘛,那還不和你談了呢,就看法庭上怎麼判?就不信了,還讓你們壟斷市場了。

還真不是壟斷市場,這叫智慧財產權好吧!

一場官司打了將近一個月,不只是研城被轟動,全國都震動了,甚至連港台、歐美都有報導,稱這是華國第一宗「智慧財產權」案。

官司最後判決正如夏明慧所想,還是鶯歌敗訴。

判決賠償原告十萬元人民幣,又禁用「隨身聽」作為包裝、宣傳所用,已經發出的包裝一律追回,已經使用的宣傳也要立刻撤消。

雖然賠的錢不多,但這一場官司卻實在是讓鶯歌傷了臉面,而且除了賠償之外,其他損失也不少。

最大的一筆就是央視GG的預付款,之前定下檔期已經付了50的預付款,但因為打官司,GG沒拍完就被壓了下來,自然不能再播映。違反合約,預付款自然是不能退還的,這筆錢鶯歌廠就打了水漂。

也是李廠長這段時間太忙,廠辦主任沒通過李廠長直接就把事兒辦了,等李廠長想起來已經晚了。氣得額上青筋直跳,大罵混帳!就算是隨身聽的GG不能放,可是廠里其他產品的首先播出完全沒問題啊!

就這麼傻乎乎地把那麼好的檔期丟了,還賠了一大筆錢,當錢是大風颳來的嗎?

GG賠錢,包裝重新回收,宣傳撤消,又要應付鬧上門來的商店採購,鶯歌廠不想,都熱鬧得像集市了,就和之前小街廠一模一樣。

也不能說心不好,可小街廠的工人們還真就是都抱了看熱鬧的心理,還有好些個下了班不回家睡大覺而是跑到鶯歌廠門口看熱鬧的。

夏明慧聽說時還真有點哭笑不得了。

有了鶯歌的例子,市場上還真沒有哪個正經廠敢用「隨身聽」來做包裝了。

取而代之的是「微型錄音機」,就和鶯歌廠現在打出的名字一樣。

倒也有假冒的「隨身聽」,不過這種通常屬於三無產品,連廠家都沒有寫,小街廠就是想告都沒地兒告去,只能發出公告,讓消費者認清防偽,不要貪便宜買到假貨。

等到八四年底時,小街廠已經成了研城的第二號納稅大戶。

夏明慧也終於等到了機會,在開發區郊區拿了一塊地,新的電子廠將在這裡興建,正如她的事業又邁上了新的台階。

八五年初,星輝電子廠奠基儀式上,新近去掉「副」字的輕工局李成文局長親自剪彩,到了七月,電子廠建成,生產線也開始安裝,到九月時,正式開始生產。

這些自然都是後話,此時此刻,八四年的五月,黑燈瞎火,夏明慧面對幾個滿臉橫肉的混混,緊張得捏了一手冷汗。

她最近得罪什麼人了?!怎麼居然會有校外的混混來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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