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相救(2/2)
卻是石秀的主意,道是阮七即逃了,失了人證,自然不能告曹繼南謀害妻子。且便是阮七還在,一是曹繼南身上有功名,小小一個縣令也管不著他;二是,就是管得著,劉麗華即無事,曹繼南的罪名也輕,並不能將他如何。倒不如只做個不知道,將罪名都扣在阮七頭上,也好先穩住曹繼南。是以劉麗華只告阮七假冒曹府家人哄騙劉麗華,假託曹母急病哄他回去,半路上意圖謀財害命。是劉麗華的丫鬟阿崔忠心護主,石秀巧遇仗義出手,這才逃過一劫。
也是曹繼南身有功名,連帶著劉麗華也受惠,縣令當時就受理了案子,一面發下火籤捉拿阮七,一面使人去告訴曹繼南知道,請他來接劉麗華。
曹繼南自收買地痞阮七我殺害劉麗華主僕之後,也是他頭一回做這樣的事,心上多少有些不安,在書房裡轉來轉去,倒似凳面有釘子一般,只是坐不住。正在這時,忽然聽著小廝來報,道是娘子去了縣衙,告一個叫做阮七的謀財害命,大令請他去縣衙說話時,頓時魂飛天。他原是在書房裡踱步的,不知怎地,左腳絆著了右腳,當時伏面跌了下去,這一跤摔得實,直摔得曹繼南半刻出聲不得。還是小廝進來將才曹繼南扶起。
曹繼南心中害怕,又暗道:「莫說阮七沒抓著,就是抓著了,難道只憑一個地痞的胡言亂語就能問我罪名嗎?怕甚!」卻也不敢多耽擱,濕手巾把臉上血跡擦一擦,強打起精神,跟著小廝出了書房,往前廳來,果然看著廳內有四個衙役,一個個大馬金刀地坐著。看著曹繼南進來,為首的衙役臉上露出一絲笑容,帶頭起身來見曹繼南,口中喚著曹郎君,說的話卻是不甚客氣,道是:「曹娘子可是命大,要不是遇著廣威營的石伍長,曹郎君大約要與曹娘子收屍了。」
到得縣衙,因曹繼南也算是苦主,又有功名,並沒在前衙問話,而是直入後堂。後堂上坐著劉麗華,衣衫整潔,臉上帶著淚痕,正捏了帕子哭泣。看著曹繼南進來,哭聲頓得一頓,又抑揚頓挫起來,聽在曹繼南耳中,更叫他不安。
本城大令姓個吳,名字也巧就叫吳越,四十出頭年紀,不高不矮的身材,不俊不醜的臉龐,看著曹繼南進來,口角還能翹一翹,指著一旁的石秀與曹繼南道:「這位就是郎君娘子的救命恩人石秀石伍長。要不是他,郎君與娘子天人永隔矣。」
聽著大令介紹,曹繼南眼角不禁跳得幾跳,還得忍氣過來與石秀道謝。
石秀滿口稱不敢,卻又與曹繼南道:「這話原不該某說,兇犯阮七跳水逃脫,他是窮途末路的兇徒,還不定能做出甚事來。曹郎君千萬小心。」
曹繼南是心裡有病的人,聽石秀說了這句,自然以為他是弦外有音,心上狂跳,不禁抬頭去看石秀,看石秀臉上帶笑,更是不安,暗地裡以為石秀是與那阮七商量好的,不然怎麼這樣巧,荒郊野外的,偏叫他遇上了?遇上了不說,非親非故的,還見義勇為起來。見義勇為不說,還來了縣衙告狀,又弦外有音地威脅他,莫不是想敲詐勒索?從來武人粗鄙啊。曹繼南想在這裡,就有些坐不定,臀下不由自主地挪了挪。
劉麗華依照與石秀商議定的主意,做出一副受驚過甚的模樣,把帕子捂了臉哭,口口聲聲地說要回娘家去,要見她阿娘與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