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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明面宣講,實則暗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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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十五分鐘後,李劍走出來,讓王副書記與樂少卿到大辦公室。

王副書記與樂少卿進入大辦公室後,李劍指著兩人給薛鳳鳴介紹起來。

「薛書記,這位是王副書記,凌雲市貪腐一案當時由他負責。」

「這位是樂少卿同志,她當時是省紀委宣傳部的副部長,凌雲市貪腐案結案後,她去凌雲市進行過紀律宣傳。」

薛鳳鳴看著兩人,點了點頭。

說:「先坐吧。」

隨後,李劍與兩人坐下。

李劍說:「王軍同志,你講一講凌雲市貪腐案的始末吧。」

王軍點頭,看著薛鳳鳴,說:「薛書記,凌雲市貪腐案當時是由省委的冉書記欽點,冉書記當時很震驚,沒想到凌雲市的市委書記與市長竟然聯合起來貪污腐敗。」

「兩人一共貪污受賄三千萬左右,我當時負責對兩人審問調查,也就三天的時間,兩人對貪污受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薛鳳鳴問:「也就是說,當時只抓了凌雲市的市委書記與市長?」

王軍回答說:「落馬的幹部就兩人,凌雲市的其他幹部或多或少都受到了警告與記過處分。」

「那些受到警告與記過處分的幹部也在這兩年裡陸陸續續的退休了。」

薛鳳鳴又問:「後續的情況呢?」

王軍便說:「後續根據冉書記的指示,我們省紀委要把這件事當成反面教材進行宣傳,用以警醒其他幹部。」

這時候,樂少卿開口說話:「薛書記,當時我負責這件事,我第一站就去了凌雲市進行宣講,給市委,市政府等四套班子,還有一些重要機關單位進行了紀律宣講。」

「我在凌雲市宣講了大概一周的時間,發現了一些問題,發現凌雲市的一些基層幹部有問題。」

「當時我想,凌雲市會不會上行下效,市委書記與市長貪腐了,下面的人就沒有貪腐嗎?」

「這件事我向省紀委打了報告,可最終石沉大海。」

李劍也點頭:「在檔案室里,我找到了那份少卿同志送到省紀委辦公廳的報告,報告上沒有任何批示,要麼是沒人看這份報告,要麼是看了將其隱藏了起來。」

薛鳳鳴問:「當時的省紀委書記是誰?」

李劍說:「是一名老同志,已經退休,離開了元江省。」

薛鳳鳴說:「如此說來,當時的省委書記冉青山同志只是徹查了凌雲市的市委書記與市長,其他幹部並未徹查?」

王軍便說:「對市委市政府兩套班子裡的核心成員是進行過徹查的,問題並不大,因此是警告與記過處分,當時的市委專職副書記則是責令其辭職。」

「再往下面的幹部是由市紀委去調查的,時任凌雲市的市紀委書記是林思能同志,省里對林思能同志是信任的,因此省紀委就沒有再過問凌雲市的事情。」

薛鳳鳴一聽,問:「林思能……這林思能莫非就是林潛堂的兒子?」

王軍點頭:「對,是林副書記的兒子,去年已經成為凌雲市的專職副書記兼任常務副市長。」

薛鳳鳴看向李劍,說:「李劍同志,你覺得接下來該如何做?」

「馬德全同志在求救了,我們總不能坐視不管吧?」

李劍便說:「薛書記,目前就接手美食城項目來說,一切都是符合規定的,給出的價格是低了些,但畢竟是爛尾樓,省里做出相應的讓步符合常理。」

「所以,這件事不好入手,若是要查這件事,葛省長那邊不好交代。」

「我建議,暗中調查,從凌雲市的市紀委開始暗查,當年凌雲市徹查市管幹部的檔案並未上報省紀委,只送上了一份名單,那份名單還在,可以拿著名單到凌雲市紀委進行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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