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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相逢的人會再相逢,有緣讓我們相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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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雖然沒和上次一樣,上了警車就直接任務完成,但是在大概審訊到一半的時候,就給林立彈出了這個提示。

林立認為,導致這個情況的結點,應該是鎮魔使們確認自己阻止懲戒的任務目標,是沒有爭議的惡修的具體時間。

這個時間無傷大雅,重要的是這個數字能從0變成1,意味著林立的想法是沒錯的。

釣魚執法也是執法。

那麼,這個任務一下子就變得清晰了。

——繼續以身入局,勝天半子。

也算是致敬合歡宗,緬懷小靜和菲菲。

「後續的話,如果有什麼需要你作證,或者將資料傳給我的話,我再聯繫你?」嚴傲松拍了拍林立的肩膀,說道。

通過剛剛的交談,嚴傲松已經和林立互通姓名,並也加了微信好友,方便後續聯繫。

「好的嚴叔。」林立點點頭。

「對了,小林啊,你平時有防身意識是沒錯的,隨身攜帶伸縮棍也是不違法的,但是,你既然隨身帶了這些武器,你就一定要注意防衛的力度。」

嚴傲松關心道:

「那個混混有一點說的沒錯,要是出了大事,你手裡還提前準備了武器的話,法理上就可能認為你是有所預謀的,這個是脫不了干係的,或者說會扯皮扯的很麻煩。

因為本身你攜帶武器,就很容易被認定防衛過當。

至於叔這麼跟你說的意思,不是讓你從此以後不帶武器防身,有防身意識是絕對正確的,而是要注意反擊的力度,對方要是認輸了,就別繼續打了。

這次沒什麼事,下次你要是沒收手把誰打殘打廢了,說不定還要你賠錢,這不是惹的一身腥臊麼?」

嚴傲松神色和藹。

林立聞言,捏著自己的下巴緩緩的點頭,眉頭緊鎖。

嚴傲松完全是出於好意才這麼提醒的。

畢竟事實如此。

遇到危險時,你拿著自己口袋裡的匕首弄死兇手,和用路邊的石頭砸死兇手,前者被判定防衛過當的可能性,絕對是比後者大很多的。

只要是武器,就會有這種傾向。

「嚴叔。」

林立的眼睛突然亮了,有了一個絕頂聰明主意的他,看向了嚴傲松,迫不及待的想要分享。

「嗯?怎麼了?」嚴傲松看向林立。

「如果我帶假牛子拿著防身呢?」林立開口。

「什麼東西?」嚴傲松沒聽清。

「二三十厘米的假喆,我感覺威力應該和伸縮棍差不多。」

林立伸出自己的手,虛握住空氣,在嚴傲松面前展現了棍法。

嚴傲松:「(;☉_☉)?」

「什麼b玩意兒?!」

嚴傲松又問了一遍,聲音很大。

——他耳朵其實已經聽清楚了,但腦子硬說耳朵你他媽沒聽清楚,重新再聽一遍。

「就假的那玩意兒啊,就這個。」林立很有耐心,伸手虛空戳了戳。

「別亂指啊!!」當林立重複三次時,嚴傲松終於確定自己沒聽錯。

嚴傲松看著林立,神情複雜到極致:「你……」

「叔,你看,如果我隨身攜帶這東西的話,第一,它的定義不是武器,別人要是問,我就說是我自己拿來用的,這樣就不存在自身刻意攜帶武器;

第二,只要買的是硬的,其實軟的也行,都是很有戰鬥力的,拿來抽人還有精神上的傷害,足以給想要加害我的人一個震懾。」

林立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個天才,完美的解決了身上需要武器但是又不能有武器的阿諾式矛盾。

自己的頭凹凹的。

「等下、等下,我緩緩。」

然而,對於林立的發言和邏輯,嚴傲松的選擇是靠著牆壁休息一下。

林立今晚遭遇了搶劫犯是很慘,可嚴傲松就很好了嗎,今晚他可是遭遇了強健犯——腦子被強健了。

「理、理論上是、是這樣。」許久,嚴傲松才結結巴巴的說道,「但,但我覺得林立啊,你要不還是帶著這棍子吧,注意點力度就可以了,棍子挺好的……」

「不不不,您說的才對,我回去就換我的防身武器,就應該按你的來!謝謝嚴叔叔,你的這個點子和建議太棒了!」

但林立已經聽不進去了,他誠摯的感謝嚴傲松道。

「不是!」嚴傲松瞬間應激,瞪大了眼睛:

「別亂說啊,我沒教你這麼做啊,這全是你自己的想法,要是有人問起來,你不能說是叔讓你這麼帶的,千萬千萬啊!」

出了事千萬別把為師供出來啊。

「叔,喝水不忘挖井人,沒有這樣的道理。」但林立怎麼能這麼做。

都說了,林立師從全小將,那必須講究一個恩情。

嚴傲松:「……」

可你小子乾的這事兒根本不是挖井,而他媽是背井離鄉啊,鄉民們要是知道這井是我指使你背走的,肯定罵死我啊。

「真沒必要,真沒必要。」嚴傲松堅持道。

「好吧。」林立對此表示了些許惋惜。

嚴傲松長舒一口氣,太好了,躲過一劫。

他現在只希望不要再有不長眼的人去搶劫林立了,從黃毛等人的口中得知,這孩子的戰鬥力也是一頂一的好,並且形容的格外猙獰恐怖,甚至說還會妖術。

肯定有誇張的成分,但證明了林立確實不弱。

想來也是,一個打四個,打的四個里有一個還持刀,完勝,怎麼想都不可能弱。

而現在,嚴傲松不敢想像,擁有這種實力的林立,手裡再持一根三十厘米巨龍去抽人,將會發揮何等恐怖的威能。

光想一想就、就……這他媽涉黃了吧。

滿腦子都是馬賽克啊。

因此。

「以後大晚上的,別一個人走老友路這些地方,更不要露出你的財富,這樣很危險的。

而且啊,你家在瑞雲那邊,是怎麼大晚上到這邊來的?走吧,我先送你回去。」

嚴傲松很擔心林立在自己的啟發下又提出什麼逆天想法,為了他好也是為其他搶劫犯好,勸說過後,示意可以先送他回去了。

「好的叔,不過不用送我回家,你送我回老友路那邊吧。」林立點點頭又搖搖頭。

「啊?你回那裡幹嘛?」嚴傲松有些不解。

當然是今晚的時間還很多,要繼續釣魚。

「當然是因為我是騎車來的,我自行車還在那邊呢,總不能不管留在那邊。」林立也有合理的理由。

「哦哦,行,那我先送你回那邊。」嚴傲松恍然。

在嚴傲松的協助下,林立又回到了溪靈哥譚。

「車大嗎,車不大的話放後備箱,拿上車後再送你回家。」在林立下車之前,嚴傲松客氣的詢問道。

「挺大的,不能折迭的,但還是謝謝叔的好意。」林立說的是實話。

「行,那趕緊回家,別在這逗留了,不安全。」

「好的嚴叔。」

「那我走了。」

「嚴叔拜拜~」

嚴傲松點點頭,開車離開,從後視鏡看到林立一直在目送著自己遠去,還在揮手。

拋開假牛子那個想法不談,這孩子還是挺有禮貌挺乖巧的。

不過嘛。

如果這個案件後續沒出什麼意外的話,這孩子生活的轄區跟自己幾乎毫無關係,應該是再也沒有見面的機會了。

但人生,總是這樣。

匆匆相遇,匆匆相別,大家互為對方人生的過客。

林立小友,保重。

……

保重你媽。

人生這東西,你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

十一月二日晚上十一點二十三分。

——嚴傲松和林立分別的第三十七分鐘。

不論是抽象意義還是具象意義,嚴傲松的明天都還沒有來。

但是。

老友路。

離而復返的嚴傲松,嘴角抽搐,咬牙切齒——

「·林·立·,·真·巧·啊·,我們·他·媽·的,又見面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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