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1/2)
劉慧慧心情異常沉重地搖了搖頭。
「韓總,您說這話可不就是這麼個理兒嗎?
那個男人前前後後為我花了20萬,而這錢大部分都到了我父親手裡。
而剩下的那一小部分,就是我買了一些家具和電器帶到他家去了。
不過那些家具和電器加在一起也沒2萬塊。
這也是為什麼我前夫一家對我這麼差的真正原因。
畢竟和我同齡的這些女孩子,雖然說家裡也都會要彩禮。
但這錢我那些同齡人一般都會帶回婆家去,甚至有的婚前買輛車。
算是給自己的嫁妝了,這面上也好看,甚至有些娘家還會給陪嫁一些。
而大部分都會用這彩禮,加上娘家給的陪嫁,買一輛不錯的車。
然後剩下那些錢呢,就留著兩口子過日子用。
可我們家倒好……」
韓凌雪嘆了一口氣:
「那這事兒就不好辦了,說實話,在普通人家這20萬也挺多的。
雖然說現如今工資漲了吧,像咱們老家那裡這男人要是去工廠工作,可能一個月四五千五六千或者七八千。
但說實在的,現如今物價漲得也很快呀!
我也回老家去,過幾趟我就發現咱們老家的那種物價可不比咱們這裡的一線城市差呢!
甚至有些物品比咱們一線城市的這些商場賣的還貴。
那般的高消費而賺的錢又少,這一般人家攢20萬卻不容易啊!
而當然了,這給彩禮都是習俗,你即使不帶回去,那也不代表那個男人就可以對你家暴。
這一點的確很過分,所以你們這事情呢,我感覺有點麻煩。
不知道你這受傷了,你有沒有留證據,要留證據的話,到時候離婚打官司也許會容易些。
但是到時候你家這些財禮也許不用還或者說手環他一些。」
韓凌雪也不是完全就不懂法律的。
畢竟韓凌雪也算是一個自己開店的老闆,對法律多少都得有些了解。
當然最主要的是,韓凌雪作為一個女人,這當然關心這所保護女人權益的婚姻法。
不過很可惜,韓凌雪並不覺得現如今的法律是保護弱者的。
或者說並不是說,因為你受傷害了,你就可以侵吞別人的財產。
而這彩禮在某種意義上來講,還真的算不好算是哪方面的財產。
「韓凌雪,要我說啊!這個彩禮就不用還!
我表妹劉慧慧人可是實實在在的嫁過去了,還跟他們在一起生活了。
這大姑娘都成小媳婦了,這憑什麼還要還那個彩禮。
更別說劉慧慧在和她們結婚的存續期間還懷過孕,還是因為她們家裡人家暴的原因才掉的孩子。
可偏偏這樣,那家人還這麼對待我表妹,憑什麼還那彩禮?
不過也確實這倆人要老這麼飄著也不是個事兒。
可不是說這兩人分居夠二年是多少時間就可以自動離婚的嗎?」
韓凌雪白了一眼韓冰。
「你上次跟我說我都沒理你,覺得這種事情我糾正你沒意思。
時時兩口子分區多長時間就可以自動離婚。
但到時候這財產的牽涉,這法院也會判的。
當然最主要的是這得你表妹直接去法院去告去申請離婚才行。 .
只有去了法院著法院給這兩個人備案了才會在兩個人分居的情況下,到時候才會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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