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變法(1/2)
李洪對於楊憲的這種恭維和諂媚,同樣覺得有些不適應,只不過對方既然能做到這個程度,李洪反而也不太好藏拙了,聽著楊憲此言,李洪便已經猜到楊憲在顧慮著什麼,先是沉吟一番後,再開口說道:「楊大人,你對於如今的司法體系是怎麼看的?」
「司法體系?」聽見李洪的問題,楊憲有些奇怪,不懂自己的問題和大明的司法有什麼干係。
只不過楊憲知道,李洪絕不是無的放矢,既然提出了這個問題,自然是有他的道理,因此便下意識的順著李洪的問題思考了起來。
歷史朝代更迭,開國皇帝不知繁幾,但若論出身之低,獨屬朱元璋為最,即便是同樣出身低微的劉邦,人家大小也曾經是個亭長,而朱元璋卻直接是個乞丐。
開局一個碗,最後坐擁江山,朱元璋的能力自然是不用質疑,但是刨除打天下的能力以外,朱元璋還是有一些地方,確實比不上那些世家大族,自小便接受過良好教育的開國皇帝。
其中最為明顯的便是如何治理國家,朱元璋又生性多疑,信不過文官大臣,恨不得將所有權利全都握在自己的手裡,因此許多制度只能朱元璋自己琢磨。
可就依靠朱元璋肚子裡的那點墨水,又不肯放權,難免有一些地方思慮的不夠完善,有些甚至於過於理想化,便比如朱元璋曾經心心念念的大明寶鈔,以及那毀了大明財政的開中制。
而除了這些朱元璋過於理想化的政策以外,還有許多制度大多都是遵循前朝已有制度的效仿,細看明制,許多都是照搬前朝制度。
便比如說如今大明的司法制度,便是完全照抄了漢制的司法制度。
漢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三個司法機關的會議,合稱三法司,重大案件皆由三個機關共同審理。
而明朝同樣遵循漢制,設立三法司,分設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個機構,一些重大案件同樣交由這三個機構一同會審,史書上多稱的三司會審,其由來便是於此。
其中刑部,乃是大明的最高審判機構,對各省呈報的流、徒刑以上的案件判決進行覆核,受理不服各省按察司判決的上訴案件;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重大案件。
而大理寺,可以看做是刑部的上屬機構,刑部的覆核和判決須經大理寺定讞方可生效。
至於楊憲所掌管的督察院,則可以看做是監察機構,對大理寺和刑部又監察職能。
看似好像很合理,畢竟這是漢代已經實施過,證明切實有效的制度,可實際上,這種三法司的制度,對於現在的大明,十分的雞肋。
據統計,西漢時期最鼎盛的人口為三千六百多萬,衰退期則只有一千多萬的人口,而明朝時期的人口,即便是不算上隱戶和流民,單單只算有戶籍在冊的人,便也有將近兩億之數。
而龐大的人口,其帶來的影響,便是逼著朝廷承擔更多的職能,這套看似可行的司法體系,實則根本用不上,百姓們依靠的實則還是地方的衙門。
一個小小的縣令別看只是七品官員,可實際上其掌握的權利簡直大到了沒邊的地步,除了調動不了衛所和軍隊,那幾乎便是政法一體,公檢法一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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