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十五晚會(1/2)
「你想參加綜藝節目,還是開一場自己的演唱會?」
鄭榮給陳明倒了一杯熱水。
陳明沒有絲毫猶豫:「我想開一場演唱會。」
聞言,
鄭榮沒有一絲驚訝。
陳明這一年參加的綜藝節目應該很多了,從《全民好聲音》開始,再到《荒野求生》,然後是《一展歌喉》。
相當於,
一年時間內參加了三檔綜藝節目。
這已經是很勤奮的藝人了!
換做是其他藝人,一年參加一檔綜藝就足夠了。
並且,
陳明也夠資格召開一場演唱會。
嚴格來說,
開一場演唱會明面上沒有任何條件限制,哪怕你是一名練習生,也可以開演唱會。
但問題是,
開演唱會的錢,誰出?
演唱會上唱的歌,唱誰的?
甚至,
錢都是小事。
華國不缺有錢人,開一場演唱會,對有錢人來說,只是小意思而已。
但重點是歌!
你總不能開演唱會上去,唱別人的歌吧。
所以,開演唱會的隱性規定就是個人單曲需要超過二十首。
當然,並不是說有二十首個人單曲,就一定要在演唱會全唱一遍,如果一首歌按三分半的時長來算,二十首歌差不多是70分鐘。
再加上中間休息、互動的時間,差不多就是兩個小時左右。
而一場小型的演唱會,時長基本在60分鐘到90分鐘。
唱十幾首最火的代表作,然後在和粉絲互動一下,時間很快就會過去。
之所以要求二十首,是為了應對特殊情況。
比如,粉絲突然希望你唱其他歌,但你沒有多的歌可以唱,那就尷尬了。
現在已經是1月份了。
陳明從前年的第一首《知足》來算,一年多的時間加起來,陳明前前後後的歌已經超過了二十首。
當然,這其中可能需要算上陳明寫給其他人的歌。
比如許初靜的《勇氣》、蕭萱的《最初的夢想》等這些。
僅僅一年。
陳明就創作了不少於二十首歌。
這是一個非常誇張的數字。
有些藝人整個音樂生涯,可能都沒有二十首歌。
不過,
開演唱會有一個取巧的方法。
那就是你可以在你的演唱會,邀請一些圈內的藝人登場亮相,然後兩人合唱嘉賓的單曲。
一個人沒有二十首歌,但兩個人加起來,難度就小了很多。
正因如此,
一些藝人開演唱會,很喜歡邀請一些神秘嘉賓上台。
這樣既可以帶動粉絲們的興奮度,還可以多唱幾首歌,不至於冷場。
陳明自然不需要這樣。
鄭榮想了一下,輕聲道:「既然你打算開演唱會的話,我的建議是就在雲城開一場小型演唱會就可以了。」
「時間、地點這些你和經紀人商量,需要用錢的地方可以和我申請,我儘量去找海總批。」
海總,海威。
說起來,陳明這一年都沒有見過海威了。
海威是雲城分部的總經理,一年到頭居然都見不到一次,實在是有些意外。
可能是看出了陳明的想法,鄭榮忽然間露出一個略顯猥瑣的笑容:「陳明,你是不是好奇海總去哪裡了?」
陳明尷尬的笑道:「應該外出學習去了吧。」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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