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四章 作為一名演員而感到自豪(2/2)
《我不是藥神》的影響力太大了!
經過今年三月份的藥企約談之後,國家上層決定對之前低價販賣仿製藥的犯人重新審判,如果有可能的話,適量減少他們的刑期。
賣仿製藥肯定是不對的。
但賣仿製藥的目的是出於救人,而不是出於盈利的話,那在情理上是說得通的。
法大於情。
但有時候,情理也可以成為衡量法的一個因素。
正因如此,這次秘密重審,顯得很重要,而這一切,都是《我不是藥神》的功勞。
知道一切的陳明,心中滿是感慨。
原來,曾幾何時,他只想做一個頂流藝人而已,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受到了他作品的影響。
一股沉甸甸的責任感壓在了陳明的肩頭。
程勇映射著一部分人。
他們看似做著違法的事情,但實際上,他們的初衷是好的。
只是如何在情理和法律之間,平衡合適的度,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半個小時後,陳明和馮一平來到了京都人民法院。
這次重審是不對外公開,所以外界並不知道重審的事情。
馮一平受邀作為庭審的旁聽人員出席,可見這次重審有多麼的重要。
陳明第一次來這麼莊重的地方。
他有些不習慣,顯得拘謹。
陳明的出現沒有引起在場人的關注,大家都在全神貫注的看著審判席上的犯人。
審判席上,有四名犯人。
一女三男。
他們年紀都超過了四十歲,頭髮有些凌亂,但眼神中透露著某種希冀。
私自販賣藥物,輕則三年,重則十年,如果造成了他人死亡,甚至可能是無期或死刑。
這四人,都是很多年前活躍在病人群體中的藥販子。
他們的藥都是從南洲那邊運過來,然後再低價賣給中洲的病人。
他們其實就是程勇的現實原形。
這讓陳明有些難受。
他們賣得藥確實對病有效果。
但藥的來路不正當!
也許,他們四個人的家人、朋友也是病人,甚至他們自己就是病人。
但沒辦法!
法不可違,這是鐵律。
四個人中,判刑最少的一人是判了五年,服刑了兩年;最多的一人是判了十二年,服刑三年。
一番重審之後,四人的刑期都減少了兩到三年。
而判刑最少的那個人,只需要再服刑一年就可以重新進入社會中生活。
重審結束的時候,四人本來死寂的眼神中重新出現了希望的光芒,他們對未來再次有了憧憬。
全場旁聽人起立鼓掌。
陳明站在人群中,眼眶微紅,用力的鼓掌。
這一次鼓掌,真的讓他心潮澎湃。
就在此時,四人在離庭的過程中,看到了陳明。
監獄裡並不是完全的與世隔絕。
他們這些犯人會定期組織觀影和集體活動,他們四個人看過《我不是藥神》,自然記得陳明的長相。
四人停下了腳步。
四人注視著陳明。
陳明依舊在鼓掌,眼神沒有絲毫的避讓。
幾秒之後,
四人朝著陳明緩緩鞠躬,聲音中帶著一絲哽咽:「謝謝您。」
一瞬間,
陳明再也忍不住,淚水滾燙而下。
他為自己是一名演員,而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