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0章 簽署保證書(2/2)
陳小凡淡淡地道:「我不反對引進競爭,但引入的恆泰集團,我認為問題很大。」
計開宇憤然道:「恆泰集團無論公司規模,還是品牌影響力,都是公認的全國第一,能有什麼問題?」
陳小凡道:「正因為他們是全國第一,所以這才是問題所在。
他們那麼大的公司,怎麼可能把精力,放在我們區區一個縣城?
即使他們把地拍下來,也不會對這個項目重視。
這是其一。」
陳小凡頓了頓,繼續道:「這塊地,是我們縣的核心地段,不能有任何閃失。
我們不能為了土地多賣一兩個億,將來留下爛尾的風險。
若是這個項目出現爛尾,全縣人民都盯著,將來造成的影響,遠非一兩個億能彌補的。」
「你這是危言聳聽,」計開宇大聲道,「項目還沒開始,你怎麼就預料到會出現爛尾?
要說風險,所有地產公司都存在資金鍊斷裂的可能。
相反,恆泰集團由於是全國性的公司,資金流動比較順暢,反而不容易斷裂。
總之,我認為過度考慮風險,是不明智的行為。」
陳小凡道:「我這絕不是危言聳聽,更不是過度考慮風險。
我只不過是要把風險,降到可控範圍之內。
我建議,所有參與拍賣的公司,提前簽署一份保證書。
若成功拍得土地,項目開始運作之後,縣政府所能提供的信用擔保貸款,不超過兩億元。
另外開發商必須保證,完成土地出讓手續之後,一年之內樓盤必須封頂,兩年之內必須交房。
所有老百姓的購房款項,必須經我縣住建局監管。
若違反任何一條,我縣有權力收回開發權,然後另行拍賣。」
計開宇怒道:「你這叫什麼條件?
你讓普通公司簽署這樣的霸王條款還行,但恆泰集團是我們大力邀請來的,你卻加入這麼多約束,人家怎麼可能過來?」
「我提的,算是霸王條款麼?」
陳小凡反問道:「我們縣府為這個項目提供信用擔保兩億,已經算是仁至義盡,難道他們還準備貸更多?
要是那樣,他們幾乎不用花錢,反而成了我們縣政府在給他提供資金搞開發。
其二,一年封頂,兩年交房,這對一個建築項目來說,並不難做到。
只要他們用心搞開發,不是惡意拖延停工,提前半年都有可能。
其三,住建局監管老百姓購房款,這本就是該局的權力,憑什麼恆泰集團可以逃脫監管?
要是萬一出現爛尾,老百姓花錢買的房子,不能如期交房,他們會來政府問責的。
與其如此,還不如提前就做好監管工作。」
崔宏棋聽了這番話,微微點頭道:「我認為小凡同志的話有道理。
這個項目,是我們縣的重點工程,不允許有任何閃失。
不能因為恆泰集團是大公司,就可以對他們大開綠燈。
小凡同志提出的這幾條保證,我認為並不過分。
他們若是用心開發,很輕鬆就能做到。
反過來說,若是他們,連這麼寬鬆的保證書都不敢簽,正說明心裡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