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4章 正派(1/2)
環球影業負責對接《速度與激情》新項目的經理麥克放下了手機。
想摔,但最終無奈的輕輕放下。
隨後起身離開辦公室,去找自己的上司回報。
「傲慢的華夏人!」
副總聽到他的匯報,張遠說自己沒空來開會後,罵罵咧咧道。
「那我們現在該怎麼辦?」又高又壯的麥克問道。
此時環球影業的老總還沒換成那位女CEO,依舊是老白男執掌。
在老白男體系上,有一個優點,那就是識時務。
倒不是貶低女性,只是女人更情緒化。
而男人則偏理性一些。
所以這位副總皺了皺眉頭後,表情放鬆。
「隨便吧。」
「我們這位華夏藝人,同時也是我們的投資人。」
「那我們就應該按照投資人的待遇去招待對方。」
「讓你的秘書去和他約時間。」
「表明我們會有歡迎儀式和餐會。」
「順便舉辦一場《速度與激情4》的公開慶功宴,也做成《速度與激情5》的立項發布會。」
「去安排吧。」
麥克聽到上司的安排張了張嘴。
這待遇可是招待巨星的水平。
一般是環球想搞大製作,找頂級巨星時才會有的操作。
拉攏人嘛。
包括阿湯哥,威爾史密斯這些人,去好萊塢大廠開會時待遇都相當好。
至少表面上會很給面子。
但張遠顯得演員地位是不夠這待遇的。
可熱度夠!
外加錢夠!
之前他們這麼搞,對張遠態度有變,是因為島國不讓上,覺得虧了。
外加想賴帳。
不光之後的投資協議作廢,《速度與激情4》賺來的錢也想扣一下。
想想昂撒人是怎麼起家,怎麼走到如今世界地位的,就明白他們的辦事方式了。
翻臉沒有任何心裡壓力。
同樣的,再把臉翻回來,也沒有心裡壓力。
現在不對啦!
張遠與島國一哥碰面後,不光片子能在島國上了,他本人在島國的人氣也有了質的飛躍。
再加上他在老家華夏的人氣……
環球這邊就得重新定計劃。
態度也隨之改變。
而且本來這片子打算繼續拍,就是想用他的。
只是要藉此打壓,收攏利益。
現在見到人家握著中日兩地的市場,當然不能再搞那些事。
好好聊唄,我們吃點虧,就按照合同來……
能按照合同來,大家一塊賺錢,人家已經覺得虧了。
可現實就是如此,弱者在強者面前沒有任何尊嚴。
人家也從不會在乎你的感受。
能按照合同來,已經是張遠全力爭取的結果了。
麥克將上頭交待的事安排下去,心想著難得能有讓公司覺得如此頭疼的亞洲人。
上一回遇到這麼難搞的亞洲人,還是幾十年前。
大家都知道,迪士尼有「世界最強法務部」之稱。
以至於誕生了各類笑話。
比如在荒島落難怎麼辦。
只要在沙灘上畫個米老鼠,不到三天迪士尼的律師就會坐飛機來給你送律師函。
你搭他們的飛機回去就好了。
此類笑話層出不窮。
可惜的是,並非笑話。
自打穀歌全球實景地圖出來後,迪士尼有專人天天看實景地圖,調查全世界有沒有人隨意使用他們旗下的人物形象。
別說商用,你在自家草坪上畫個白雪公主都不行。
這就是世界最強法務部。
但若縮小到亞洲地區,最強法務部是誰呢?
企鵝差遠了,只能在華夏南方百戰不敗。
真遇到帝都背景的公司,也得喝上一壺。
號稱東半球最強的,是有任地獄綽號的任天堂。
當年環球影業最出名的電影之一是《金剛》。
後來還拍了好幾版,其中有彼得傑克遜大導的版本,還有後來的怪獸宇宙版。
而任天堂發家的遊戲,不是著名的馬里奧,而是《大金剛》。
那時候馬里奧還不叫馬里奧。
拯救的也不是碧池公主,也就是桃子公主。
敵人也不是庫巴。
那時候還沒有名字的不知名水管工,是要從一隻邪惡大猩猩手中,拯救風情萬種的歌姬寶玲。
一隻大猩猩,綁架美女。
這內容顯然取自與《金剛》這部電影。
然後環球就和初出茅廬的任天堂幹起來了。
而且環球陰的很,他給所有任天堂的合作方,發行方發律師函,要求這些海外發行方賠錢。
直接將任天堂的回款寄到了環球的帳戶上。
就是欺負你這家島國小公司,怎麼了?
任天堂也找了北美的大律師,一開始提出500萬美金的和解費,但傲慢的環球老總拒絕了。
要求全部收益,還要人家賠錢。
這就是想把你個小破公司往死里整。
最後這位叫霍華德的律師找到了漏洞,反過來要求環球提供《金剛》的版權證明。
因為環球是從梅里安·庫珀手裡買了《金剛》的肖像權,電影也是梅里安·庫珀導的。
但原著小說的版權依舊屬於梅里安·庫珀和其家人,環球只有電影改編權。
環球一看這情況,再鬧下去梅里安·庫珀雖然去世了,可他家人要是跳出來找我要錢……
至此,環球和任天堂世紀大和解,一起包披薩。
現在環球樂園中還一直有馬里奧主題去,雙方和諧合作了幾十年。
這事在7,80年代相當出名,被島國人認為是「日本可以說不」的實證。
因為一家島國小公司,那時任天堂真是小公司,竟然戰勝了環球影業。
此事張遠知道,這件事不能證明「日本可以說不」。
但證明了資產階級的軟弱性。
本身目的不純,目標就是邪惡的,無止境的攫取利益。
手段一旦受阻,原本張牙舞爪的資本怪獸,就會立即變得溫順起來。
但凡占理他都要弄死你,哪怕不占理,只要能弄死你,他也會想辦法弄。
唯獨不占理,還弄不死你的時候,他們才會變得眉清目秀。
同時從環球和任天堂的例子中,張遠還看到了一點。
用華夏的說法,叫做「不打不相識」。
光合作,沒用。
人家說不準拿你當冤大頭。
給點厲害,讓對方知道你不好惹,反而能好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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