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章 深入(1/2)
在這個時間,花上千萬去購買一部電視劇的網絡版權,顯然讓人難以接受。
更何況還是原本最便宜的情景喜劇。
而王威又是一意孤行的性子。
心氣不順了,就沒法談。
今天還算脾氣好的,換了往常,換做他人,這位已經罵街了。
張遠也算客氣的,光開了個天價,完全沒提他前妻的事。
也沒問他和那位芭蕾舞皇后現在關係如何。
否則只要他想,一句話就能點炸對方。
今天沒啥問題,張遠還算「善待」他的。
「慢走。」
「別撞到頭。」
「之後有時間再聊。」
全場吃完已是半夜。
在聽到張遠開出的天價後,王威也不知道是借酒澆愁,還是看到明星多來勁,反正沒少喝。
臨走時已經面頰通紅,走路時兩條腿都直打顫。
張遠親自給他扶上了車。
一輛老款的別克君越。
車子挺寬敞,就是價格不算高。
張遠看向遠去的車尾燈,心想人這東西還真有很多面。
應該說,王威這人的性格,其實不太適合當老闆。
當CEO都費勁。
因為這人太感性了,做事時常會因為心情把理性放到一旁。
有種類似藝術家,但又不太相同的倔勁。
可以說,是「性格決定命運」這個詞的最佳代表。
因為單論頭腦和能力,他絕對是人上人。
可天生的性格註定了他不能成為最頂級的那批人。
可反過來說,他也沒有那些小人得志的主的毛病。
比如還沒成功就搞豪車豪宅。
沒打一輩子仗,就想享受享受。
而且也不會老想著卷投資人的錢跑路。
「想什麼呢?」面頰微紅的范氷氷來到他身旁,伴著一塊往酒店走。
張遠瞄了她一眼。
范小胖也算是女中豪傑。
沒少喝,卻完全清醒。
並且今晚的表現很「拘謹」。
顯然是在做給自己看。
怕他看到自己在酒桌上大殺四方,心裡有意見。
女人是這樣的。
剛談戀愛時,當面一頓就吃一小塊草莓蛋糕,還抱怨吃不了。
一回家,脫了襪子就燒開水泡螺螄粉過癮。
這還算裝一下。
等到結婚後,更是裝都不裝了。
一頓好幾斤大骨頭。
還草莓蛋糕?
還一小塊?
榴槤千層都TM論個吃。
要不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呢。
張遠覺得現在這個狀態就挺好。
還是別奔著墳墓去了。
「我覺得,他還不如你呢。」范爺邊走邊說。
「誰?」
「剛才那位老總。」
「你眼光挺好。」張遠笑著點點頭。
「最不如你的地方,就是臉皮。」范小胖諷刺了他一句。
「那也沒說錯。」張遠卻不以為然。
王威若是能放下架子,厚起臉皮,絕對會比現在乾的更好。
「所以……你是打算和他掰了?」
范氷氷打探起消息來。
見她一如既往的機敏,尤其在市場和人際動向上。
因為這些最終都會落到錢上。
「並沒有,只是這次沒有合作的打算。」
掰是不可能掰的,即使明知王威會敗。
「可你有他公司的股分。」
「是有股份,但土豆網開股東會議的時候,他何曾喊過我去?」
「別說去,連通知都不太通知。」
張遠是簽了代持合同,包括投票權都會由王威行使,這也是當時的條件之一。
但連通知都不通知,多少有點把我當外人了。
既然你把我當外人,那我也沒必要把你當內人。
「呦,你還記仇了?」范氷氷憋笑。
「不是記仇……好吧,也不是完全不記仇。」
「但重點不在這兒。」
「是我沒有話語權。」
「所以,你是打算和土豆掰了?」范氷氷重新問到。
與之前的發問大致相似,只改了一個詞。
從他,變成了土豆。
但這便足以證明範爺的才智,到底是吃過見過的主,沒一會兒就琢磨過來了。
「不聊這個了。」張遠直接迴避問題。
反倒讓范爺確定了自己的想法。
如此一來,我也少與土豆合作……范氷氷心裡有數。
「對了,之前我讓你幫我做參謀的事,如何?」
「什麼事?」
「你看你,一點不把我放在心上!」范小胖抱怨道:「就是王學祁老師的事。」
「哦,挺好的,我覺得合適。」
「合適哦,那你沒意見。」
「我能有啥意見,還不是你說了算。」張遠隨口回到。
「我那工作室你也參股,不得問問你這個股東的意見?」
張遠搖搖頭,想起自己才剛抱怨土豆不拿他這個股東當回事,范氷氷這邊就立馬做出一副「大爺您請」的樣子。
還是想法在招他高興。
次日,張遠先與汪遠那邊電話溝通了一下,說的就是續作的開發。
對方興致很高,表示已經在和韋正一塊倒騰劇本的事。
同時也在與演員們對檔期。
這片子一播出,這幫藝人肯定會紅。
紅了就會忙,所以得提前預約。
可以說,就是《愛情公寓》捧紅了包括陳賀,金世佳,王傳軍,李金茗,胡一菲等人。
幾乎所有主演都火了。
就和《老友記》的主角團一樣。
本來第二部李金茗會因為檔期沒法參與。
現在人在自己手裡,會幫她調配好,讓其繼續出演。
不過原本的女一號趙霽還是無法出演第二部。
這位是身體原因,得了貧血症。
其實拍一部的時候就已經不太好了,演完更嚴重。
瘦成了骨頭架子。
生病了,就沒辦法了。
但張遠特意關照,讓汪遠在定下大致演員名單後,交給自己看一眼。
並保證這一部的預算會提高很多。
並且他和韋正兩人也會從固定薪酬變為一塊拿分成。
形式是讓他倆的公司參與片子的股份。
演員片酬也會提高。
至於片子的銷路,尤其是網絡平台合作方,他讓對方稍緩。
「不和優庫合作了?」汪遠聽到這事愣了下。
按理說不該繼續合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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