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0章 被告(2/2)
「想讓孩子入外籍,無論美籍,英籍,都能搞定,去那兒生就完事了。」
「不過我不推薦,我不喜歡我的孩子是外國人。」張遠先否了這條。
「除了外國,還有香江。」
「我可以找關係在上香江戶籍。」
「這樣一來,進可攻,退可守。」
「有了香江戶籍能夠轉大陸戶籍,如果不轉一直保持,日後上學還能去國際學校,上大學考國內名校分數要求也更低。」
「而且香江籍去國外更方便,香江護照比大陸護照好使。」
甚至香江駕照都能直接轉大部分西方國家的駕照,不用重新考。
還有一點普通人不知道的,只有香江和澳門籍的居民才可以在大陸使用菲傭。
菲傭的性價比可比國內大部分保姆高多了!
不光專業,工資低,還特別聽話能忍。
不像國內大部分保姆,干久了覺得自己是家庭成員,甚至一家之主。
張遠考慮的過於周全,讓程好又懵住了說不出話來。
「我諮詢過律師了,國內非婚生子擁有完整繼承權,不影響任何權益。」
「還不用承擔血緣父母的債務,對老人也沒有法定撫養義務。」
「並且不受父系家族案底影響,哪怕我要槍斃,孩子政審照樣沒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權利一點不少,義務一點沒有。
頂這法律是為誰服務的,張遠不清楚。
他只知道自己很適用。
「呸呸呸,趕緊呸!」程好拽著他就道。
「什麼槍斃,多難聽。」
她也明白張遠的意思了。
要錢要房沒有二話,從大人到小孩都安排的明明白白。
就是不結婚。
張遠想的很明白,我給房給錢才多少?
結婚證一開,當即資產分一半。
就算做婚前公證也沒用,我正在事業上升期,婚前公證了,婚後產生的新資產依舊是婚內財產。
賭博都是投降輸一半,結婚是見面分一半,這誰受得了。
這會兒奶茶妹已經和東子談上了。
後來結婚,東子在婚前不光做財產公證,還做了財產透支。
一次性領取了作為集團領導二十年的工資,婚後他在京東的年薪是一塊錢……其餘期權分紅都在婚前財產中。
從底層一步步爬上來,有幾個傻子。
況且圈內被枕邊人坑了的又不是一個兩個。
這種時候絕對不能頭腦一熱,衝動行事。
思路一定要清晰。
我給你的,你可以要,我不給的,你不能搶……這是主動權問題。
程好氣的直磨牙。
心中五味雜陳。
「你就欺負我是吧。」
「看我現在肚子大了跑不了,就這麼幹。」
「不是這麼回事,這是我的個人選擇。」張遠伸手撫摸她的肩膀:「是不是現在這情況,我都這樣。」
「我能向你保證的是,我這輩子不會和任何人結婚。」
好姐姐喘著粗氣,用力拍開他的胳膊,隨後一翻身。
「睡覺!」
氣鼓鼓的就躺下了。
她的性格能忍,雖然會很氣。
但有了孩子,終究會以一家人的思維來處理問題。
張遠提出考公這個由頭,其實不光是用來勸她,也是給她一個能向別人解釋的理由。
躺下後,他被逐漸擠到了床邊,勉強側睡著。
跟他找彆扭呢。
「你再擠我去客房了。」
說完這話才讓出點。
沒一會兒迷糊著,許久都要睡沒睡,突然放在床頭的手機響動起來。
「吵死了!」好姐姐用臀部撞了他一下。
「以後手機不許帶進臥室,有輻射的,對孩子不好。」
「別搞迷信,只是些電磁信號罷了。」張遠也不知她怎麼了,最近說話老神神叨叨。
「我出去接,行了吧。」
他起身離開房間,披著件外套轉到隔壁書房。
「什麼事?」
是楊思維給他打來的,張遠瞅了眼掛鍾,已經快十二點了。
他最近剛對公司高管下令,因為上市工作繁忙,又很要緊。
有任何重大事務都可以不論時間,不論地點聯繫自己處理。
這個點打給我,看來事情不小。
「公司收到了律師函,我剛剛整理文件的時候才看到。」對方的語氣有些焦急。
「律師函……公司的事嗎?」
「對。」
「多嚴重?」
「很嚴重。」
「那你現在就帶上東西來我家,我不方便去辦公室。」他看了眼臥室方向。
正鬧彆扭,還是陪著好。
「行,我馬上到。」
她利索的掛斷電話,即刻出發。
張遠面沉似水,
半夜路上空,車少,半個小時多便匆匆趕到。
張遠直接帶她進後院書房商討。
對方將一份文件遞給他,張遠在檯燈下拆開,查看。
「我司以代理人身份,代我方當事人向兩岸影業提前訴訟。」
「針對之前簽訂的合作製片合約內容,我方當事人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你司以脅迫手段強行使我方當事人同意遠低於市場價格和本人價值的方案。」
「在此告知,我方會將訴訟案呈遞帝都高等法院。」
「並保持向公眾公開告知此事件的權力……」
洋洋灑灑一大堆。
總結起來就是,之前簽的合同我覺得虧了,我現在要告你!
不光告你,我還威脅你,不好好處理,我就通知媒體!
所謂向公眾公開,不就是這個意思。
張遠一看就明白。
他抬眼看了下楊思維。
並沒有問她怎麼看。
這種事只有自己能做主,不能把責任推給其他人。
「我知道了。」
因為麻煩的地方,不只是有人要告公司。
麻煩的地方是告他的這個人。
給他發來訴訟案的,正是被稱為喜劇之王的星爺……(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