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第二百一十四 大麻煩和新朋友(1/2)
盧克在回憶中搜索對比,這個聲音是迪恩!
溫氏兄弟里那個哥哥。
在燈塔國到處遊蕩,哪裡有惡魔,那裡就有他們的驅魔人。
說起來,自從溫迪戈和變形怪兩次事件相遇之後,他們就再也沒見面,甚至沒聯繫過了。
不過雙方分開時,盧克倒是將聯繫方式留給他們了,並且表示自己滿腔正氣,對消滅惡魔非常感興趣,如果有需要隨時可以聯繫自己。
這是遇到什麼硬茬子,打不過了嗎?
這種敵人的經驗值應該很豐厚吧,盧克如是想到。
「迪恩?是你嗎?」盧克問道。
「對,是我,我們在大都會遇到了一些很難處理的麻煩,如果你有時間的話,請儘快來一趟。」
說完,他頓了頓,「另外,還有兩個新朋友,可以介紹給你認識。」
大麻煩和新朋友
盧克都很感興趣。
他問道:「伱們的具體位置在哪裡,我大概兩個小時到。」
聽到盧克的話,迪恩有些詫異,問道:「你也來大都會了?我們在布魯克林區,班克羅夫特街,一個叫做午夜老爹的酒吧,你到了附近一眼就能看到。」
盧克沒有解釋自己的位置問題,對著電話那頭說:「兩個小時後見。」
隨即掛斷了電話。
他一個響指,將「萬華鏡」取出,響應祈禱的能力停止了搜尋。
從四天前,「萬華鏡」就積蓄夠了響應祈禱的能量,但不知道是美少女太少,還是燈塔國最近變安全了,一直到搜索能量耗盡,都沒有找到合適的目標。
隨後的日子裡,盧克每天都會用一兩個小時來啟動「萬華鏡」,搜索合適的目標,但一直還未達成。
不過現在有事做了,他不再強求,喚出哈爾皮埃,踏上去往大都會的路途。
這一路足足有3000多公里,即使是以哈爾皮埃的速度,連續超車了一架空客A320和一架波音747,也飛了大約一個多小時,才大概到達。
根據地圖的指引,盧克大約感覺自己應該是到了紐約市。
應該是吧。
他壓低高度,地面上還是小螞蟻和積木一般的東西。
不過好在哈爾皮埃看的夠遠。
盧克通過它的視角看過去,嗯舉著火炬的女人,帝國大廈,還有那裡是,布魯克林大橋!
果然沒跑偏。
他再次壓低高度,開始降落,在布魯克林大橋附近找了個人少的巷子,直接【移形換影】下去。
他從巷子深處往外走,剛走到一半,兩個原本靠在牆上無所事事的黑哥們突然站直了身子,攔在盧克面前。
兩人交換了一下目光。
年輕白人,衣服看上去價值不菲,肥羊。
有點肌肉,但是不怕,我們有又黑又硬的大傢伙。(指手槍)
兩人攔在盧克面前。
「嘿,白小子,你在這個巷子裡走得太自在了。「一個尼哥挑釁到。
啊?
黑社會?
盧克在鳳凰城好久沒見過這麼囂張的黑社會了,現在竟然還有點懷念,要不配合一下吧。
他裝作喉嚨發乾的樣子,緊張的咽了咽口水,努力解釋:「我只是路過而已,沒有任何惡意。」
見到盧克軟弱的表現,兩個尼哥更加囂張了。
「別給我扯這些廢話!「另一個尼哥怒氣沖沖地說:「你這樣的白人總是以為自己可以在我們的地盤上為所欲為,小子,讓我看看你身上有沒有什麼危險物品。「
說著,他靠近盧克,想要動手動腳,往盧克身上搜身。
掃興啊。
本來打算逗逗傻子玩兒的,結果這尼哥直接上手。
這還玩個屁。
被這隻黑猩猩碰到,老子衣服回去就得扔了,起碼還得再洗三遍澡。
盧克直接用念力將兩個人控制住,在兩個人見了鬼的眼神中,召喚出了幾十隻烏鴉。
他轉身離開,念力放開對尼哥束縛的同時,烏鴉也齊齊撲了上去。
幾聲槍響後,無法形容的痛苦哀嚎聲響起,比被沾滿了辣椒水的刀片一點點削掉皮膚、挖開血肉、抽出骨髓還要疼痛幾倍的痛覺,讓兩個尼哥甚至無法暈過去。
遍布在身體各處的神經忠誠的將生理反應傳遞給大腦,然後任由它整個被疼痛充滿。
為了防止他們過早斷氣,壓榨出更多的恐懼,烏鴉們甚至沒有使用嘶鳴聲進行靈魂攻擊,只是單純以【恐懼迷霧】恐懼強化和【痛苦折磨】的痛覺加深效果,不停的在他們身上製造細小傷口。
沒等盧克走出巷道,哀嚎聲就已經停止了。
他沒有在意,放任烏鴉離去,各自尋找新的目標。
恐懼情緒好久沒有得到大的提升,是時候讓大都會的黑幫也體驗一下來自鳳凰城的恐懼了。
走到大街上,盧克招手喊停一輛車租車。
「去班克羅夫特街,午夜老爹酒吧。」
計程車司機看起來是個忠厚老實的人,他上下打量了一下盧克,沒有立即出發,反而將車停靠到路邊,說道:「那可不是什麼好地方,小伙子,如果你只是想找點刺激的話,我勸你還是換個地方。」
盧克問道:「這個酒吧有什麼特殊之處嗎?」
計程車司機又看了一眼盧克,猶豫著說:「我也只是聽到一些風言風語,不清楚到底是不是真的。但是這個世道,你懂的,能小心一點還是最好的。」
說完這些鋪墊的話,他才繼續把乾貨講出來:「這座酒吧的主人——午夜老爹,傳說中他是一個掌握著邪惡巫術的黑人,手裡永遠拿著一顆顱骨,神神叨叨的和那骨頭說話。再就是,他對白人的態度不太好,特別是像你這樣衣冠楚楚的白人。」
計程車司機將他知道的消息講完後,上車的小伙子仍然固執的保持目的地,想要去那座「午夜老爹酒吧」。
他感慨了一句尊重他人命運,放下助人情緒,又默念有錢不賺王八蛋,不再勸阻,一腳油門開出去。
二十來分鐘,計程車司機就將盧克送到了酒吧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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