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玄幻奇幻 > 我在截教看大門 > 第229章 我們一起偷蟠桃

第229章 我們一起偷蟠桃(2/2)

目錄

湊得近前探查一番,余元不由眼中微亮。整個蟠桃園外,除了幾名天兵天將,居然只有一個太乙金仙境界的仙家。

雖然知曉天庭式微,無甚強者,外加這裡也是天庭腹地,但余元還是仔仔細細探查了一遍。

這蟠桃園,還真只有一名太乙金仙強者守衛。

「當真是吾機緣!」

心中一聲歡喜的余元,掩去身形,直接遁入蟠桃園內。

那守衛在門口的仙家,壓根就沒有發現他的氣息。

入得院中,濃郁的香氣,伴隨著淡淡的靈氣湧來。

稍稍避開園門口位置,余元迫不及待拽下一顆碩大的蟠桃啃了起來。

「不愧是先天靈根,當真是非同凡響!」才咬了一口,余元就忍不住心中高贊。

蟠桃中的靈氣也就罷了,裡面蘊含的法則於他修行大有益處。

手中還沒吃完,余元又是摘下一顆,左右開弓,狼吞虎咽了起來。

一連吃了十數顆,余元開始摘蟠桃,放入自身攜帶的靈寶中。

差不多摘了數百顆,余元瞧著面前一眼望不到頭的蟠桃樹,遲疑了一下,縱身朝著蟠桃園入門處遁去。

這等驚天大機遇,自然得邀請好友一同前來,當有福同享。

園門口的太乙金仙,根本就沒有發現離去的余元,同樣也沒有察覺到園中的變故。

輕車熟路來到了天河之中,余元心中稍稍感應,登時微微一喜。

他剛才還擔心,要是來得了走不掉,那可就有點麻煩了。

心神沉入河中,再睜開眼眸之時,余元已經出現在金鰲島上的靈河內。

通過法則可直接連通天河,這意味著他可以來回往返,這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

面色大喜的余元,連忙飛出河面,喚上幾個熟識的同門。

聽聞余元前往天庭,還盜來蟠桃,眾人皆是不信。

天庭雖然在他們聖人門徒眼中沒有一點威嚴,但畢竟建立在昔日妖庭舊址上。

拋開昊天、瑤池的實力,籠罩天庭的大陣,也不是區區大羅金仙能夠獨闖。

沒有廢話,余元掏出一顆顆碩大的蟠桃,直接將幾人驚呆。

品嘗一番之後,自是信了余元的話。

火靈聖母啃著掌中的蟠桃,口中疑惑問道:「早先我也在水元師伯體內修煉,可並未前往天河,伱是如何做到的?」

回到金鰲島之後,她就一直在靜修,若非余元將她喚醒,火靈聖母眼下還在河中感悟法則。

要不是余元拿出蟠桃,她都不相信金鰲島可以直接通往天庭。

「隨我來,我可帶你們前往!」擺擺手,余元一點都不擔心。

一次來回,他已經明白,完全是因為法則的共鳴,才可跨越這眾多距離。

若是法則領悟不深,自然無法前往,但帶上幾個人還是可以。

幾人入得河中,余元身上淡淡的法則溢散而出,將他們籠罩。

察覺著身上攜裹的法則,火靈聖母微微蹙眉。

水元師伯體內三千法則俱在,但因為根腳的原因,有些法則她本能的不喜,就如余元身上逸散而出的這種。

難怪余元能前往天庭,而她卻沒有這等機遇。

腦中這個念頭方才轉過,火靈聖母即是感覺周圍環境大變。

隨同而來的幾人,也是個個小聲驚呼。當真是離開了金鰲島,來到天庭天河內。

余元沒有說話,示意幾人跟上。出得水面,余元掃了眼四周,發現並不是剛才出現之地。

稍稍辨別了下方向,余元朝著幾人輕聲說道:「小心跟上!」

火靈聖母幾人靜悄悄跟在後面,目光卻是驚奇打量四周。

雖然已經知曉身下的即是天河,可看著兩岸連綿不絕的宮殿,依舊有種恍惚之感。

昊天膽大妄為,謀劃聖人,開啟封神量劫,為聖人大教所不喜。

若是島上截教同門都知曉水元師兄體內可直達天庭,這天庭怕是要亂糟糟了。

一小會之後,余元朝著身後幾人小聲吩咐:「到了!小心點,那裡有個太乙金仙看著。」

聽著的火靈聖母幾人,自是連連點頭。

以他們的實力,無法強闖天庭,但是搞點蟠桃還是可以的。

隨著余元上得河岸,果然遠處出現一片桃園,遠遠就有桃香飄來。

余元、火靈聖母相視一望,淡淡法力湧出,將幾人全都攜裹,直接遁入園內。

隱在園門口守衛的太乙金仙仙家,完全沒有任何察覺。

蟠桃園地處天庭深處,想來對方根本就沒有料到有人會偷潛進來。

至於天庭之中的仙家,也無人敢闖入蟠桃園。

「呼!機遇!大機緣!」

「多謝余元師兄!」

「若無餘元師兄,我等豈有這等大機緣。」

看著眼前滿園的蟠桃,火靈聖母幾人皆是高聲感謝。

如此靈根,不管是自己吃,還是用以交換,都是不可多得的靈果。

「嘿嘿!都是同門師兄弟,不必見外,我等儘管摘。」余元擺擺手,臉上並不在意。

他在想著,或許可以喚更多的同門前來,畢竟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被天庭發現。

一旦被天庭知曉,別說對方會不會增加看守,搞不好蟠桃園都不知道搬到哪裡去了。

想著的余元朝已經開始忙碌的幾人說道:「你等先慢慢摘,我再去島上喚些同門一起來。」

對此,場中幾人並沒有反對。

眼前蟠桃樹,一眼望不到頭,少說都有好幾千棵,完全夠他們摘。

對著火靈聖母點點頭,余元朝著蟠桃園入口遁去。

場中就他跟火靈聖母最強,他不在,自然得仰仗火靈聖母。

余元悄聲遁入了天河內,輕車熟路回到了金鰲島上。

(本章完)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