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法寶殘劍(2/2)
如果按照這樣去做的話,哪怕是僅僅使用九把飛劍類的法器,那威力也將成倍的提升。
更別說是使用完整的二十七把飛劍了。
到時候豈不是鋪天蓋地?
畢竟以前用作劍陣的陣基僅是普通的陣盤。
現在改用飛劍用作陣基的話,不僅方便攜帶,還能將攻擊實質化。
小千葉劍陣的運轉原理是,通過陣紋,將靈石中的靈氣吸收,轉化為劍氣。
攻擊敵人。
假若能把劍氣變成實質化的攻擊,那威力自然也就能夠得到成倍的提升了。
「不不不,不對」洛言按捺住心中的激動。
如果在劍身上刻畫陣法,先不說想在那些堅韌無比的靈材上刻畫紋路,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
單單二十七把飛劍的價格,就讓洛言有點望塵莫及。
哪怕是最低級的下品法器,二十七把,也能把他現有的全部身家給掏空了。
而且要想劍陣的威力大,飛劍的品質自然得要好。
他總不能花費了大量的代價,最後弄了個威力不圓滿的劍陣出來吧。
那也太不划算了些。
所以,在飛劍劍身上刻錄陣紋的方式得改變。
難怪他在坊市的時候,幾乎見不到成套的飛劍劍陣法器售賣。
這玩意兒隨便的一套,就是個天文數字。
哪是尋常修士用的起的。
單單一把青光劍,就要一千多個貢獻點。
二十七把的話,恐怕得好幾萬靈石。
築基的資源都夠了。
僅僅是用來提升某一個時間段的實力。
等他修為高了,就用不上了。
屆時,曾經花費大價錢買的這二十七把飛劍,賣都沒法賣。
因為上面刻畫了小千葉劍陣的陣基,已經沒有別的位置可以刻錄其他陣法了。
想賣出去的話,就只能打包一起往外面賣。
可是,一個鍊氣期才能用到劍陣,就要花費好幾萬塊靈石。
洛言相信,這種特別有靈石的傢伙,一定極少。
短時間之內,想賣出去,幾乎是不可能。
畢竟這僅是鍊氣期的法器而已。
「所以飛劍的品質可以高一點,但是不能改變上面的陣紋。」
洛言將手從楊超的肩上抽回,一邊在院子裡踱步,一邊沉思。
「陣紋改變了,飛劍的功能就會變得單一,以後只能作為劍陣配套使用。
等我到了鍊氣後期,甚至築基期後,這劍陣也不方便賣出去回本。」
洛言搖搖頭,將成套的飛劍賣出,無疑是個蠢主意。
如果是築基期,或者金丹期的成套飛劍劍陣,那應該市場不小。
不過僅僅是鍊氣期才能使用的話,就顯得有些划不來了。
耗費幾萬塊靈石的代價,不說洛言沒有那麼多的靈石。
即使是有,他也不會把靈石花在這上面。
再添點靈石,買件低階的法寶的靈石都夠了。
就好比是楊超手裡的這把殘劍。
哪怕是它斷了,殘缺了,身價沒有以前高了。
但它依舊是法寶的品質。
想轉手賣出去,自然很是容易。
在修仙界中,法寶的位階是高於一切法器的。
而且法寶的價格往往居高不下。
在很多的築基修士手中,因為買不起一件趁手的法寶,都只能用極品法器過渡。
由此可見,法寶的稀有程度了。
遠不是法器可以比擬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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