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節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下)(1/2)
經紀人顯然是愣住了。
他從沒想過,從小到大都不會反抗的乖孩子鹿瞳,會因為一個不知道什麼來歷的普通小女生,反抗他作為家長的權威。
一股莫名的火,從丹田直衝經紀人的頭頂。
「喜歡?!你們才幾歲?知道什麼是喜歡?!你們當喜歡就是今天看這個明星好看,明天看那個明星好看麼?!」經紀人訓斥起鹿瞳來駕輕熟路,「你們的喜歡,有多膚淺?有多可笑?喜歡,你喜歡她哪一點?她什麼有什麼值得你喜歡的地方?!滿大街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子,你跟我說喜歡?!」
小琪心中一酸。
呵呵,是呵,自己就是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子,街上隨便走一圈,都能找出十個八個自己這樣的,年紀不大,長相普通,學歷普通,工作普通,什麼都是普普通通毫不出彩的女孩子呢。
鹿瞳喜歡自己哪一點?
一個是高高在上的當紅偶像。
一個是普通卑微的小粉絲。
怎麼看,站在一起,都顯得那麼的可笑呢。
小琪只想挖個地洞,把自己趕緊地埋進去,一點也不想再在鹿瞳的經紀人面前,聽到任何關於自己評價的「如實描述」。
鹿瞳回頭看了一眼身後的小琪,輕輕地跟經紀人叔叔聊了起來。
「叔叔,你不要生氣,或許在你眼裡,小琪是個普通的女孩子……但是在我眼裡,她是獨一無二的那個。」
「獨一無二?!」經紀人嘲笑道,「我倒是看看,她哪裡獨一無二了?!你倒是能說出什麼花來!」
「從小,我就是一個人孤獨地長大,叔叔讓我拍戲,我就拍戲,叔叔讓我唱歌,我就唱歌,沒有人問過我累不累,辛苦不辛苦。唱的好,演的好,似乎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鹿瞳說話總是那麼溫柔,「其實我也會有累的一天啊……小琪是個好女孩,在我累的時候,總是第一時間就放下自己的事情,安靜地陪陪我……從來都不過問為什麼,就像陪我一起長大的那隻泰迪熊,默默守護著我。」
「我讓你唱歌,讓你演戲,是為了什麼?還不都是為了栽培你麼?!你爸媽早早就不在了,我不教育好你,百年之後,有何顏面去面對他們?!」
經紀人恨鐵不成鋼地點著鹿瞳的腦袋:「你辛苦,我就不辛苦麼?每天跟著你,幫你打點一切,照顧你,給你談戲!你在劇組裡受酷暑嚴寒,我又何嘗不是?哪天我沒陪著你?」
鹿瞳懂事地點點頭:「叔叔的養育之恩和栽培之恩,鹿瞳心裡比誰都清楚,也比誰都感激。只是叔叔……我大了,也想有自己的朋友,也想有自己的感情,不想做個只會在鏡頭面前笑的木偶。」
這一番話,說的是鹿瞳內心發自肺腑的,最真摯的,想說很久的心裡話。
從記事起,鹿瞳就開始泡在劇組裡演戲。
大眼睛,白皮膚,唇紅齒白。
走哪都是劇組裡大家最寵愛的小演員,銀屏上最炙手可熱,最受歡迎的小童星之一。
可再受歡迎,也是要跟那些成年演員一樣,吃半冷不熱的盒飯,可能要在夏天最熱的時候,穿著厚厚的古裝,也有可能要在冬天最冷的時候,穿著薄薄的夏裝。
身上經常捂出一身的小疙瘩,也會經常凍的瑟瑟發抖,只有不斷地靠薑湯來防止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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