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四節解約(下)(1/2)
第二天的新聞報紙,都傳的說風就是雨的。
都在傳宋婉兒跟星河傳媒關係惡化,要解約了。還傳季少安回來了,要替宋婉兒出這個頭。
還有傳那個季少安,為了宋婉兒,在《危情時刻》的首映禮上,跟星河傳媒的人大大出手的……
總之,各種版本傳的五花八門的。
傳言歸傳言,季少安早已做好了替宋婉兒解約的準備。
他有兩套方案:若是星河傳媒還算客氣,給他一個薄面,那他就替宋婉兒交上巨額違約金帶宋婉兒走。若是星河傳媒不識趣,那麼對不起,就像他在電影院裡說的,先禮後兵,打官司也好,直接毀約也罷,這人,季少安是要定了!
同樣,在星河傳媒的大樓里,yoyo也在做著準備。
昨日一戰,他有點好奇,這季少安拿來的底氣跟自己拍板的?是無知?還是張狂?
他頗為有些頭疼地看著被法務部找出來遞給他的合同,關於宋婉兒和星河傳媒之間的經紀代理合同。
「怎麼宋婉兒的經紀合約只有8個月了?」yoyo生氣地問著法務部的人。
「宋婉兒先前是練習生,練習生的合約都是統一簽三年的……」法務部的人回答的唯唯諾諾。
「宋婉兒出道那麼快,走紅的也快,為什麼不馬上轉為正式的經紀合同?!」yoyo幾乎咆哮了,真是愚蠢啊,值錢的藝人,當然要馬上籤五年長約的經紀合同啊!
「呃,練習生的經紀約是公司抽八成,藝人抽兩成,宋婉兒紅的很,在練習生合同和普通演員的經紀合同之間,明顯練習生合同才是對公司最有利、利益最大化的。」
法務部的人,說的很是實在。
對啊,一部一百萬的戲,若是簽普通經紀合約的演員,公司只能最多拿到五十萬,可若是簽練習生合約的演員,公司能拿到八十萬。
公司又不傻,肯定是練習生合約好啊。
「公司原本的計劃是,等到宋婉兒三年練習生合約期滿了,再轉正常經紀約的……」法務部的人,認真說道。
「愚蠢!藝人最值錢的是時間,不是幾成收入,能簽多長就簽多長的道理,還要我來教麼?!公司請你們來,是吃屎的麼?」yoyo簡直要被這群豬隊友給氣哭了。
「這宋婉兒,不是還有八個月的時間麼?您是要她不解約,那就拖著不解就是了,這個公司又不是沒有先例?最後,還不是藝人被拖死了麼……」法務部的人不解,為什麼yoyo火氣那麼大的。
「八個月夠幹啥?!八個月,她出國玩一趟,美名說是出國進修,回來時候合約就自動到期了,連錢都不用賠,直接就跳槽去新公司了!蠢貨!飯桶!一群飯桶!公司怎麼養了你們這群飯桶的?!」
yoyo真懷疑,這群飯桶要是上法庭,打的贏官司麼?
「呃,她要是拖八個月,那也沒辦法啊……就算合同是五年的,有什麼區別啊?她拖個兩年半,不也一樣合同到期可以跳槽?」法務部的人完全不同意yoyo的看法啊,最重要的是,憑什麼這個yoyo罵人啊?!
全公司上下,一般部門看到yoyo這樣的大經紀人,都恨不得仰視。
獨獨只有一個部門例外,那就是法務部的人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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