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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掙錢很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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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婕打電話的時候,梁初一主動走開,但康婕的小激動,還是讓梁初一隱隱約約聽到一些苗頭,好像藍雅婷對這首「春之曉」沒什麼興趣,有興趣的反而應該是那首被俞思穎錄下來的曲子。

大約十分鐘之後康婕掛了電話,望了望離得很遠的梁初一,梁初一曉得康婕的電話已經打完。

重新坐下,跟康婕換了茶水,梁初一笑看著康婕。

「梁……梁老師……」康婕很是侷促:「我還是叫你梁老師吧,真的很對不起,那邊說……她還是喜歡你那首還沒填詞的歌……」

「可惜得很,那首歌我已經送給我一個朋友了……」

梁初一很平淡的笑了笑,也很理解藍雅婷的心思,畢竟只有一首歌而不是專輯,藍雅婷也得非常謹慎才行。

可那首歌梁初一真沒有賣掉的打算。

「你送給你朋友了?」康婕有點兒吃驚,因為梁初一說的是「送」而不是「賣」,而能被藍雅婷瞧得上的歌,絕對是首好歌,動輒幾萬塊錢的好歌!

就這麼送了!

「不過,這首『春之曉』你可以讓她先看看,要她不中意的話,我就……呵呵……」

「讓她先看看?」康婕臉上更紅。

梁初一再次很平淡的說道:「謝謝你的好意,不過一首歌嘛,大不了讓他們拿去搶個註冊,拿個版權而已,呵呵,恐怕一是你們不會那麼去做,第二是你們肯定也考慮過那麼做會怎麼樣,要不然,她要的那首歌,根本就不用等著我來填詞了,對吧?」

「你其實早就算準了會有這麼一天?」康婕怪異的看著梁初一。

梁初一笑:「現在最缺的是什麼,最缺的是優質資源!哪家公司會因為一首歌放棄自己最需要的資源?」

歌壇不乏新歌、好歌,但歌手大多有固定的歌、曲創作來源,邀歌,而歌、曲的原作者就是歌手、聲樂公司的資源,當然,也可以從別的原作者手裡買歌買曲,但那必須得有關係甚至是比較大的代價,所以,一個好的歌曲原創作者,就是歌手以及公司的優質資源。

一首好歌的確能賺到不少的錢,可是一個好的歌曲原作者,能賺到的錢更多——天曉得他能寫多少好歌出來?

說到底還是「錢」!

沒人願意跟錢過不去。

「你其實很懂這裡面的東西!」愣了半晌,康婕崩了一句梁初一都覺得有點兒好笑的話。

「班門弄斧而已……」梁初一自嘲:「我那兒有傳真機,你可以把這首歌傳過去讓她看看,不過,我首先得聲明兩點,一是編曲什麼的你們有,我就懶得去做,再就是她真要是看不上眼的話,那我也就只能是愛莫能助了。」

康婕還是有些遲疑,因為藍雅婷說的很清楚,就看中那首「天山腳下」,對其它的,沒那麼看中,因為藍雅婷手裡並不缺乏「好歌」和能寫出好歌的人。

但她對那首「天山腳下」有點兒著迷。

或者說,這就是歌手的個性,范兒!

好吧,藍雅婷也算是千里迢迢來探虛實,現在結果超出了預期,是死是活,也只能賭一把了,反正這一把賭對了,她康婕的地位肯定提升,就算沒賭對,也不見得會差到哪裡去,最多被罵幾句辦事不力。

所以藍雅婷麻著膽子決定按照梁初一說的,把這一首「春之曉」先傳到藍雅婷手裡再說,藍雅婷那邊現在正在錄製專輯,傳真機方便得很,相信很快這首「春之曉」就會送到她的手上。

操作傳真機這類的事兒,就不用說了,要這個都不會,康婕就用不著跟藍雅婷當保姆。

康婕僅僅花了幾分鐘時間,就把傳真發出去,那熟練程度連梁初一都自嘆弗如。

然後就是等待,而且是坐在這裡等。

那張寫著「春之曉」的紙,就那麼放在茶几上,也沒人去管,兩個人就只去等。

等這份傳真交到藍雅婷手上,等藍雅婷過目,然後等藍雅婷的回音。

這一等,一直等到下午時節,康婕打幾次電話過去,得到的回應就是藍雅婷正在錄音,狀態正好,歌的事兒只能等等再說,不過,那邊也沒忘記順便跟梁初一道歉,甚至還讓康婕先請梁初一去吃上一頓,以示「賠罪」。

只是他們話是說得客氣,康婕跟梁初一其實也曉得是怎麼回事。

既然那首歌已經傳過去了,還不落在了那幫人手裡,於是,那幫人立刻就要分析那首歌的價值所在,是能賺大錢還是只能賺小錢甚至是賠錢?

畢竟傳真過去的只是一份只有簡譜的歌曲,裡面蘊含的東西遠不如歌曲小樣那樣直觀,至於說詞或者譜,那一堆人裡面絕對不乏這方面的高手。

於是,梁初一幾乎可以腦補他們現在的情形——大約會有一幫人會覺得這首歌很好,水準很高,最關鍵的是有創意,與藍雅婷現在的風格比較吻合,雖然可能會小有出入,但是那是可以調整得過來的,所以這首歌他們很看好……

但大約也有幫人會覺得這首歌其實很普通,與公司簽約的那些歌曲作者也能寫出來這樣的歌曲,甚至還要好,而且按照梁初一跟傅雪商談的價格來看,這首歌起碼也不會低於兩萬,但這真的已經是很高的價錢了,所以,這首歌不值……

於是,兩幫人正在圍繞著這首歌在商議,或者說是在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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