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曼巴精神(殘)(2/2)
科比下意識地後退了半步,也是在這個時候,木暮旱地拔蔥起跳,投出了手中的籃球。
等到科比想要封蓋的時候,明顯已經晚了,他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籃球洞穿籃筐。
「還差1%!」
木暮擦了一下汗水,將球傳給科比,擺好防守姿態。
很快,科比再次發動進攻。
這次進攻中,科比使出了渾身解數,試探步、晃肩、轉身、突破、後撤步、背打……
只是,並沒有達到好的預期。
木暮的狀態比他好,在他的攔截下,科比始終找不到接近籃筐的機會。
很快,科比不得不雙手抓球。
擺在他面前的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投籃。
科比不得不迎著木暮的防守,硬著頭皮投出了手中的籃球。
為了躲避木暮的封蓋,他選擇了後仰跳投。
可惜,籃球在籃筐上旋轉了一圈,最終在科比失望的目光下,直接滑落了出去。
科比懊惱地抱著腦袋,蹲在地上。
和科比相反,木暮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在科比再次投籃打鐵後,悅耳的提示聲終於響起。
曼巴精神(殘):在投籃打鐵後,略微提升下一次投籃命中率,直至命中為止。
這也是木暮獲得的第三個稱謂,儘管這是殘缺的稱謂,但同樣能夠提高木暮的實力,
「這是想讓我繼承科比的衣缽?」
看著曼巴精神(殘)的效果,木暮不禁腹誹了一下。
這無疑是與投籃對應的稱謂,打鐵越多也就越准,也算是變相地提高了木暮的投籃命中率。
在獲得曼巴精神後,木暮繼續未盡的單挑。
很快,科比累地躺在地上,體能近乎損耗殆盡。
最後一場單挑中,木暮以5:1的比分拿下了勝利。
這次的比分,甚至比第一場單挑還高。
科比不僅沒有磨死木暮,反而被木暮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最終只能無奈地吞下苦果。
「好了,不打了!」
木暮也不免有些疲憊,提前結束與科比的單挑。
在達成目的後,木暮仿佛陷入了聖賢模式。
科比已經不再是他的小甜甜。
他的興趣已經轉嫁到了漢密爾頓身上,也就是說,漢密爾頓成為了新一任的小甜甜。
此時,時間已經來到了上午六點半。
也就是說,兩人足足單挑了兩個半小時。
儘管期間休息了數次,木暮還是不得不佩服科比的韌勁,也不怪這傢伙未來能夠成功。
和G0at不同,科比初入聯盟還是一名飲水機管理員。
儘管湖人隊用優秀中鋒迪瓦茨交易到了科比,但初入NBA時,科比並未獲得主教練的器重,甚至因為自己執著的打法而被教練雪藏。
這可能是科比不會微微一笑的緣故。
等到11月3日,科比終於獲得了替補登場的機會,但也只獲得了6分鐘上場時間,得到1籃板和1蓋帽,完成個人NBA生涯首秀。
在打了兩年替補後,科比熬過了生涯最艱難的時期。
一句話概括,科比從飲水機管理員逆襲成長為超級巨星的故事。
這也算是NBA蠍子拉粑粑獨一份了。
就在木暮開始休息的時候,突然,一道高大的身影步入場館。
洛倫岑·賴特!
木暮一眼就認了出來,並不是賴特的職業生涯有多麼的輝煌,主要是他真的很倒霉,讓木暮記住了他。
和科比一樣,賴特也是96黃金一代的一員,並且他還是首輪第7位被洛杉磯快船隊選中。
如果未來沒有改變的話,洛倫岑·賴特將會在NBA打13個賽季,最終在2010年死於一起謀殺,身中九槍,享年34歲。
他的前妻和另外一人被捕並被指控犯有謀殺罪。
在賴特被害後,他的妻子領取了賴特100萬美元的人壽保險,並在短短數月內揮霍一空。
「夥計們,你們未免也太早了吧,我還以為我是第一個過來訓練的呢!」
或許是太過驚訝,賴特抱著的籃球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地上。
漢密爾頓搖了搖手指:「洛倫岑,你來得太晚了!」
賴特不禁看向累倒在地的科比,忍不住好奇地問道:「對了,你們幾點來的?」
「四點!準確點說3點48分!」
「Oh my god,夥計,你確定沒有騙我?」
賴特大為震驚,整個人都快傻眼了。
漢密爾頓現學現賣:「洛倫岑,你見過凌晨四點的東京都嗎?」
不出意外,賴特不覺明歷,緊接著肅然起敬。
「沒……沒見過,不過我也想見識一下凌晨四點的東京都,你們可以讓我和你們一起訓練嗎?」
賴特露出感興趣的表情,他認為這一定很酷。
「可以,歡迎你的加入!」
木暮等人對視一眼,隨即表達了對賴特的歡迎。
他們四人都是後場球員,而賴特則是一名210公分的中鋒,在某些訓練中進行有效互補。
沒多久,木暮出去了一會兒,等他回來的時候,順便為幾人帶來了早餐。
科比依舊躺在地板上,兩個半小時的單挑,讓他耗盡了最後一點力氣。
不過,他還是勉強從地上爬了起來。
如果再不快點,早餐就要被那幫混蛋搶完了。
在吃飯的時候,木暮故作隨意對漢密爾頓問道:「理察,有沒有興趣一起長跑?」
「好啊!」
漢密爾頓欣然同意,在長跑這塊領域,他還沒輸過呢。
「加我一個!」
科比無力地舉手,想要在其他領域打敗木暮。
「你還是好好歇歇吧,等下次吧!」
為了科比的身體著想,漢密爾頓斷然拒絕了科比的請求。
明眼人都看得出,科比已經超負荷了,如果繼續長跑訓練,對身體有害無益。
直到八點鐘,木暮開始和漢密爾頓繞著籃球場慢跑。
在此過程中,木暮發現每跑二十圈,進度就會上升1%!
這也就代表著想要獲得跑不死的稱謂,足足需要兩千圈。
儘管籃球場一圈不到百米,但想要跑完兩千圈,無疑需要耗費不少時間。
集訓營一共也就維持十天時間,這也就代表著木暮每天起碼要跟著漢密爾頓跑兩百圈才行。
這還要看漢密爾頓願不願意呢。
為了更快地獲得稱謂,木暮決定豁出去了,開始和漢密爾頓比誰跑的圈數更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