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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章 金八福珠寶的十年天價代言!(求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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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梨仔細回想,眉頭微蹙,搖頭。

「沒有,我不知道這個品牌的負責人是誰,我在那邊除了參加曙光的宣傳通告之外,也就只是見了陳家的人,解決版權合同的問題。」

她反問:「你怎麼突然提起金八福珠寶,是這個品牌出了什麼事嗎?」

隋玲芳搖頭:「不,相反,這個品牌是一線品牌,口碑穩定,出手大方豪氣,許多一線明星想要撕下它家的代言都沒有成功。

因為黃金的特殊屬性,哪怕它們家不找代言人,也不缺源源不斷的自來水前往購買。

但是這個品牌的港島總部負責人最近聯繫上了晨曦娛樂,他們很熱情積極地想要與你達成代言合作,而且一簽就是簽10年。」

錦梨有些詫異,「一線品牌,簽10年?會不會有點太久了?」

她所說的久,不是站在藝人的角度去考慮的,而是站在品牌的角度。

如果站在藝人的角度,能夠長期穩定的與一線品牌達成合作關係,那是再好不過了。

這有助於更進一步鞏固明星的地位,藉助品牌擴大影響力。

所以明星是非常想跟名氣十足、質量穩定的一線品牌簽下代言合同,越久越好。

因為久,就代表了穩定。

可是品牌也不是冤大頭。

每年高昂的代言費支付下去,他們必須得看見實際價值。

再加上內娛這幾年很新奇的流量玩法,導致許多一線品牌都不會輕而易舉地給出全球或者是全國代言的位置。

而是弄出了許多品牌摯友、星推官、宣傳官、形象大使等等,只跟流量明星簽約一年。

有一些合同比較短的,甚至是季度簽,把流量這一套玩法玩得明明白白。

但恰恰也是這些看上去十分謹慎,唯利是圖的品牌,如果一旦真的與某個明星簽訂了長達三年以上的代言合作,那就是非常看好這個明星的未來了。

知名品牌能跟明星簽三年,就已經很不錯了。

金八福作為一線黃金飾品品牌,居然願意跟錦梨簽10年!

隋玲芳知道這個合同時,都驚呆了。

這是得是多看好錦梨的未來,才能做出如此漫長、跨越10年的決定?

隋玲芳說:「你也覺得久是吧,我一開始還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多次跟負責人確認,結果人家就是想要跟你簽10年。

所以我這就坐不住了,特意找你問一問,你是不是在港島那裡跟金八福珠寶的總裁結下了什麼善緣,讓總裁對你非常賞識。」

跟品牌的總裁關係比較好,以至於得到了許多利益,這種事情也不是沒發生過。

比如錦梨之於芳菲。

很顯然,芳菲在她身上投入的資源,已經遠遠超過了一個全球代言人能夠得到的分量。

她就沒見過哪一個品牌的全球代言人,可以隨便拿那個品牌的任何一件高定,甚至總裁還願意直接送給她。

而且送的不止一件!

只要錦梨看上的,無論是三件還是五件,戴雪玲都願意送。

她也不管錦梨穿不穿,不對她做任何的要求。

天知道當時她在錦梨的房間裡,看見了那三套足以能放入芳菲博物館裡進行展覽的高定成衣有多驚訝。

那三件都是絕版了,每一件在全球都不超過三件,其中的一件,就默默放在錦梨的衣櫃裡。

她問起錦梨的時候,錦梨還很隨意地說:

「哦,這是去年參加時裝周,戴總送的,她說挺適合我的,讓我覺得好看就拿走。

我覺得還挺好看的,可以在紅毯上穿,於是拿走了。」

隋玲芳還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特意咽了幾口唾沫,心跳得飛快,問:「所以這三件高定都是戴總無償送你的?」

錦梨回憶了下:「不是只有三件,在那場秀里她叫我有看上的、喜歡的都能直接拿。

她給我挑了十幾件,但是我不好意思拿那麼多,雖然那是她自己設計出來的衣服,但高定的價值誰都知道很昂貴,所以我就拿了這三件。」

隋玲芳那個時候就知道了。

戴總對錦梨,是真愛啊。

有一種欣賞是可以跨越性別,真的對那個人由衷的讚美,才會如此的寵愛。

所以這一次她知道金八福非常有誠意的、真的想要跟錦梨簽下長達10年的代言合約,沉浸了好幾分鐘的喜悅後,她就恢復正常了。

畢竟這種被品牌追著餵飯吃的經歷,她看到的也不是一件兩件了。

一線品牌對錦梨其實還算矜持的。

有一些二三線品牌那「不要臉」的程度,令隋玲芳看了都直呼好傢夥!

那些二三線品牌為了能跟錦梨加深合作,讓錦梨代言它家的產品,或者是共同推出多款聯名產品,甚至連公司的股份都能轉讓10~20%,想跟她深度綁定。

剛開始她看見品牌砸過來的餡餅,都有種被巨大驚喜砸中的感覺。

但她在上報給了蕭總後,錦梨的商業合作就全權被蕭總旗下的團隊接管,對所有品牌的審查更為嚴格,隋玲芳也隨之冷靜了下來。

蕭總的團隊不接受這些品牌砸過來的股份,只讓錦梨跟他們進行基礎合作,該怎麼來就怎麼來,也沒有讓錦梨跟任何一家品牌有股份上的牽扯。

錦梨商務這一塊,蕭總親自替錦梨把關,幫她杜絕了一切潛在的風險跟麻煩。

回憶結束,回到現在的話題。

錦梨神色平靜,確定一定以及肯定地說:「我沒有過接觸金八福的負責人,就只跟陳家的人見了一面。

聯想到陳家在港島那裡的地位,或許陳家背後有控股金八福,這個代言是陳家那邊特意給我的補償也說不準。」

隋玲芳不解地問:「如果真的有陳家的手筆,他們為什麼要給你補償代言?你們版權合同問題不是已經說開了嗎,誰也不欠誰的。」

錦梨點頭,「是啊,版權問題已經徹底解決了。」

她忽然想到了什麼,遲疑道:「或許是因為我堅持要給他們過去幾年的版權費?

本來這筆錢陳家是不想拿的,但我硬塞了過去,我覺得還是按照合同走比較好。

之後想怎麼改是之後的事,但是之前合同約定好的就要履約。」

隋玲芳蹙眉:「你支付版權使用費頂多幾百萬,結果人家轉手就送你幾千萬,不對,是上億的十年代言,這不太合理吧?」

錦梨再次猜測:「因為他們是有錢人,所以送出上億也只是毛毛雨?」

隋玲芳:……

過分了親,上億好歹也是以億為單位啊,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說的是十塊二十塊呢!

錦梨彎眸笑了笑,仿佛看出了芳姐的心理活動,爽朗地說:

「嘛,不用在意這麼多,只要人家的代言合同是合法合規的,我們都可以接下來。

你是什麼想法,我能接下這個代言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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