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7章 膽子大一點(2/2)
拉爾森要跟FDA打官司,基本上也用同樣的手段,首先,電子菸是個新鮮玩意,阿美利加並沒有現成的律法,對這玩意管理。
這就是一個巨大的漏洞,FDA想管,就得先推出新法案,在沒推出法案之前,就能使用1984年的雪佛龍原則,按照這條法案,FDA沒資格擴大監管權限的資格,也就是沒權管電子菸……
光靠這理由,拉爾森都能扯皮好幾年了,然後就是找漏洞了,把官司拖延下去,估計前前後後能扯皮不少年。
李東陵向著拉爾森說道,「官司可以跟FDA打,但不能跟FDA撕破臉皮。
電子菸,遲早會進入FDA等聯邦機構的管理範圍,未來,說不定電子菸的口味類型跟款式,還需要通過FDA的審批,才能夠發售!」
「未來,如煙電子菸,也需要跟FDA高管保持一定的關係,需要一些國會山的議員,為如煙電子菸背書!
如煙以後也需要在FDA拿到牌照跟審批!」
任何一個行業,都會經歷混亂到秩序的過程,電子菸也不例外,前世FDA經過十幾年的死磕,終於拿到了電子菸在阿美利加的管理權。
然後,最經典的一幕就出現了,早期在阿美利加大火的電子菸品牌,根本拿不到FDA的審批跟牌照,反而是菲利普等傳統菸草巨頭公司旗下的電子菸,得到了FDA的審批。
也就是,兜兜轉轉,阿美利加電子菸十幾年過後,又是老牌菸草巨頭拿到了勝利。
如煙電子菸,也要避免被FDA針對,就如同辛普森一般,被聯邦檢察院那邊盯著打,最後硬是給送了進去。
當然,對於如煙電子菸來說,時間還足夠,如果十幾年時間,都在阿美利加還有老歐洲等地,組建不起來一套人脈跟關係網,跟菸草巨頭不能勾搭在一起,那最後被取而代之,也無話可說,技術如人,還有什麼好說的?
拉爾森點了點頭,這就是他喜歡跟李東陵合作的原因,許多事不需要他明說,李東陵這邊卻是已經做到了,不需要拉爾森一直擦屁股,這樣的大金主,哪怕是禿鷲律師也喜歡合作。
如煙電子菸,在阿美利加的難題有三個,現在有兩個都確定了方案。
就剩下最後一個問題,那就是在阿美利加怎麼賣了!
畢竟只有賣出去了,換成了美元,那才有收益,否則就是堆在倉庫里的一堆破銅爛鐵。
「如煙電子菸在阿美利加出售,不僅是要正大光明的賣,還要打GG的賣!」
李東陵的話,讓周華梁、艾德還有拉爾森,都是一臉吃驚。
現在阿美利加已經不允許菸草打GG了,也就是好萊塢電影,在菸草巨頭大金主的巨額贊助費下,私帶夾貨,在影片中為菸草公司帶貨。
至於正大光明在媒體上投放GG這件事,菲利普這種巨頭都不敢幹了。
李東陵見到艾德等人的神色,笑道,「在FDA沒有明確規定,電子菸也屬於菸草製品前。
如煙電子菸就是跟傳統菸草不一樣,誰說電子菸就是菸草了?」
「既然不是菸草,那如煙為什麼不能投放GG?」
李大善人攤開雙手問道,這話問的艾德、拉爾森都是一臉懵逼,理智告訴他們,這套玩法就是鑽空子,可到底哪裡有問題,他們又說不出來。
如煙電子菸到底是不是菸草製品,誰也說不清,既然說不清,那就咬死它不是菸草,它是戒菸的工具,這麼利國利民,有助於阿美利加人身體健康的工具,為什麼不能大力推廣?
當年,菸草巨頭不也宣傳吸了那玩意開胃強體,美顏養容嗎,它們能犯歷史的錯誤,如煙電子菸在阿美利加,也犯點歷史的錯誤,怎麼了,就問怎麼了?
「除過投放GG之外,找菸草代理商跟渠道商,為如煙電子菸鋪貨。
如果它們拒絕,那就尋找如煙代理人跟建立地推團隊,讓他們向阿美利加的便利店、加油站、超市、連鎖藥店、酒吧、禮品店等推廣如煙電子菸。
每賣出一支如煙電子菸,不管是菸草渠道商賣出去的,還是代理商、地推人員賣出去的,都可以給他們20%的提成!」
李東陵的話,讓辦公室內,齊齊傳出了嘶聲。
要知道如煙電子菸預計售價99美元,20%的提成,也就是賣出去一支如煙,就能拿到8美元的提成!
而一個人,如果一個月能賣出去五百支如煙電子菸,那就能靠提成月入過萬美元。
這種提成,實在是有些嚇人,哪怕是一坨那啥,恐怕都會有人去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