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4章 你身上有她的香味(2/2)
灰原哀踩著小兔子拖鞋來到了沙發旁邊,坐下,朝著藤野的身旁靠了靠。
「嗯,應該是吧,我不太關注這些。」藤野拿著冰可樂,思索道:「不過她演的電視劇倒是有點好看了,看起來她的演技變好了不少。」
「聽說她可是很努力的來著。」灰原哀淡淡這樣說,餘光瞥向藤野,看到藤野並沒有什麼反應,心裏面鬆了松。
看起來,沖野洋子和他只是朋友罷了。
他應該是沒什麼想法的……
灰原哀的第六感是非常強的,甚至練就了組織雷達碰到組織的人就自然而然開始發抖,問到了一點氣息就跟害怕的兔子一樣縮成一團的傳奇技能。
擁有強烈第六感的她,此時心裏面有一種不太好的預感。
這讓她心裏面感覺有些發慌。
身子朝著旁邊湊了湊,她不動聲色的,用自己的小鼻子嗅了嗅。
「是那個女人身上的味道……」
「而且很濃郁。」
灰原哀眯了眯眼,嗅到了一股子自然淡雅的味道,好像是綻放的櫻花又好像是樹木的清香。
辨識度很高。
儘管有一些細小的差別,但是她還是馬上就聯想到一直以來會在那個大岡紅葉的身上聞到的味道。
灰原哀眉頭一皺,感覺事情不對勁,開始琢磨起來:「按理來說,正常不應該沾染上這樣重的味道才對,就算是抱在一起也不太可能的樣子。」
「甚至已經蓋過了藤野身上原本的體香。」
體香這東西,說起來有點玄乎,不過在灰原哀看來,就是新陳代謝產生的分泌物味道,和有細菌發酵過的臭汗味不太一樣,嚴格意義上來說是汗原本的味道。
這種味道裡面夾雜著信息素,幾乎每一個人都有一種味道,而且經常嗅的話大腦就會將這種味道與那個人關聯起來,與好感關聯。
一個人好聞,香香的,除去了香水沐浴露,也有這一點摻雜其中。
灰原哀是記得藤野的味道的,給她的感覺是那一種類似於淡淡的清茶味道,平時味道非常濃郁,幾乎只要嗅一嗅就能感知出來,即便是洗過澡以後有沐浴露的味道摻雜也不會完全遮掩。
「現在卻被這種味道給蓋住。」
「應該是換用了沐浴露……」
「而且還是和那個女人一個牌子的。」
那麼關鍵問題來了,為什麼藤野的身上會有那個女人的味道?
難不成是在那個女人的家裡面洗澡,還用了她的沐浴露?
可是為什麼洗澡?
灰原哀對這一點陷入了久久的沉思。
像是這種事情,問問當然就就能清楚。
可是,她瞥了一眼旁邊看電視的藤野,卻問不出口這種問題。
灰原哀心中滿是鬱結,擦著小拖鞋回房間,打算和自己的研究死磕到底。
她決定今天晚上都不睡覺了。
…………
第二天一大早。
藤野剛剛起床洗洗涮涮一番,一陣敲門便傳來。
藤野打開房門,就看到了柯南站在門口,滿眼的黑眼圈。
看到柯南這小子過來,他自然清楚,這小子想要說些什麼的。
於是乎,他想都沒想,就直接關門謝客。
柯南:「……」
柯南站在原地愣了一下,等緩過神來,才發現自己吃了閉門羹。
旋即更加幽怨了起來。
藤野這傢伙,居然跟我摔門!
「這小子,沒完了是吧?」
藤野聽著門口的敲門聲,接連不斷傳來,感覺實在是有點吵鬧。
深呼吸一口氣,便再次開門。
然後,快速挪開。
就這樣,用力敲門的柯南眼睜睜的看著眼前的門打開,然後自己一個沒有收住力,直接就躥進去摔了個狗啃泥。
「痛痛痛……」
柯南從地上爬起來,幽怨地看向藤野:「你忽然開門幹什麼啊?」
「不是你想要我開的?」藤野雙手環胸望向他,「怎麼,我開門了你還不願意了,剛剛你可是一直在砸門來著。」
「……」
柯南沉默了一下,深呼吸一口氣,緩解了一下自己心裏面那異常激動的情緒,隨後一屁股坐到了旁邊的沙發上,雙手環胸接著道:
「昨天那個案子,你就直接將犯人給放跑了是吧?」
「我糾正一下,那不叫犯人,那叫嫌疑人。」藤野出聲提醒。
柯南皺起眉頭,沉聲開口道:「明明都已經確定了就是他殺的人,推理都推理出來了,物證也在那邊擺著,他還不是兇手?」
藤野淡然道:「沒有被確定是兇手,沒有被審判,他就不是兇手,不是犯人,有問題?」
「問題很大好不好!」
「你也知道問題大啊。」藤野眸子古井無波看向他:「當年那案子,他兒子不也是這樣被那傢伙給殺死的?」
「這是兩碼事。」柯南皺起眉頭,「就算是這樣,也應該將他給抓起來再說啊,要不然這樣下去的話,你殺我兒子,我殺你,都是用這種手法,以後都不知道要出多少這樣的案子……」
「還有,那傢伙不也被殺死了。」
「要是他和那傢伙一樣逍遙法外,那麼他不就變成了和那傢伙一個樣的人?」
「甚至,他都有可能沒殺掉他兒子,沒有證據什麼的,這樣怎麼行?」
「哦,你是這樣想的啊。」
藤野靜靜看向柯南,覺得柯南這小子說的也沒啥錯。
按照他的那套普世平等邏輯來講是這樣,延續的是現代法律框架下的平等與上層建築制定的基本硬性社會規則,機會、權利、規則上的無差別對待,即便是對待殺人兇手。
但藤野不講平等,只講公道。
公道是什麼?就是普遍價值觀與最基本的身為人的情感訴求,一個公字代表的就是大義,或許不平等,但公道,公平。
殺人犯殺人就應該償命是為公道,罪大惡極就該付出代價是為公平。
講證據,是能夠維持最大的平等。
同樣,沒有證據,把誰都知道是殺人兇手的兇手給放出來,自然也是公平的,因為沒有證據,那兇手與普通人一樣都是平等的,甚至與那些被冤枉的一樣也是平等的。
即便是再恨,也要想辦法找出證據把對方送進去。
而身為受害者家屬的人受不了,去將兇手殺掉,要是留下了什麼尾巴反倒是要被送進去接受審判。
因為他殺了人,那麼他與殺人犯就是平等的。
平等就是這樣的,每個人都平等,殊不知就是最大的不平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