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四合院:都逼我重生是吧 > 第97章 賈張氏,拿捏我?

第97章 賈張氏,拿捏我?(2/2)

目錄

這易中海給這麼大的數額的錢給賈張氏,平白無故的給,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

何雨柱能想到的只有一點,估計賈張氏恐怕用相同的手段『睡服』過易中海。

現在的何雨柱可慣著賈張氏,直接開口,甚至何雨柱還想收集一些證據。

在這個年代幹這種事情,可不只是傷風敗俗簡單的口頭批評就能解決的問題。

「誰有空,去請街道辦的主任來為一大媽評評理,我獎勵他一塊錢!」

何雨柱高聲一提,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句話一點沒錯。

好幾個年輕的小孩子一聽,叫人有錢,爭先恐後的跑出四合院。

這時候的賈張氏明顯慌了起來,叫街道辦的人來那情況就不一樣了。

況且街道辦的主任還是何雨柱家的親戚,肯定會站在何雨柱的這邊。

現在賈張氏能想到的辦法,能扭轉局面,就只有以何雨柱傷自己為理由擺平這件事。

「何雨柱,我在這個大院生活這麼長時間,你竟敢污衊我的名聲,我說偷男人,我打死你個烏鴉嘴!」

賈張氏想想要扭轉局面必定得先賴上何雨柱,這樣街道辦的人來後,好轉移話題。

於是賈張氏改變策略,根據上次和何雨柱交手的結果,近戰肯定自己會吃虧。

賈張氏掃了一眼晾衣服用杆子,一把抓起衝著何雨柱揮動著杆子要打何雨柱。

眼看著賈張氏一張兇惡的臉直奔自己跑來,在杆子往自己身上砸來的那一刻。

何雨柱已經和賈張氏過了好幾次招,也知道賈張氏慣用的伎倆都有哪些。

無非就是召喚老賈,坐地上錘地面,用寡婦的眼淚來欺騙在場所有人。

何雨柱看著賈張氏,保持無實際接觸一個側身閃開,讓賈張氏撲了個空。

賈張氏立刻往前一個撲倒摔在地上,開始哭腔的嘶吼著求助的喊起來。

「啊,我摔倒了,何雨柱污衊我的名聲,還故意絆倒我,我的腿斷了,站不起來了啊!」

周圍的人這次都安安靜靜的看著賈張氏的表演,這演技實在是尷尬到每個人腳趾緊扣。

剛才不是她自己撲著要去打何雨柱嘛,而且還是她先污衊何雨柱,壞何雨柱的名聲。

什麼故意絆倒什麼的,和什麼腿斷了什麼的,這明顯就是在轉移話題,等街道辦的人來扳回一局嘛。

現在所有人都看著賈張氏,都明白她想幹嘛,畢竟大家都是街坊鄰居,賈張氏的事情,也有人知道。

可能年輕一點的像是何雨柱這麼大的孩子,還不知道賈張氏這個寡婦年輕時候和一個有婦之夫搞了。

最後賈張氏倒是沒有被關進去坐牢,倒是那個食堂里工作的老師傅被關進去了。

這些都是以前的事情,也沒誰願意提出來說,也都不敢惹賈張氏這個潑婦。

不過現在何雨柱說出來,結合從剛才開始,一直就再也沒看到何大清。

估計何大清可能又跑了,當年賈張氏和何大清還有說不清楚的關係了。

現場的人都不說話,就等著看看街道辦的來了後,怎麼去定奪易家錢的事情。

畢竟街道辦的主任有絕對的發言權,誰不聽主任的安排,誰絕對會吃大虧。

「賈張氏,你也就現在能嘴瓢,待會街道辦的來了後,你就知道厲害了。」

「還不快點把別人一大媽為你們墊付的錢給拿出來,你們兩家人從此就不要再有來往了。」

「你們就知道欺負我們家,就欺負我們家沒老賈了!」

賈張氏面對周圍的鄰居們的指責。

毫不畏懼,要錢肯定沒有,要命肯定只有一條。

何雨柱看著賈張氏在地上,也不忘撒潑的應付周圍的人。

趁著這個時間,何雨柱對一旁的一大媽說了起來。

「一大媽,你看到沒,這就是你慣出來的!」

一大媽看著何雨柱:「什麼我慣出來的?」

「要不是你們家慣著,賈張氏哪能這樣啊!」

「柱子,你到底什麼意思?」一大媽開口。

「你們家幫賈家這麼多,得到了什麼,得到了你現在和她家撕破臉皮,你幫她家,現在還幫出仇來了,不是嘛?」

聽到何雨柱這麼一說,一大媽想想也是。

這麼多年來他們家對賈家的幫助還少了嘛。

可現在賈張氏完全否決了他們家對其的幫助。

察覺到這點的一大媽,忽然明白了為啥何雨柱不給賈家帶飯盒了。

這何雨柱的思想覺悟確實比她高,早早的就看出來賈家是什麼人。

正在一大媽連連嘆氣的時候,一個小孩子引著三個婦女進入四合院。

賈張氏一看街道辦的人還真的來了,忙哭著搶話:

「你們可算來了,何雨柱打我,污衊我,你們要為我做主啊!」

街道辦的張主任看了一眼何雨柱,明白賈張氏才是真正的無理取鬧。

街道辦張主任,沒問賈張氏,直接對何雨柱開口問:『到底怎麼回事,三個大爺人了?』

「張主任,這件事我們可管不著了,您來的正好。」劉海中諂媚的笑嘻嘻的走上前。

「張主任,這次涉案金額巨大,我們也不好定奪,並且這次是一大爺和賈家的事情,我們兩大爺怎麼好插嘴了!」三大爺閻埠貴提著凳子遞給街道辦的張主任。

「易中海人了?」張主任問。

「氣暈了,在家躺著!」何雨柱直接甩出一句。

這讓易中海已經搭在自己家門上的手又給縮了回去。

看著外面這麼多人,又看到賈張氏坐在地上哭著說何雨柱的不是。

易中海嘆了口氣,也不想管了,只希望老婆子出面拿回血汗錢。

(本章完)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