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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3章 鑄鐘?我?我親自參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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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有道理啊!

沈樂在玄色直裾的廣袖遮掩下,暗暗豎了一豎大拇指。怪不得人家能當大巫祭呢合格的巫祭,就要會胡說八道,就要在一件看起來不吉利的事情出來的時候,挺身而出,面不改色地胡說八道,把事情扭轉方向:

比如說晉武帝司馬炎剛剛即位的時候,占卜「我晉朝能傳幾世」,然後得了個結果:

一!

秦二世而亡,您晉朝這是只能傳一世啊?

好麼,君臣的臉都不是臉了,誰也不敢吭聲了。

這時候,有個叫裴楷的,淡定站出來說:「臣聞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

你別管他是不是胡說八道吧,你也別管西晉後來傳了幾世吧————事實上,司馬炎死後,西晉迅速陷入了八王之亂,然後就完蛋了————

最起碼,他把場子圓過來了啊,當時沒有讓這個儀式砸地上啊!

裴楷先生這番話,也被記在了《晉書·裴楷傳》上,作為正面而不是負面的人物形象記載。

沒有人嘲笑他是諂媚小人,大家都覺得,他能在這種場合下鎮定應變,是非常了不起的事————

果然大巫祭這話一出,氣氛馬上鬆弛,楚君和後世的晉武帝司馬炎一樣「帝大悅」。

連周圍參與盟會的國君,使臣,也鬆了一口氣,連連點頭讚許。

楚君順口就把話遞了過去:「那————大巫祭以為,該當如何?」

「自古國有大慶,戰有大勝,則鑄重器以銘功。」大巫祭神色從容,語氣舒緩而堅定mm

「今吾君大勝,盟會諸侯,合當鑄新鍾以饗神。以楚人之法,鑄楚聲之形,奏楚神之樂!」

他斂衣正容,向楚君深深一拜:「昔昭王南征,楚地得神靈默佑,使昭王六師盡喪,其所攜赤金九萬鈞,沉於漢水。

後我君取沉金,鑄兵甲,積累數世,乃有大勝—

臣請以此神金之精,熔鑄新鍾,以祭祀楚地眾神,告我武功,祈神之佑!」

沈樂飛快地豎起了耳朵。鑄鐘!鑄鐘!

還真的給大巫祭抓住了最好的機會—這套編鐘,就是這麼鑄出來的啊!

是了,後世他看見的這套編鐘,必然是以赤金九萬鈞當中,最精華的部分鑄成一這年頭,熔鑄好的青銅是戰略物資,可以用來打造兵器,可以用來打造戰車,當然也可以用來打造彰顯國家威嚴的禮器、樂器。

能在有限的戰略物資里,搶到一大份用來鑄鐘,大巫祭的口才真心了不得:

換成現代,肯定也是各種會議上面,給自己院系,給自己部門,搶預算的一把好手!

果然,楚君大悅之後,順口就批了這個項目。非但如此,還允許大巫祭去王室的藏金倉庫裡面,選擇神金當中最好的一批:「務必要鑄成最好的樂鍾!以此奏樂,祭享神明!」

沈樂激動起來。鑄鐘可是個大工程—

從領出這批神金,到調和銅、錫,到設計這套編鐘的大小、圖案、花紋、銘文,再到鑄成,動用的人力物力不計其數。

現代有3D列印設計,有可以精準配比、調控合金成分的稱量裝置,有可以精準控制爐溫的冶煉裝置,有能夠穩穩起吊合金液體的澆鑄設備。

就這樣,鑄一套鍾,也要十幾個人折騰個把月的,換成春秋時代,怕不是要折騰上一年半載,甚至折騰幾年?

不行,這古代鑄鐘工作,我一定要參與進去,削尖腦袋也要參與全程!

宴樂一結束,沈樂就鑽到大巫祭的帳篷里,表達了自己要參與鑄鐘工作的願望。老人盯著他看了一會兒,忽然笑了:「你的名字叫「樂」,果然也該執守禮樂之器。—想好了?鑄鐘可是很苦的!」

「不怕!」沈樂堅定得不能更堅定:「只要能夠參與鑄鐘,吃再多的苦,我也不怕!」

大巫祭的允諾,那真是一字千金。有了他的許可,沈樂,或者說年輕的巫祝「樂」,在回到國都之後,立刻投入了這個工程:

雖然鑄鐘主要是工匠的事兒,樂工也會派代表參與調音工作,但是,大巫祭,以及巫祝體系,毫無疑問是這個工作的主導:

這套鍾是鑄來祭神的啊!

想要讓它能夠上通於天,奏響的時候能夠祭享神明,那肯定,需要有巫祝參與,只有巫祝才能決定,什麼樣的鐘是合用的!

沈樂以巫祝代表的身份,擔任「通曉神意、監督禮儀」的這個角色,一頭扎進煙火繚繞的鑄銅工坊核心。

他先是跟著匠師,進入郢都王室重兵把守的府庫深處,舉起鑰匙,打開秘庫的一道厚重封鎖——

那是神賜之金,是楚地眾神顯靈的證明,也是巫祝們指引方向,才能從水底啟出的神金,當然要由王室與巫祝們共同看管了!

秘庫開啟,沈樂第一次,踏進這個幽暗的房間。和上一段記憶中看見的類似,一個個大大小小的青銅鼎,青銅籃,安靜地陳列著:

而和上段記憶不同的是,它們不再燦爛,不再凜冽逼人,反而呈現出一種沉鬱的色澤,表面有厚重的、漫長水浸留下的鏽跡。

匠師上前,粗糙的大手輕輕叩了叩,側耳傾聽,點點頭:「都是非常好的神金————」

他的聲音沙啞如磨石:「金有六齊,六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鐘鼎之齊。用這些神金來鑄鐘,才是最好的,後續需要做的也最少————」

沈樂知道他說的是《周禮·考工記》的內容。這本書里,把青銅合金鑄造各種器物的比例,分為六種,不同的器物,銅、錫比例不同:「六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鐘鼎之齊;

五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斧斤之齊;

四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戈戟之齊;

參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大刃之齊;

五分其金而錫居二,謂之削殺矢之齊;

金錫半,謂之鑑燧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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