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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鱷魚的眼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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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

高台之上,兩名官員瞬間出列。

一路小跑快速的來到王丁明等人身邊,開始了身份的核實。

片刻之後。

兩人詳細檢查完畢之後,對著高台之上的拱了拱手,大聲道:

「嫌犯,王丁明等人身份已驗明正身!」

「沒有任何問題。」

「好!!」

倪萬財大喝一聲,隨即沉思了片刻,拿起手中準備好的關於王丁明等人所犯事情的摺子,開口道:

「主犯王丁明,洪武十八年,到登州府衙上任通判一職。」

「從洪武十九年開始,與登州府賈商田有為,丁明,莊歡等人勾結。」

「罪一、收受賄賂高達五百萬倆白銀。」

「其期間利用職位之便,為田有為,丁明,莊歡,等人提供便利,欺壓百姓,打壓對手,為他們在登州府保駕護航。」

「罪二、獲利的同時,更是腐蝕身邊登州府邸官員,張風,李天成,羅青,萬鑫等人,將其拉入自己一方保護傘的陣營之中,其行為可謂是膽大包天,目無法紀。」

「罪三、洪武二十四年之時,其子王雲峰在登州府強搶民女,造成民女張藍心不堪受辱,投河自盡,最後利用手中的職位,讓其申冤無門,並找人將張藍心父母毆打致殘疾,直至今日臥病在床。」

「罪四、縱容手下,親屬無惡不作,大肆斂財!」

說罷。

倪萬財緩緩的閉上雙眼,腦海之中不斷浮現出過往的種種。

說實在的。

細數這王丁明的宗宗罪行,倪萬財心中除了憤怒,更多的是恨!

不僅僅是對王丁明的,更有著對於他自己的恨。

他恨自己曾經的優柔寡斷,恨自己曾經的軟弱無能,沒有破釜沉舟的勇氣,不敢與之對抗,向其妥協才造就了王丁明等人的如此猖獗。

嘴上雖說著王丁明的罪行,其中又何嘗沒有他自己的呢?

要是當初他能夠不計後果,沒有優柔寡斷、患得患失。

登州府這一塊地方。

也就不會有著這麼多的爛事。

曾經的張藍心及其父母,也不會遭遇那等惡事。

王丁明有罪,作為州府的倪萬財,又何嘗沒有?

他身為州府,雖沒有參與其中,選擇明哲保身,何嘗不是其犯罪的幫凶?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的行為更為可恨。

想到此處,倪萬財抬起雙手狠狠搓了搓自己僵硬的臉頰,低聲喃喃告誡自己,讓自己別在犯曾經犯過的錯,別在讓登州府百姓失望了。

同時心中也是一陣慶幸,自己這些年在別的事情上勤勤懇懇,沒有半分懈怠。

以至於曾經的功績,讓朱允熥對他網開一面,沒有處理他。

給了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留了他一命。

如若不然,倪萬財知道現在的自己也就沒機會再坐在這高堂之上。

而是會成為王丁明等人之中的一員。

原因無他,光一項瀆職之罪,就足以讓他陷入萬劫不復。

「哎」

沉思片刻,他一聲長嘆。

倪萬財長長的吐出一口濁氣,雙手握拳重重的錘著桌面,虎目一瞪怒聲喝問道:

「犯人王丁明,對所犯罪行可有異議?」

聽聞自己被羅列出的種種罪行,王丁明沒有半分的驚訝。

這些年自己幹了那些事情,他自己心裡有數。

「唉」

也是忍不住一聲嘆息。

王丁明抬頭看了看高台,心中也是唏噓不已。

何曾幾時。

遙想自己從做官開始,前十餘年一直勤勤懇懇,小心翼翼不敢有半分逾越。

升職之後,來到登州府之時。

懷揣著一腔熱血,想要大張旗鼓,想要為民辦事。

想法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

面對第一次行賄自己的人,看著那擺在自己面前的真金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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