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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華殷合併條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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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意思是華殷帝國願意幫助殷人各部落邁向輝煌。

經過這一年多的鍛鍊,余滿江早已經能把這些場面話說得冠冕堂皇的了。

又過了半個小時之後,余滿江把新版本的《華印同盟條約》給各位酋長解釋了一遍,當然這個條約現在叫做《華殷合併條約》更合適一些。

別小看這幾個字的差別,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華殷合併條約》仍然是八條,是在原來的《華印同盟條約》「華印八條」上改編出來的,所以又被成為「新八條」。

一、【華人與印第安各族共同擁有北美大陸所有權】改為【殷人承認華殷帝國擁有北美大陸所有權】。

二、【華人與印第安各族同源同祖,一切地位平等】改為【華人與殷人為兄弟之族,華人有責任幫助殷人走向繁榮】。

三、【華人與印第安各族互相確保安全,不可背棄】改為【華殷帝國確保殷人安全,殷人不可背叛華殷帝國】。

四、【華人與印第安各族共同選舉一統制進行管理】改為【華人與殷人共同接受華殷帝國皇帝統治】。

五、【統制一屆任期為五年,一人最多可出任三屆】直接刪除。

六、【未掃除白人殖民統治時,北美屬於特殊時期】直接刪除。

七、【特殊時期,統制的任期不受限,可無限制連任】直接刪除。

八、【締約代表如若背約,其餘代表有權武力討伐】改為【任何殷人部落如若背約,華殷帝國有權聯合其他部落進行討伐】。

由於有三條被直接刪除,所以又增補了三條。

五新、【廢除印第安和部族原有名稱,統一改稱為殷人】。

六新、【殷人部落由各酋長繼續管理,但必須遵守華殷帝國的法律】。

七新、【殷人向帝國履行公民應盡義務,帝國保證殷人公民應有權利】。

這全新的「華殷八條」看似比較粗略,但實際上卻足以把所有的印第安部落全部都收為囊中之物了。

雖然在北美還有大大小小數百個印第安部落,但是在場的這二十五個部落加起來人口超過了一百五十萬。

這些部落在北美洲北部的印第安人中占了70%以上的人口,只要讓他們簽約,那麼其他的部落自然而然也就「傳檄而定」了。

別看「新八條」非常粗糙,似乎不夠細節,實際上卻是綱領性的文件,在它的基礎之上,可以衍生出太多的操作空間了。

比如說就【華人與殷人共同接受華殷帝國皇帝統治】這一條,就足以把簽約的殷人部落拿捏得死死地了。

在坐的印第安酋長們個個都是本部落的佼佼者,但是很遺憾,他們所處的社會太原始了,根本理解不了這些條款的重要性。

如果再給印第安人幾十年的時間,讓他們在和白人的交往過程中學會如何操弄政治,那麼這個暗藏殺機的條約一定會遭到各位酋長的一致反對,但是現在是沒有這個可能性了,他們實在太原始了。

在坐的酋長們不關心簽約之後自己的族人是叫夏延人還是殷人,他們關心的是能不能拿到槍,拿到鐵器,拿到種子。

「各位酋長,我的話講完了,大家也許還有很多疑問,有一個人比我更適合來解答大家的問題。」

余滿江環視一周,突然高聲喊道:「恭請華殷帝國皇帝陛下親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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