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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外部IPO團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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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會計審計事務所!」

「法務」

「克拉維斯律師事務所,我們的組織架構調整,變更註冊信息,註冊股本這些事都是委託他們做的。效率很高,又有合作基礎!」

迅速將外部IPO支持團隊的主要成員匯報完後,吉納斯又補充道:

「這幾家都是老牌的事務所,有歷史業績作保。支出是大了一點,但我想對我們來說,卻是最合適,最省心的!」

「沒錯,我們都沒有IPO經驗,既然自己不會。那就不要心疼錢了,只要活幹得漂亮,該花的錢就花資本這邊,有和大投行接觸過嘛?」

「有一些,這是名單。我個人比較中意和高盛合作!就是也給高盛一份IPO諮詢委託,構成2家諮詢主體搭配4家及以上投行承銷商模式。避免單邊下注,同時也可以在外部團隊裡,適當地給他們引入一點競爭機制!」

吉納斯點頭的同時,抽出一份關於高盛的詳細介紹遞給卡特。同時繼續說道:

「華爾街只有特殊情況下才會抱團,正常時期,互相搶市場的行為太多。尤其是對具體執行人來說,他代表背後的公司拿到的話語權越重,個人業績也會越好看。所以我在這一方面,耍了點小心機」

「嗯,不錯」

正翻看著手裡高盛資料的卡特隨口應了一句。就像他剛剛所說的那樣,該花的錢就花,只要在高盛這邊多花出去的錢,能讓HT的IPO穩定、順利進行,最後收益會遠高於這些支出!

對於高盛,卡特聽說過他們的名號。但具體,那就是只聽過沒見過了,此時細看資料,卡特才真正對這個世界級的投資公司有了些許了解

成立於19世紀的高盛,早在本世紀初就涉足了股票承銷以及IPO業務。發展到81年,雖然還不是美股最大的做市商,但體量依然不容小覷。尤其是在70年代,高盛的反惡意併購業務蓬勃發展,在那個惡意併購大行其道的時期。

高盛與摩根史坦利,還有第一波士頓選擇了兩條截然不同的道路:摩根史坦利幫助惡意併購的公司,賺得盆滿缽滿;而高盛則反之,下了大力氣保護被惡意併購的公司

只看描述,卡特差點就被感動到了。畢竟用高盛的話說:「我們這麼做是為了保護公司自己和客戶的長遠利益!」

這話說得,那叫一個義正嚴辭,大氣磅礴!

不過就和自己所做的事情一樣,卡特對這些描述那是半個字都不敢信。

不過,卡特相信,文字描述會騙人,但數據不會!

高盛的兼併業務在1966年的營收還只有60萬美元左右,但去年已經躍升到了9000萬!

這裡面固然有高盛也在藉機賺錢的因素,但也同樣反應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他是真的在幫自己的客戶!不然的話,有誰能相信他高盛,並給他錢請他來保護自己不被惡意併購呢?!

資本賺錢無可厚非,要是他高盛這麼下功夫保護被惡意併購的公司,自己還一毛錢不賺,那卡特反而要犯滴咕,起懷疑了!

結合桉例描述,還有營收表現,卡特覺得高盛在面對客戶時的態度,起碼也是:

在客戶能給高盛帶來回報時,高盛就是它最堅定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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