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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石棉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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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做時帶著幾分求幫助的意思,大概以為當初付錢讓中介幫忙移民,中介一直幫著移民們辦理移民手續,對方一直十分熱情負責,移民們對那個人有著一定的信任。

要知道移民是一個耗費時間和金錢的事情,辦理移民時要和移民中介聯繫了好一段時間,對方在整個過程往往十分熱情,會說好聽的話,在特定的日子恭賀,一來二往,來來來往往的交流多少有些交情,怎麼說有了關係的人一般會向著熟悉的人,自己不會吃虧。

還有一個原因,負責移民中介的人,多是移民的同鄉或者同胞,這樣子能夠交流比較流暢,有著一樣的語言交流起來更方便。

移民中介在辦理移民時會時不時會提到這個關係,在交流中常常會說就是看在同胞的面子上也不會騙人。

就在辦理移民中過程中,雙方在網上都十分熟悉,時間久了移民就感覺多了幾分交情,完全沒有想到移民中介會不提醒自己將要買下的房子有問題。

等到移民買下房子住進去後再發現石棉瓦的問題時就發生什麼都晚了,房款支付了,房產的所有人都換了人,發現問題也無法找原來的房主。

因為雙方的購房合同上完全沒有提到這個問題,而相關法律上也不會提到這一點,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站在法律角度上看完全是合法,作為買房人無法反悔,更加是無法索賠。

就是有受害者心裡不忿,很快就會發現人生地不熟,找不到什麼真正有用的渠道,有句俗語不是說:天高皇帝遠,在國外也是這個道理。

而且就是找地方哭訴又有什麼用,這合同是完全合法的,簽下合法的合同還怎麼反悔?除非是打官司確定對方欺詐,可打官司是要花錢的,比如說訴訟費、律師費,以及要不停準備相關資料,還有耗費自己的時間去打官司。

官司被受理不等於一定會勝利,作為原告的移民往往發現自己不會勝訴,最終發現當了冤大頭的人輸了關係,只能住下,或者是拆了再蓋新房子,或者是另外買房子。

住下自然不樂意,因為住在那所房子就發現一家人會各種不舒服,甚至還會導致自己增加癌變的機率,以至於不得不想要把房子拆了,但很快新的打擊來了,房子要是拆了的話要花一筆不少的錢,如果不繳納這一筆錢,就是違法的。

這一切真的讓人感覺到絕望,讓人無法接受,卻又不得不接受這個現實,有人就想起來曾經找移民中介打聽過房子的情況,於是找對對方質問。

而對方會承認自己沒有告訴對方嗎?絕對會一口咬定自己完全不知道情況,但只要生活在這個地方的幾年的人都知道石棉瓦,怎麼就中介不知道?

可說到底對方就是不提醒的話,也頂多是道德上的問題,完全無法說什麼,也無法討回什麼,最終受害者往往不得不咽下痛苦的苦果。

如果遇到那種不屈不撓非要找中介討個公道的人,中介也不會客氣的。能夠成為中介的人,只怕早就融入新的國家,有著更多的人脈關係,想要和中介比橫?也要有那個實力。

就是有人不得不忍下這口氣,卻因為不能討個公道,就在網上訴說自己的遭遇,DISS中介不做人,中介可以對準顧客說:受害者是沒有水準的人。

有時候所謂的同胞坑起人來更加厲害,所以凌霄知道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老鄉,對方在不損害自己利益或者有利可圖時對老鄉多少是和善的,但要是沒有好處,或者有利益衝突時只怕對方下手毫不客氣。

的確是有那種義無反顧幫著人的老鄉和同胞,但不多,而且這種人往往不是精英階層的,俗話不是說了嗎?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到了精英階層級別的人分分鐘鍾都是錢,這種情況下還能有著赤子之心的人多是屬於道德高尚的人,而能夠復符合這個標準的人太少。

我之前也知道石棉瓦,但不知道石棉瓦的問題,因為居住的環境裡就沒有什麼石棉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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