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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十三歲,明勁大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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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

在所有人不解中。

洪震南公開宣告:「油麻地里有三樣生意不能做:雞檔、字花檔(即賭檔)、粉檔,出現一家我平一家。」

這條宣告一出,頓時惹得一些想在油麻地吃飯的社團大為不滿。

他們紛紛臭罵洪震南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草,這姓洪的,吃飽了撐的!管東管西的……」

「……呵呵,他以為他是誰??」

「就是,洪震南他算老幾啊!!……」

「這傢伙腦子抽了吧……」

「哪兒冒出來的癟三呀?……」

反正就是各種不要錢的污言穢語往外冒。

相比於做正經生意,這些撈偏門的來錢太快了!

特別是賺過快錢的人,就很難定下心去干那些所謂的穩定的工作了。

你一個月兩百元薪水,一年也就兩千多一點;可這只是人家撈偏門的兩三天的利潤罷了!

面對這種落差,不是所有人都能抵住誘惑,思考其中風險的。

有些年輕人經不起誘惑就幹了這個,然後做熟人的生意。

像是做「粉檔」的,這東西洪震南知道,一旦沾上,那就是半隻腳他進了鬼門關,遲早搞得是家破人亡的下場。

洪震南他們本不想管這種事,因為他們雖然不是撈偏門的,但也算是江湖人。

江湖上,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是要惹眾怒的。

但是洪康對此極為厭惡。

前世的新聞里說了多少這種悲慘事兒,但那會兒他沒有能力,只能和其他人一樣,在網絡上宣揚自己的情緒,奮力指責。

充其量就是個憤青。

但現在不一樣。

所以,當時已經十三歲的洪康站了出來。

四年的武術鍛鍊和好吃好喝的養著,十三歲的洪康身高已經和洪震南差不多了。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我們【春秋商會】既然在這片地方討生活了,那就有義務讓他們過的更好一點。」

「咱們不能幹這種讓人戳脊梁骨的事情!!」

「爹,你要是不管,我就帶人上了。」

洪震南好笑道:「你帶人?你能帶什麼人?別人會聽你的嗎……」

話沒說完,洪康一伸手,筋骨一動,手一探一縮。

「啪!」

空氣中一聲輕微的暴鳴。

很輕,幾乎聽不到,但的確空氣發出了爆鳴聲。

「這是……!!」

羅子韜震驚的站了起來,眼睛瞪得大大的。

「洪大哥,阿康這是……明勁大成?!!」

「筋骨齊鳴,發力清脆,這的確就是明勁大成了!!」鄭子軒繞著洪康轉了一圈,嘴裡贊道,「了不起,了不起!阿康的資質真的驚人!」

然後自嘲一笑:「想當初我練到這個境地,已經二十五歲啦!比不了,比不了啊。」

洪震南聽到兩位好友誇獎自兒子,心中高興,但面上故作平靜。

「你們兩個啊,就別誇他啦!再誇他尾巴就要翹到天上去了。你們看他現在都敢說帶人找事了。」洪震南說道,「而且他雖然火候達到了,但是筋骨力量太弱,真要打起來,也就是花架子罷了。」

「哎喲,瞧瞧這話兒說的,當我們是門外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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