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她的主動(2/2)
「顧專家,當天發生事情過程我們大概是了解的,你們和我們隊長配合的很好,在您的提醒下緝拿了嫌疑犯,不過我們想知道,您這邊能具體什麼樣的證據,能給徐志文定罪?」
一個短頭髮的女警察詢問。
的確,顧言當初的懷疑不無道理,只是法律講究證據,沒有證據都是無稽之談。
這話落下,顧言靜默了瞬,下秒從包里拿過了一個小巧的錄音筆。
「這裡面是當天我和他談話時的聊天記錄,我都給錄下來了,裡面應該有一些關鍵信息。」
這話剛落,沈聿那邊卻微微凝眉,提出疑問:
「等等,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不是說偷錄的音頻等不能作為證據麼?」
顧言聞言,輕抿了下唇瓣,語氣認真道:
「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是提出過《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取得的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批覆》,要求錄音證據須要經過對方的同意錄製,但現在該規定已經失效。」
說到這,她語氣頓了下,又道:
「在2002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規定,除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如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侵犯他人隱私)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如擅自將竊聽器安裝到他人住處竊聽)取得的證據外,其他情形不得視為非法證據。這意味著以合法手段的錄音等視聽資料,具有證據效力。」
這番長篇大論一出,讓沈聿整個人都僵住了,眼角甚至是都隱隱抽了下。
好,很好。
不愧是她,大學學的法學,研究生讀的犯罪心理學,面前他等一屆屁民的疑問,懟的就是夠專業。
就連刑警隊的那倆警察都相視一眼,隨後那短髮女警察握緊了自己手中拿到的錄音筆。
「在詢問的過程中,我不斷的試探他,通過各種方法刺激他,他已經在多個地方暴露了手腳……」
顧言一邊說著,一邊開始回想起了當天發生晚上的一幕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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