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雜談(2/2)
但十年真的改變了我。
我想說,讀者和作者應當存在一種默契的信任關係。
就在前段時間,我逛論壇時,看見了業內編輯的一些肺腑之言。譬如儘量不要起「一二三四」之列的章名,儘量不要分卷,儘量不要製造可能導致讀者覺得壓抑的劇情,最好一路爽到底……這些行為都會降低追讀。追讀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東西,有沒有推薦位需要看追讀,有沒有流量需要看追讀,以上種種決定你的成績也決定了你的稿費。
這些建議說得很好很有道理,只可惜不適用於我,因為我是一個相對任性的人。
我從來就不起長書名。
哪怕撲得不要不要的,首訂只有十幾個。
我以前就喜歡插入大篇幅的配角故事,這種事情吃力不討好,往往在連載時期被罵得很慘,但在完結之後會收到許多走心的私信。大家對於一個已經完結的作品,總是會有更高的寬容度。所以我總在堅持不下去的時候告訴自己,把這個故事寫完,寫完之後就會好起來。
其實這世界特別遼闊,哪裡有那麼多需要遵守的規矩?只要一個故事是好的,總有受眾,總會發光,如果市面上所有的書都是一樣的,按照工業化流程打造……那麼最痛苦的,大概就是那些發自內心喜歡好故事的讀者了。
說了這麼多,扯回正題。
對我而言,我做的這些任性嘗試,註定會造成損失……但沒關係,只要能夠換來同頻讀者的「信任」,那就足夠啦。
這世上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能夠被同頻的人看見,並且喜歡。
綜上。
如果各位喜歡我的故事,那麼就太好啦。
寫於6月9日深夜。
祝所有人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