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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319 變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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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說,齊一鳴要建立的也不是一個喬治奧威爾式的一九八四反烏托邦,無限制的自由導致社會的崩潰,而超限制的自由導致人類失去進化的可能,這裡仍舊是一個度的問題。

齊一鳴認為,多管齊下,從不同角度入手處理,可能會見效快一點,效果好一點。簡而言之,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三個部分,一是官員的教育和培訓到位,二是監督有效不是花架子,三是群眾有能力進行反擊維權。

新公務員自然在錄用的時候就要有人品道德的考核,做人都做不利索地想當官那是白扯。一個官兒庸庸碌碌雖然挺可怕,但是有本事沒品德禍害鄉里更可怕。原本已經是公職人員的那些,裡面有著怎樣的濫竽充數的還不清楚,而且早先成為公務員的人物,說不定文化水平都是有限,這些人是讓他最為頭痛的。齊一鳴準備向上建言,狠抓吏治,舉報信訪這類制度一定要經營得力,再者就是需要對現任的公務員進行階段性的考核,不過關補考再不過的就發一筆遣散費,愛幹嘛幹嘛去吧。

這樣雖然顯得十分薄情,而且有矯枉過正之嫌,但齊一鳴卻捨得這樣辦。他才不信這麼大的國家十億人口,連幾個會當官的人都招不出來。願意當公務員的人滿街都是,占住了位置不干實事反而幹壞事的,不擼下來幹什麼。再者,如果官員不夠賢良,那更沒有資格做官了。

這跟後世不少公務員哭自己難過一樣,齊一鳴覺得,本來公務員這個位置就不是為了讓你們享福的,身系百姓福祉和發展,兢兢業業、謹小慎微都是必須的,想要一手抓著權力,一手還福利盈然,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情。後世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國考不就是因為人人都覺得公務員又穩定又福利,才都投身於此。

這必然是一種畸形的社會形態,需要從根子上矯正。公務員當然可以有福利,但是穩定、權力、福利不能匯聚一身。想要用權先是要有監督,而且用權也必須有資格認證,沒有孔繁森、焦裕祿那樣的決心和責任感,壓根乾脆不要在這個位置上呆。還有追責的體制也必須完善起來,正因為權力比較大,用得不好很可能造成嚴重的當地人的機會成本喪失甚至是沉沒成本,所以當官把腦袋掛在腰帶上、自備棺材板,也不應該是奇怪的事情。

至於追責的權力,顯然普通民眾不宜有,但人民代表可以有。一心促成人民代表更好履行職責的齊一鳴覺得,人民代表的監督職能在政府施政追責上最好體現。誰的政策惹了禍,讓百姓遭了秧,人民代表就能代表人民揮舞大棒,將犯錯的人打下來。視情節而定處理,不太嚴重的影響升遷,嚴重地撤職查辦,影響巨大地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

他把腦子裡的這些想法一樁樁一件件都列出來,自然有墨仙通等幕僚幫他再潤色,之後直達天聽。因為地位不同了,所以他的大部分想法基本上都可以最終實現。

至於民眾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一事,歸根究底還是需要更好的法律援助手段和提高民眾的法律教育法律意識。宣傳方面他稍微提一提,自然有萬千跑腿在搞這些事,倒是法律援助制度還是需要他提綱挈領地制定一些具體的東西出來。

這一方面,他倒是可以多效仿一下西方的制度,雖然法律體系不同,但有些地方還是有共通之處的。如,私人營辦的律師事務所每年有義務完成檢察機關、法院所指派的一定數量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經手情況作為律師事務所認證和考核的重要環節,另外向社會各界募集捐款,由國家特批預算,建立一批慈善性質的法律援助機構,專門對於經濟困難者、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

此類的體制齊一鳴當年在國外上學時見過一些,即便是他對於西方法律制度中一些富人無罪開釋,窮人活該入獄的隱性不公平深惡痛絕,更覺得律師跟銀行家一樣貪婪原本是為了服務於社會、實體產業的,最終變成了趴在這些企業和私人頭上吸血的怪獸,但諸如法律援助和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都值得中國這個後進好好學習。

齊一鳴無意打造如美國那樣一個龐大而冗餘的法律從業者體系,但現在中國的情況是連基本的需求都滿足不了,這還是公民缺乏法律意識情況下案件較少的時候,未來要是真的人人都會尋求法律解決的話,那估計更麻煩。

有鑑於此,各文科大學的法律學院勢必要革故鼎新,並且擴大規模。再就是他在一些大學開設了獎學金項目,專門資助貧困學生學習法律,將來能夠補足這塊國家法律從業者過少的短板。

處理完這一些東西,齊一鳴不由感嘆,現在國家需要進步的東西實在太多,他的出現雖然增快了天朝崛起的速度,但也絕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復興之路,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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