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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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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那咱家有錢嗎?」雲三寶抱著雲浩的大腿,一邊啃著大蘋果一邊問。

「咱家有沒有錢,那要去問你大娘,爹爹不太管這些事情。現在,咱們幫你哥哥做壽禮。」金子已經在火爐裡面化成了金水,雲浩用坩堝鉗換換將金水倒進模範裡面。溫度驚人的氣泡不時冒出來,兩個孩子瞪大了眼睛看著。爹爹說那裡面有顆金桃子,那就一定會有。

等了很久,久到雲三寶已經睡著了。模範才算是完全涼透,這種東西需要緩慢降溫。不然模範裡面的空腔,會讓所有努力灰飛煙滅,雲浩可不想再來一次。

砸碎了模範,一顆金色的桃子呈現在雲大寶眼前。大寶歡呼一聲,就捧起了拳頭大的桃子。陽光下桃子金光閃爍宛若生鮮,不愧是長安第一模範高手。

打磨的事情交給雲大寶,雲浩就帶著雲三寶去釣魚。話說老爹陪了大哥這麼久,小兒子早就說老子偏心。兒子多了,他娘的比老婆多了還麻煩。至於謝掌固的事情,雲浩認為已經過去了。新聞熱點這東西有時效性,很快新聞就會變成舊聞。喜新厭舊是人的基本特性,從女人到新聞都是很好的證明。

事實證明雲浩錯了,而且錯誤的離譜。亞馬遜叢林裡面的一隻蝴蝶煽動翅膀,經過一連串的連鎖反應,會在大西洋上掀起一場巨大的風暴。雲浩只是開了一個頭,卻沒想到同樣在大唐社會掀起了一場風暴。

長安城能看到當天的報紙,洛陽城就比長安要晚上半天,隨著路途的遙遠消息的傳播速度也就越久。時間並沒有將事情淡漠下來,反而如同發酵一樣的膨脹開來。

夢幻的一位大唐已經進入法治社會,這是雲浩犯的最為嚴重的一個錯誤。事實上,大唐從不缺乏遊俠一類的人物。這些傢伙信奉著替天行道一類的行為準則,其武力值可以輕鬆讓他們完成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英雄壯舉。

知道京城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一些號稱大俠小俠的人就開始蠢蠢欲動。不過半個月的時間,火車就將無數有俠客情結的人帶到了長安。

謝掌固家的日子沒法過了,大門上經常被人釘上用刀子插著的信箋。內容無非是殺你全家一類的威脅性語言,還有些傢伙用血在牆上寫了一個大大的殺字,血淋淋的看著就嚇人。

或許是恐嚇效果非常凸出,模仿者越來越多。最後謝家的院牆居然成了書法作品展示平台,血淋淋的殺字不但要寫的有殺氣,還有氣勢磅礴還行。直到有一天,不知哪位大俠寫了一人多高的殺字,才算結束了書法才藝大比拼。

這些恐嚇只能作為心理震懾,目前為止大俠們的舉動還止於嘴炮階段。而廣大人民群眾,對這種俠義風範自然是喜聞樂見。即便有人看見,也絕對不會告訴差役和衙門裡的人。就算差役盤問,也都說不知道沒看見。甚至有些時候,差役們也要展示一下雄厚的書法功底,畢竟差役裡面也有嫉惡如仇之輩。據江湖傳聞,那一人多高的血色殺字,就是某位官職在身書法愛好者的作品。他的工具,就是家裡面的墩布!

雖然謝掌固全家生活在恐怖的氣氛當中,但總體來說還算可以。畢竟沒有死傷人,算不得刑事案件。最多也就是一個治安案件,衙門裡的老爺們囑咐一下官差,多多巡邏避免惡性案件的發生,為京城的長治久安做貢獻云云。

知道一個月後的某個夜晚,天上的月亮只是一個玩玩的月牙,跟豆芽菜似的掛在天上。這天晚上的風很大,似乎有下雨的趨勢。

巡夜的打更人走到謝掌固家門外,聽到謝家的狗叫得十分悽慘。聯想到老爺的叮囑,兩個人拍了拍謝家的大門。不料想這一拍卻直接將門拍了開,儘管風很大但他們還是聞到了濃重的血腥氣。哥倆不敢怠慢,趕忙找來了武侯。

謝家人全都死了,謝掌固被人一刀劈開了腦袋。丫鬟被人活活掐死,謝掌固的那個早熟的兒子只剩下一具身子,腦袋不翼而飛。

柴房裡面發現了謝夫人的屍體,自從被打斷腿之後她一直睡在這裡。現在她可不是瘸了一條腿,而是四肢都被人剁了去,肚子被剖開。心肝都不見了蹤跡,柴房裡面到處都是血,牆上還蘸著人血寫著替天行道。

滅門慘案,這算是標準的大案要案。長安府的差役一個個像是受驚的驢子,被馬周攆得亂竄。這裡可是長安城,出了這樣的事情李二一定會怪罪。

雖然馬周妄圖封鎖消息,但報社的那些傢伙就想問道了血腥味兒的鯊魚一樣,從四面八方游過來。閻田再次展示神筆風範,第二天的人民日報那叫一個圖文並茂。一下子就把乾巴巴的微信和微博給比了下去!

李二的臉沉得像是鍋底,他才不在乎謝掌固一家的生死。他在乎的是這些媒體,現在他才算真正看出來媒體力量的強大。經過煽動的人,簡直就是不可理喻的瘋子。跟謝掌固一家無冤無仇,就能冒著被殺頭的風險來替天行道。現在報紙掌控在自己手裡還好說,萬一有一天被別有用心的人掌握。報一些皇家和官場的隱秘秘聞出來,號召天下百姓起來造他李家的反,那後果……!李二第一次,生出了取締報紙的心思。

小說就是小說,不代表現實。如果我沒有孩子要撫養,沒有老人要贍養。我或許會成為文中所說的俠客,可現實中老龍要養老子養兒子。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只不過夢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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