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 FACE吧(1/2)
叫好歸叫好,但藍帽子們辦事,該抓還得抓,連海照樣沒能跑了近十年來頭一遭進警局喝老人茶的命運。
不過,像連海、齊垣太這樣的大頭頭、小頭頭還好些,回了警局至少能被關進羈押房,好歹有個棲身之所。
而一般二般的小混混,就只能像費蔡吳仨人之前所商量的一樣,關在地庫喝西北風了,好在現在是夏天,晚上也不至於太冷,可這要是擱在諾里爾克斯,凍掉鼻子那是肯定的。
更狠的是,除了被吳光押回西九龍總區的那部份古惑仔外,但凡被費蔡二人領回警察總部的混混,一扔那兒就不聞不問了。
蔡江多少覺得這樣有些不妥。
費倫卻道:「反正就算各個社團來保釋,咱們也可以置之不理,關足48小時再說,所以咱們就別急這半個晚上了。」
「可是我們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都沒搞清楚,馬SIR那兒還等著報告呢!」蔡江略感著急道。
「要找出大廝殺的前因後果不是什麼難事。」費倫聳肩道,「但盤問這麼多人,還要為他們錄口供,這需要時間,所以這件事,不急!」
「還不急?那要是馬SIR問起這件事怎辦?」蔡江道。
「馬SIR巴不得這些個古惑仔關一輩子。」費倫哂笑道,「這件事的關鍵在於,鬧的動靜太大,雖然沒傷到市民,但保不齊那些八卦記者明早會怎麼誇張怎麼刊登這件事,所以公共關系科方面得有一套滴水不漏的說詞應對……」
「那怎樣才算滴水不漏?」蔡江愕道。
費倫卻把手一攤,道:「這我怎麼知道,我又不是公共關系科的人。總之呢,我們警察是人,雖然可以一晚上抓幾百個人回來,但沒人能一晚上問幾百份口供,所以現在呢,我想我該回家休息了。」
等費倫轉身出了門,蔡江眨巴眨巴眼,總算明白了他話里的意思,所謂滴水不漏的說詞,核心內容僅僅四個字:此案正在進一步審訊中,有關案情暫時——無可奉告!
經過這麼一折騰,費倫完全沒了馬上回淺水灣的念頭,出了警察總部,就轉去了隔壁街皇悅酒店(詳見244)被長期包租的豪華套房。
掛上「請勿打擾」的牌子,費倫將就著在豪華套房內練功,連打了好幾趟九級星拳,總算是舒筋活骨了。
打完收功後,費倫並未休息,而是趁夜趕到了阿開(詳見396)所在的醫院。當曰在警局,這傢伙的腳踝骨被費倫踩成了骨餅,如今還躺在病床上被警方看管著。
見到費倫,阿開相當激動,開口就罵道:「你這個死條子還敢來?我的腳已經殘了,這件事不會就這麼算了,我會找律師告你,告到你傾家蕩產為止!」
費倫聞言,看白痴一樣看著他,譏誚道:「我那天只踩了你的腳踝,沒踢中你腦袋吧?怎麼人還變蠢了呢?」
阿開差點沒讓這話給噎死,好半天才勻過氣,堅定不移道:「總之是你害我殘廢的,這件事許多人都有目共睹,我一定會告你!」
「放心,該我賠的錢一分也不會少給你!」費倫搖手指道,「不過整件事是怎麼樣,相信你也清楚,要不是你同伴推我那一下,我又怎麼可能踩到你,所以這件事說起來,你同伴也有責任。」
「況且有錄像為證,就算賠錢,我頂多賠一半,加上你同伴襲警的關係,也許還不到一半。」隨著費倫的話語,他越說,阿開的臉色就越慘白,「再說了,這件事是個意外,又能賠得了多少錢呢?恐怕付律師費都不夠!」
「最重要的是,根據鮑聞的口供,你貌似參與了殺害關利一家的行動,就算你想告我,也總得先把這件事解釋清楚吧!」說到這,費倫從隱戒中取出早就備好的鮑聞口供影印本扔在了阿開臉上。
阿開的臉色一下凝固住了,好半天才色厲內荏道:「阿SIR,我、我根本沒殺人,你、你可別誣賴好人!」
「你是好人?」費倫哂笑道,「你在警局的案底有半尺多厚,還敢自詡好人?再說了,我沒說你殺人,只是讓你解釋解釋以人餌釣鯊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聽到這話,阿開整個人徹底僵住了,他剛才還希夷著鮑聞沒把人釣鯊魚這件事供出來,沒想到費倫已經知道了。
靜默了好一陣之後,阿開仍不信邪地抓起口供一一細看,終於在其中一頁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前面還有「鮑聞:」等字樣。
「怎麼樣?還不想說?」費倫哂道。
「SIR,『人釣鯊魚』這件事既然你們警方已經都知道了,我還能說什麼?」阿開苦笑道,「總不能把鮑聞說的東西再重複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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