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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5章 合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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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聞弘推門進來的時候,沈昕抬起了頭,見是王聞弘,這才伸了個懶腰,說道:「怎麼了?有事?」

「嗯。《Comic Future》腰斬了《天下無妖》。」王聞弘說道。

「腰斬?為什麼?」沈昕不解道。

「據說,儘管金英晨是《Comic Future》聘請來的,但石群和樊隱墨在11區時,就已經認識。當時,《魔王家教》就在樊隱墨的資助下,完成了漫畫,後來經過包裝,又被輕閱簽下。不過,由於之前,樊隱墨給了石群稿費,讓他完成了稿件,因此,本來屬於石群的收益,被樊隱墨拿走了。

「有了第一次合作,樊隱墨和石群便在《天下無妖》中,繼續合作,並且採用了雙份合同,即是,石群與《Comic Future》簽了份合同,又與樊隱墨簽了份合同,相當於樊隱墨將漫畫版權授權給了石群,而石群又給了《Comic Future》。《Comic Future》知道之後,相當生氣,當即腰斬了《天下無妖》。但是,石群為什麼會簽這種模式的合同?如果直接和《Comic Future》簽,不是挺好嗎?」

「估計是為了穩定吧?相較於《Comic Future》隨時腰斬漫畫,能有一個穩定的收入,對石群來說,或許更重要。」

這就像網絡小說,有些作者選擇分成,有些作者選擇買斷。

買斷的好處是稿費穩定,寫多少字,拿多少稿費,分成的好處是,天花板高。除了這兩種之外,還有一種叫做保底。

這三種模式中,保底在多數情況下,對作者最好,至於買斷和分成,各有利弊,簡而言之,分成適合大神級別的作者,因為天花板高,而實力未得到證明的作者,想要簽約買斷,可能會被平台壓價。

「可是……如果《天下無妖》如果腰斬,石群拿的錢不也是很少?」王聞弘反駁道。

「這倒也是……」沈昕稍作思考,隨後抬頭問王聞弘,「你知道對.賭協議嗎?」

「知道。」

對.賭協議,是期權的一種形式。

雙方以某一個標準為分界點,如果一方贏了,那麼,另一方要支付額外的酬金。

換做《天下無妖》,雙方可以約定多少話內,漫畫不會被腰斬。如果連載的話數超過約定的篇幅,那麼,版權和《天下無妖》的收入歸樊隱墨所有,而樊隱墨則只需要支付稿費即可;萬一漫畫被提前腰斬,則由樊隱墨提供一部分額外的保證金。

當然,沈昕肯定不知道兩個人具體的合同,這些也是一個猜測,也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

王聞弘聞言頷首,「確實有這種可能。」

沈昕的眉頭卻始終沒有舒展,問道:「王哥,哪個平台正討論這件事?」

「微博討論比較多,畢竟,這件事在微博的熱度榜上排名第一,再就是漫家網,整個論壇都在討論這件事。」

沈昕立刻掏出手機,點開了漫家網。

作為國內漫友的聚集地,這裡不僅由喜歡漫畫的愛好者,也有漫畫家隨時出沒,再就是,每個平台的責編,也會不時地冒泡。

因此,這裡傳出來的帖子或者觀點,有可能會被漫畫平台捕捉到。

「唉,怎麼變成了這個樣子?樊隱墨直接退出了漫畫圈子,對漫畫圈子來說,這是一個很大的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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