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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地改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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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峰的一席話,聽的眾人個個都點頭稱是。

「先,在農業上,要開荒種地,有利條件下要展集約型農場。歷史上,每年都有不少破產農民闖關東,我們要把這個自行為引導起來,變成他們地自覺行為。特別要把山西的無地、少地農民引導到東北來。實現協同展。至於集約型農場,那其實是資本主義性質的農場,數目不要多,每省有那麼幾個就行了,這是示範點,是示範給他們那些地主老財們看的,告訴他們財還可以這樣,不要老守著那點地殘酷壓迫農民。這不僅是生產展的途徑,也有利於緩和社會矛盾。創造和諧。畢竟,我們不可能採取打土豪、分田地這樣地激烈措施。」何峰繼續說,「東北的大豆是優勢產業,可以傾斜展。工業化開展後,糧食問題至關重要,因此小麥生產也是重點。從形勢上來說,一戰開始後。帝國主義列強就不太可能再向中國傾銷農產品。我們要抓住這三年的有利時機予以大展。本來農業展的步驟比較緩慢,但在大墾荒的背景下。我們完全能實現跨越式展。土地問題表面上看是個經濟問題,實際上是政治問題,還是請老大給我們講講怎麼弄。」

秦時竹先給大家看了一組數據:1911年,遼寧人口在1200萬以上,吉林人口近570萬,黑龍江也超過了200萬,遼寧民地達到近2100萬畝,旗地有近1900萬畝,還不包括眾多的官地、皇莊,總耕地在7000萬畝以上,整個東三省,耕地在2億畝之上。

「東北土地大多數還沒有開,是目前國內僅存地土地肥沃、人口密度小的好地方,整個東三省人口的總和,只比山西一省略多,農業展大有可為。」秦時竹對大夥說了他的設想,「第一,堅持土地私有制度不動搖,動搖了這一點,就失去了民心,到時候不要說地主,就是普通農民也會起來反抗你;

第二,在穩定現有秩序的前提下,逐步推進農村改革,但千萬不能過激,以妥協為主,象減租減息的政策目前還不適宜進行;

第三,破產農民由專門成立的農墾公司負責按照到空地上墾荒,今年目標30萬,希望能夠實現;明年是50萬,要力爭實現;

第四,農村中由於高利貸盛行而出現的人身抵債,一律禁止,不管何種形式的人口買賣都必須中止;

第五,東北的旗地要有一個總的解決方案,我給出的建議是,滿族以登記戶籍為單位,每戶分得旗地50畝,這50畝註冊費為1元一畝,凡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每增加1人,可額外再購買10畝,每畝註冊費2元,超過10畝後,每畝註冊費為4元,最多不能超過200畝;若家庭人口在人以下,但又希望額外增加土地的,額外增加部分每畝註冊費4元,以增加50畝為限;超過上述限制的,一律以市價購買,凡是以註冊費價格購買的土地,10年內不允許再度交易,只能按照原價典給政府,但允許再度以原註冊費贖回,10年以後,允許自由流通;

第六,旗地改革過程中,倘若一時無力繳納註冊費,可分期10年緩交,緩交利息定為每年10%,不計複利;

第七,旗地經過改革,旗民一律解放,原有家內奴隸,如包衣等,給予自由身份,聽任流動,享受平等權力;

第八,旗地改革完成後,無論滿、蒙,同為中華民國國民,享受同等待遇,履行同等義務;

第九,原有旗民之個人財產、土地,不是改革內容,依法受到保護,原有管理旗務之人,倘若擁護政府、擁護改革,可在改革以後,仍舊充任民國官員,照舊管理民眾,從政府領取薪水;

第十,倘若仍有人反對共和、煽動復辟,除依律予以嚴懲外,並處沒收已分配地土地,如情節嚴重,沒收本人全部財產;

「秦總可是釜底抽薪之計,等於不動聲色間廢除了滿族賴以興起的八旗制度。」葛洪義驚嘆,「這可是落實五族共和的光輝典範。」

「你小子什麼不好學,學別人拍馬屁。」秦時竹笑罵道,「改革的目的是要把大部分滿族老百姓和一小撮滿族權貴區分開來。革命黨的革命,說白了是排滿革命,在南方這麼搞,由於滿族不多,怎麼也翻不了天,但東北就不一樣,居住著近300萬的滿人,不處理好就是一個定時炸彈。滿族權貴、包括一部分蒙古族上層,是極力反對革命、反對共和地,他們要鬧事,就要煽動不明真相地旗民跟著鬧事,但這個旗地改革法一實施,大多數尤其是貧苦旗民得到了好處,要想再煽動他們,非常困難。

本來,根據滿清的規定,旗地是整個滿族共有地,一起勞作,一起上交所得,然後旗民享受國家特殊津貼,但歷來存在著權威大、官位高的人多占、多拿的問題,展到後來,就變成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剝削、壓迫一般的旗民,下層旗民生活日益貧困化,從政府手中的獲得的津貼遠遠不能維持溫飽,而法律又規定不允許從事其它職業。旗地改革,實際通過否認那些大小官僚憑藉國家政權壓迫普通旗民的行為的正當性,而保護下層旗民的利益。因此,我相信,一般老百姓肯定會擁護的,只有那些權貴才會反對。但現在政權掌握在我們手中,絕對不怕他們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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