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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闡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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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我岳父是方圓有名的大地主,他也剝削了農民,這是無可抵賴的事實。」秦時竹說,「為了扭轉這一聳人聽聞地被動局面,我下面還有一個解釋,即咱們要推行按生產要素分配。」

「何為按生產要素分配?」左雨農一聽見又有新名詞,趕緊問。

「比如說種田,土地自然是必不可少地,種子、肥料也是不應該缺的,其他地就是耕作勞動了。整個從春耕到秋收的過程,我們都可以視為一個勞動過程,那麼這三方面因素都參與了其中,他們就構成了農業生產的要素,至於分配……」

「我明白了,」禹子謨叫出聲來,「這就好比做買賣,你以土地入股,我以種子和肥料入股,還有人以勞力入股,等收穫時,大家按照彼此出的股份多少分配……」

「對!這就是所謂的按生產要素分配,這樣一說明,對於地主的收租,我們在感情上應該更容易理解,因此我們要做的不是消滅地主,而是規範其分配行為,讓他收取合理的股份收

「那麼都督,政府和國家並沒有參與農業生產,它們為什麼能收稅呢?」熊希齡撓了撓頭皮,「千百年來,都說是皇糧國稅,按照你的邏輯,國家豈非沒有徵稅的理由了?」

「秉三兄,從前的皇糧國稅那是建立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基礎上,自然有權收稅。」秦時竹悠悠地說,「現在的根據是,國家為農業生產提供了方便,等於參與了生產,自然也應該享有分配權利。比如,國家收稅要維持國防,要是沒有軍隊保衛,一天到晚不是土匪、強盜劫掠就是洋人入侵,老百姓怎麼種得好田?這是其一;其二,稅收也有一部分用於教育,農民他自己可能不讀書,但總有子弟要念書,繳稅就相當於提供教育經費;其三,稅收有很多用於官員開支,種地的再老實巴交,總免不了有糾紛、是非,需要官府出面調解,有了病蟲害,還要依靠官府來治理,說得更徹底一些,如果農民受了災,要餓死了,官府也有開倉賑糧的義務,這錢其實就是農民繳稅時留下的……凡此種種,我概括為收入的二次分配……」

看左雨農又想問的神情,秦時竹笑了,「左秘書長,別急,我會慢慢講給大家聽的……」

「一般而言,國中之人凡是參加有益勞動的,都應該獲得報酬是不是?」大家都點頭稱是,「但是有些人從事的是沒有產出的勞動,如軍隊的士兵,訓練很辛苦,但再辛苦也變不出糧食;又比如教師,教會小孩子很多知識,可是知識不等於現成糧食,前面已經說了,無論是士兵還是教師,這些勞動都是社會所需,因此必須給它們報酬。怎麼給呢?就要在有直接產出的人群中劃出一部分給這些人,由此,勞動可以分為直接收益勞動和間接收益勞動,對直接收益勞動的勞動成果分配,我稱之為第一次分配或初次分配,對間接收益勞動的分配就是第二次分配或再分配。」

「我懂了,復生兄,那就是說初分配是各方自己的事情,而再分配就是由國家和政府出面主持,我們收稅無非是履行職能,而不是說剝削農民、壓迫農民。」熊希齡說,「本來我還想,按照都督前面的理論,我們這些人也變成寄生蟲了,我正犯愁呢,想不到我熊希齡一年到頭忙死忙活,結果啥也沒生產,這做官還不如回家種地算了。用兩次分配這麼一解釋,倒還真是個理兒。」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葛洪義插了一句,大家笑得前俯後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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