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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三十二章 審判走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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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滓中的渣滓,日本人在垃圾,也比不上你可惡。你他嗎的根本不是人,把你比成狗都侮辱狗了。最少狗還知道忠誠。」

「肅靜!」主審率先站起來對麥克風說道:「今天奉中華帝國皇帝陛下的諭令,開始審判那些在中華大地上犯下種種罪行的戰犯、外籍僑民和華人敗類,本著公正、公開的準則,我們保證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審判中將以帝國憲法為依據,公正有效。本次審判為最高審判,審判後,不能上訴。」

之後是一個華人陪審拿起一份資料對著麥克風念了起來:「犯人李金龍,於1920年擔任台北華裔警察以來,利用職務之便,仗著日本人的撐腰。欺壓同胞,犯下了滔天罪行。八年內,共迫害了357名台灣華人,致傷致殘者更是達到了千人。敲詐勒索華人財產,利用職務之便,常常欺壓華人合法商家,以牟取暴利,種種行徑令人髮指。被告是否承認以上所述的罪行?」

「我認罪。」站在被告台上的李金龍有氣無力的說道。

經過麥克風,他們的聲音遠遠的傳出去,整個廣場上都能很清楚的聽到。就是周圍那些居民也都能聽得很清楚,現在廣場四周,很多人都站在樓頂看著遠處廣場,他們都沒有領到門票,或者門票的時間還沒有到。就算看得不是很清楚,但光看那場面,他們就已經很滿意了。

「根據中華帝國憲法第……規定,現在判處李金龍死刑、緩刑五年執行,緩刑期間李金龍必須用勞動來為自己犯下的罪行贖罪。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終身剝奪帝國公民的任何權利。對上述判決犯人李金龍可有異議?」

「沒有。」還是有氣無力的回答,這個答案並沒有出乎他的預料。接到那份通知書時,他就知道了這個結果。

得到判決,地下的觀看人群都議論了起來。

「你小子就是該死,只幹了五年的活,照我說,應該直接讓幹活干到死。才五年而已,這樣還是不太解氣。」

「要死也要他活活累死,什麼髒活和累活都應該交給他。民族的敗類,死不足惜。」

「這傢伙就是一個吃人飯不干人事的狗東西,在我們面前是整天耀武揚威,鼻孔朝天。在日本人面前就變成了一隻哈巴狗,尾巴搖得飛快。估計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人是狗了。」

「兒啊!你在天上有沒有看到,天殺的已經開始遭報應了,你現在也可以瞑目了。」一個白髮蒼蒼的老婆婆在一個中年婦女陪同下坐在觀禮席上,此時兩人已經淚流滿面,三年前,看到自己的兒子,看到自己的丈夫被人抬回來,沒有多久便咽氣了。她們知道,正是台上這個華人敗類叫人將他活活打死的,她們始終沒有忘記臨死時那雙睜得大大的眼睛。現如今看到如此大快人心的場面,心中那種仇恨演化成了喜悅,她們是喜極而泣。

「人渣的下場,實在是太便宜他了,要是我來審,就判他個天天挨鞭子抽,也不抽死他,直到抽斷一百根鞭子,再直接送人渣去見閻王,不過也不知道這樣的人渣,閻王爺會收嗎?」一個年輕人摸了摸臉上的疤痕,死死的盯著李金龍,眼裡的怒火仿佛要燃燒一切。

像李金龍這樣的人還有很多,除了那些在登台之戰中被打死的之外,接下來還會出場很多。他們每一個人出現都會引起百姓憤怒的議論聲,要不是武警和警察在那裡維持秩序,很有可能已經被憤怒的群眾活活撕碎。不過每次審判過後,人群都會想起鼓掌聲和歡呼聲,議論聲和聲討聲也會再次響起來。

審判的規律是先審理華人,然後才是日本人,最後是英法僑民。而且都是從重到輕,由罪名最重的先來。審判的速度很快,基本上審理一個人連十分鐘都不到。就算是那些不認罪的,也不需要多久,馬上就可以拿出一大堆證據,擺在他們面前,直接讓他們無法再狡辯。證據很多都是證人的口述,這些證據都經過了其他國家的檢驗,也都具有合法性。

一天的時間過去,一個審判點最少審判了三十幾個犯人,快點的,基本上都是四十個以上。不過比起那龐大的數量,這個工作還任重而道遠。這件事也絕對會成為今年最熱門的話題,或許還可以長久的流傳下去,畢竟這也算是開了先例了。如果這時候有世界記錄的話,這個記錄絕對很難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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