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一篇文章(2/2)
大輝哥:「……這文章標題,怎麼好像在瘋狂暗示我呢?我兩個多月前才剛差點沒了。」
姜婉娜看了看自己的朋友圈:「是啊,我這也有很多之前的同事、同學轉發了,這文章閱讀量好像一天就破了十萬加,現在傳得可火了。」
周森說道:「是因為上個月連續出現的幾起猝死事件吧?而且各個行業都有,太嚇人。」
鐘鳴也看到了這篇文章。
文章剛開始就列舉了好幾個例子。
上上個月27號,某大學附屬醫院創傷科主任醫師在醫院宿舍逝世,年僅45歲,死前兩天一直在加班,做手術到深夜。
上個月5號,某網站副主編在下班途中突然暈倒,隨後失去意識,搶救無效死亡,年僅34歲。
上個月14號,某網際網路公司技術人員在睡夢中猝死,其畢業加班進入該公司僅僅4個月,曾多次在微博吐槽,累、困,曾為了趕進度48小時不眠不休。
這個月3號,某IT工程師猝死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馬桶上,當晚凌晨2點他還回復了一封工作郵件。據說經常加班到凌晨,有時甚至到早上五六點鐘,第二天上午又接著照常上班。
在列舉了這幾個例子之後,這篇文章用一串冷冰冰的數據,列舉了過勞死這一現象到底有多普遍:
IT行業成為「過勞死」的重災區,出現過勞死的年齡最低,平均年齡僅37.9歲。
一線大城市六成白領處於「過勞」狀態,亞健康人群高達76%,這些都是「過勞死」的潛在危險人群。
半數以上的上班族,在上班時間沒有任何運動。
67%的上班族,每周加班在5小時以上。
對工作環境滿意的上班族,僅有20%。
七成以上的加班者有便秘、腰酸背痛、四肢無力、精神萎靡、頭暈等症狀。
57%的加班者睡眠少於7小時。
只有26%的加班白領能保證三餐正常時間飲食。
華夏地區的每年猝死人數達到了60萬,為全世界之最。其中許多人的猝死與長時間的加班勞動密切相關。
……
種種這些數據,都是來自於權威機構的分析報告。
接下來,這篇文章又簡單分析了過勞死的成因,以及目前世界範圍內的過勞死維權困難情況。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在對工傷進行認定時需要具備三個基本要件,即: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地點)以及工作因素(或工作原因)。
但是,「過勞死」通常發生在勞動者的家中,很難說是工作時間,而死者家屬通常較難證明死亡時是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崗位上。
此外,「過勞死」通常是因為勞累過度導致的心肌梗死或其他類型的猝死,死者家屬很難證明死者是因為工作而過度勞累造成的死亡結果。
總而言之,現實中,過勞死的發生過程通常是勞動者因較長時間或較大強度的工作,而導致正常的生活作息規律受到影響,進而使得自己的疲勞感不斷積累從而達到過度勞累的狀態,最終因過勞狀態的持續導致死亡。
因此,過勞死的發生地點有可能不在工作場所或工作崗位上,大多數「過勞死」將無法被認定為工傷,因為單個員工即使花錢請了好律師,也很難跟大公司的法務團隊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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