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六六章 大亂子(1/2)
行政執法局把地主的田拿走,支付補償給地主的土地價格,其標準,則定為耕地上全年作物收穫量(按近三年收成的年平均量)的二點五倍的價值。
正好等於受領公地農民向行政執法局繳納的購買金,只不過農民是十年分期繳納,反正土地經過行政執法局的手,倒換給了農民。
補償地主的形式是兩種:土地債券占七成,公營企業的股票三成,搭配補償。
土地債券是起點城所屬的帝國銀行發售的第一種債券,年利率為百分之八,十年期還本付息。
此利率高於帝國銀行百分之六的十年期存款利率,因帝國銀行業務擴大,存款量激增,利率已經下調。
所謂的公營企業股票,即王越名下的江南地區幾家大型廠礦企業股份:上海鋼鐵廠、上海發電廠、江南造船廠、上海水泥公司、上海紡織廠、馬鞍山鋼鐵公司,南京紙業等等。
這些廠礦企業的一半股份將用於置換地主們手中的土地,順便的對這些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可謂一舉兩得。
推進私營經濟,使工業化得到擴散,改造地主成為民營工商業者,王越可謂用心良苦。
地主們的土地也不一定都是通過強取豪奪而來的,「耕者有其田」運動算的上一場公平公正的和平土改。
但是《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細則》一經發布,整個江南的地主終於爆發了。
「斷子絕孫的王扒皮!」
「王扒皮想讓我們傾家蕩產,老子就和你拼了這條老命!」
「這日子沒法兒過了,王扒皮不得好死呀!」
「……!」
王越認為溫和的土改手段,卻引來了江南地區的急劇動盪。
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慣性是強大的,王越亂入大明也不過九年而已,社會觀念的改變其實尚未成熟。
這種在後世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的土改方式,放在明末的大環境下,這個彎子轉的依然很急,尤其是這個政令還不是出自朝廷之手。
王越這幾年在江南地區強勢推行改革,的確震懾了許多人,地主豪強們確實被壓制的不敢出聲,但是《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細則》,從內容上看,地主們將失去祖祖輩輩傳下來的土地,對他們來說無疑是天都要塌了。
債券?股票?在地主們眼裡,不過是一些花花綠綠的紙片子,根本不認。
「司令,江南地區的動靜很大呀。」軍事調查局局長谷秀全向王越匯報導:「不但是各地地主以及南京的勛貴們,還有朝堂上的不少官員正在叫囂著要將天策軍打入叛軍。
據我軍事調查局秘密偵查,在南京以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忻城伯趙之龍、魏國公徐弘基、誠意伯劉孔昭等為首的一干人正在蠢蠢欲動,南京京營也準備再次擴軍三萬人。
另外,兵部尚書呂維祺也以南京兵部的名義向各府發出公文,號召江南士紳出錢出力,共度時艱,得到了江南的士紳地主們的積極響應。
司令,如果我們再不採取果斷措施,江南就要出大亂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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