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三一章 借道入緬(1/2)
王越通過電報上奏崇禎,詳細說明了大西軍歸順朝廷後的安置方案:大西軍殘部將在李定國的率領下退出大明境內,進入緬甸發展。
因王越的提議,這一另類的安置方案在朝堂上引起了強烈的爭執,經過多封電報的協商和溝通,朝廷勉強同意了王越的提議。
不過,因為大西軍要借道貴州和雲南退往緬甸,朝廷對大西軍歸順將領將不做封賞,並且崇禎還在下達的旨意中著重強調,沒有朝廷的調令,大西軍不得再回到大明境內,否則將被視為叛軍。
按照一般流程,像李定國這樣的投誠人員,朝廷都會發一些官帽子,以示寬容。
但是將大西軍安置到緬甸,這意義就不同了。
明朝中國人所說的「緬甸」,所指的只是今日緬甸地理範圍之內諸「蠻夷」王國及部落之一。
洪武與永樂年間,明廷稱這類政治實體為「宣慰司」(但並不指派官吏),規定須按期朝貢,從而確立了對它們的主權,所以緬甸在這一時期還不是一個國家。
緬甸在萬曆年間逐漸興起並統一,自我感覺強大起來的緬甸,竟然越過向來不明確的中緬邊界,侵入雲南境內。
在十六世紀的最後三十年,雲南明軍與「緬甸」軍以邊界諸弱國為棋盤上走卒,相互攻擊。
到了十七世紀初,也就是明光宗時期,「緬甸」終於正式成為中國藩屬,但雙方關係一直緊張,而且自萬曆末期以來並無過多接觸。
到現在緬甸在名義上還是大明的藩屬國,所以朝廷不可能正式承認大西軍,否則會引起其他藩屬的恐慌,這是大明朝廷對國際關係的考量。
但是大西軍入緬,對朝廷來講,其實利大於弊。
大西軍曾經多次反叛,即使招撫了大西軍,朝廷也難以信任,全部禮送出境,省錢省力還省心,可謂一勞永逸。
而緬甸在洪武、永樂年間在形式上也算是大明國土,可是統一後的緬甸卻成為大明邊境上的不穩定因素,將大西軍送出國境去禍害緬甸,對朝廷來說可謂兩全其美。
以朝廷看來,大西軍孤軍深入緬甸,如果不發生奇蹟,大西軍終將全軍覆沒,難以倖免。
理論上也確實如此,緬甸地處南疆,窮山惡水,瘴氣遍地。即使雲南也是到了元朝時期,才正式納入中國版圖,更別說緬甸了。
所以朝堂上最終同意了這種讓兩個不穩定勢力自相殘殺,相互削弱,自生自滅的安置方案。
但是王越卻不這麼看,歷史上大西軍餘部保護著永曆帝進入緬甸後,可是把緬甸軍打的鼻青臉腫,如果不是李定國等人的主要敵人是滿清,緬甸的國都阿瓦也要被攻克了。
歷史上的大西軍客居緬甸,不可能兩面為敵,為了永曆帝能有個安身之地,對緬甸當局一再退讓,可是現在的情況卻不同了。
雙方在桐梓會晤之後,天策軍分批釋放了近萬名大西軍骨幹成員。
大西軍分散在各地的潰兵也紛紛通過天策軍的防區,向遵義地區匯集,大西軍總兵力逐漸恢復到六萬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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