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九章 山東的惡仗(1/2)
台灣問題本不是王越急需要解決的,但是現在要提上日程了,因為他需要耕地提高起點城的糧食供應量。
上次由天策軍海軍的海監戰艦送商務代表斯豪津,由台灣轉道去巴達維亞,王越專門安排了人查看了台灣淡水地區的情況。
斯豪津先生能榮幸地由海監戰艦專程互送至台灣,也是沾了光的。
天策軍海軍需要了解南海的海況,民政部門也隨軍調研了台灣淡水地區。
民政部門南下的主要工作是在香港,他們將在香港後世的維多利亞港附近陸續購進土地,用於今後香港貿易分公司的建設用地和港口用地。
香港現在的主要港口是屯門,即後世的青山港。後世的維多利亞港雖然是世界三大良港之一,不但港闊水深,還能停靠航母。
但這些對於明朝時期的船隻停靠作用可以忽略不計,因為這時期的船隻沒有這麼高的吃水深。香港島可做天然良港的地方有十幾處,不缺這一個地方。
台灣的淡水地區就是後世的台北,據民政部門調查,此地為平原,有漢民定居村落七八個,人數約三千人,當地高山土著部落大多在遠處的山區。
這些移民多是由鄭氏由福建地區遷移過來的,因為台南靠近澎湖,是最方便登台的地點,而且台南地區有廣大的平原,所以移民聚居點最多的在台南。
最早向台灣移民的是鄭芝龍原先的老大嚴思齊,移民三千多人。後來鄭氏被招安後,又向台灣移民六七萬人,所給的好處是一人三兩銀子,三人一頭牛,田地隨便開墾,只要你能種的過來。
移民們憑著鄭芝龍貸給的部分農具、種子,辛勤勞作,收穫增加,「秋成所獲,倍於中土」,「衣食之餘,納租鄭氏」。有一部分人衣錦還鄉,又吸引了不少自發的移民。
鄭氏開發台灣的動機就是當地主,收田租,這筆買賣最後算下來賺的並不多,遠沒有海上的利益大,所以劉失去了鄭氏的關注。
這些移民後來的生活並沒有那麼美好,田地的收成確實遠高於大陸,可是他們不但要向鄭氏交租,還要向另一個地頭蛇繳稅,這個地頭蛇就是荷蘭人。
失去了鄭氏關注的移民們,逐漸淪為荷蘭人的納稅人。
荷蘭人的稅收種類繁雜,而且相當變態。
就以最簡單的走路來說,漢人經過高山族的村落,山川,都要向荷蘭當局繳納「過路費」。荷蘭人規定,漢人不能私售鹿皮,只能賣給荷蘭當局。之後又規定,漢人在熱蘭遮,赤坎等地區買房賣房,都要繳納十分之一的稅款。漢人買鹽要交稅,種植甘蔗不許私自出售,只能以低價賣給荷蘭當局,以方便荷蘭人製作白糖牟取暴利。漢人購買糖,蠟燭,菸草,魚,甚至過年殺豬,冬天取暖,都要按照貨物交稅。
當時一位荷蘭東印度公司高級職員的話說:「我們簡直想不出,還有什麼辦法可以從中國人手裡拿到錢。」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