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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九章 你的行為代表什麼(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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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勝哭著點頭道:「我明白,我明白!」

出來之後,王越對谷秀全道:「一切按軍法程序走,由軍法處按軍事條例審判。我軍不能有任何人,可以一言決人生死的權利,一切要依法辦理。之後整理出材料,通報全軍,教育全軍!另外此事也上報兵部。」

軍事條例就是簡明的軍事法,目前軍隊文化水平低,只能弄簡單點,以後逐漸擴充。

以明朝的軍法,楊勝也是死罪。

兩日之後,楊勝由憲兵隊押赴刑場槍決,天策軍不興砍頭那一套。

此次事件在天策軍引起強烈反響,尤其是王越提出的,這樣的行為將會危害到誰的提問。

毫無疑問,敵人如果拿著如此犀利的武器,他們將遭受多大的傷亡。如果敵人學會製造了,那是怎樣的災難?所以對楊勝的行為一個個義憤填膺,覺得他就是該死!甚至軍隊中自發的相互監督起來,防止再次出現有人私售武器。

范永文和鄭崇直走了,他們並不知道身後發生的事,只是知道那個士兵已經逃走。他們卻並不知道,這是王越故意安排的,沒有對他們打草驚蛇。

賣國賊當然也是死罪,不過他們還有價值。這次定了五十萬兩,下一個五十萬兩還遠嗎?這些貨品一旦到了張家口,到了塞外,那八大蝗商還不都知曉了?八大蝗商的購買力,讓王越很是期待。

一支步槍加九十發子彈,真練不出什麼好槍法。那些滿清大員,范家的人出於好奇,隨便試試槍就要浪費不少子彈。所以王越覺得,被打黑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朝廷的動向很快就反饋過來了,周奎的所有努力功虧一簣,王越罰俸一年。

王越拿著這張罰款單哭笑不得,哦不,聖旨!

崇禎在聖旨里,嚴厲批評了他缺少中華美德的行為,並要求他必須學會如何尊老愛幼!否則加重處罰!

無所謂了,這樣不傷和氣最好。再說過幾天他就要大婚了,安靜祥和地結婚多好!

王卓終於把蘇子玉娶進門了,王越多了一位嫂子。起點城很是熱鬧了一番,軍中也暫時忘卻了楊勝事件,為他們的軍長成婚慶賀著。

最幸福的還是李秀芳,兒子終於成親了,家也有了,就是太奢華了。用這個時代的人眼光看,富麗堂皇都不能代表他們要表達的語言。

在王越看來,這只是別墅而已,超大型別墅。

整個王家的五十畝的占地,是王越按照前世一座新型別墅區的圖紙來的。然後再保留三棟別墅,把其他的別墅去掉,空地作為草坪。三棟別墅錯落有致,還挺協調的。

目前只有中間的一棟別墅可以入住,其他別墅還要等到過年了。整個王家花園建設完畢起碼還要半年時間,其中包括人工湖,高爾夫球場,玻璃暖房,游泳池等等。

別墅基本和前世老馬哥家布局差不多,帶地下影院,桑拿室,健身房,K歌房等等。王越前世享受不到,今世有要一步到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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